潘昶

- 姓名:潘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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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昶[chǎng],台湾台南人著有小说《金莲仙史》。字明广,号青阳道人。生卒年不详,生平事迹不详。
潘昶书籍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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悉达多
《悉达多》是黑塞的第九部作品,1922年在德国出版,通过对主人公悉达多身上的两个“自我”——理性的无限的“自我”和感性的有限的“自我”——的描写,黑塞探讨了个人如何在有限的生命中追求无限的、永恒的人生境界的问题。《悉达多》讲述了古印度贵族青年悉达多英俊聪慧,拥有人们羡慕的一切。为了追求心灵的安宁,他孤身一人展开了求道之旅。他在舍卫城聆听佛陀乔答摩宣讲教义,在繁华的大城中结识了名妓伽摩拉,并成为一名富商。心灵与肉体的享受达到顶峰,却让他对自己厌倦、鄙弃到极点。在与伽摩拉最后一次欢爱之后,他抛弃了自己所有世俗的一切,来到那河边,想结束自己的生命。在那最绝望的一刹那,他突然听到了生命之河永恒的声音……经过几乎一生的追求,悉达多终于体验到万事万物的圆融统一,所有生命的不可摧毁的本性,并最终将自我融入了瞬间的永恒之中。
皇明诸司公案
又名《续廉明公案》。白话短篇小说集。明余象斗编。六卷五十九则。系分类编辑的公案小说。人命类九则,奸情类九则,盗贼类十一则,诈伪类十一则,争占类十则,雪冤类九则,主要是颂扬清官。余象斗编述卷内封题“全像续廉明公案”体制同《廉明奇判公案传》,即卷下分类,类下分则,一则记一判案故事。全书四卷六类,其类目为“人命类”、“奸情类”、“盗贼类”、“诈伪类”、“争占类”、“雪冤类”,每类9、10、11则不等,共收59则判案故事。此本既题《续廉明公案》、《皇明诸司公案传》,可见它与《皇明诸司廉明公案》,即《廉明奇判公案传》的关系。但此书又与《廉明公案》不同,《廉明公案》为“余象斗集”,重在搜集案例;此本为“余象斗编述”,系经余象斗编辑加工。
宛陵群英集
十二卷。元汪泽民、张师愚合编。汪泽民,字叔志,徽州婺源 (今属江西)人。延祐五年 (1318)进士,授承事郎,同知岳州路平川州事,历南安、信州两总管府推官,后补平江路总管府推官,调济南路兖州知州。至正三年(1343),召为国子司业,与修三史,书成即迁集贤直学士。寻以礼部尚书致仕,居宣城,自号“堪老真逸”。其事迹元史本传有载。张师愚,字仲愚,宁国 (今属安徽)人。生卒年不详。曾两领延祐、天历乡荐。与汪泽民友善。《江南通志》称他曾撰 《梅尧臣年谱》,实误,系其弟张师曾所撰。本书即汪泽民晚居宣城时所辑,所收上自宋初,下迄元代,得诗一千三百九十三首,以古今体厘为二十八卷。同里施璇为之刊行。其后该书久佚不传。故宁国、宣城二志载籍门内均未著其目。《永乐大典》各韵内所录此书之诗共七百四十六首,作者一百二十九人,看来原本犹存十之五六。其中如王圭等七十余人载于《宣城旧志文苑传》者,他们的许多遗篇往往在本书可见。又如梅鼎祚的《宛雅》所录诸家佚句以为原诗散亡的,其全什也多可见于本书。所以,本书所收虽仅一乡之歌咏,亦有其参佐考订之价值。所传下来的十二卷本,系清末编订《四库》时裒集厘定的。书中凡其人之爵里、事迹有可考者,已补注于姓名之下;不可考者阙之。《永乐大典》原本失载人名,无可参补者,则仍分类附录于后。是书有 《永乐大典》本。《四库全书》本。
菩萨行处
《铃木大拙禅论集》是世界禅学权威铃木大拙先生的重要著作,被世界各国学者、专家视作权威而广泛援引。本书为论集系列之三,译者又将其称为《菩萨行处》,从《华严经》和《般若经》(包括《心经》)两部大经谈到菩萨的理想、菩萨生命的源头和行处,主要探讨学者的归趣。重点揭示禅对于人们现实生活的影响、对于人们精神世界的滋养及疗愈作用。铃木先生文笔凝练,论述真切深刻,又闪烁着智慧的光芒,对于现代读者同样具有深刻的启迪意义,尤其有助于现代人自行自省安顿心灵、挣脱藩篱,如实地看清生命的奥秘和人生的意义。
无准师范禅师语录
凡六卷。又作佛鉴禅师语录、佛鉴录、无准和尚语录、无准禅师语录。宋代僧无准师范撰,宗会、智折等编,理宗淳祐十一年(1251)刊行。收于卍续藏第一二一册。卷一至卷二辑录清凉寺、普济寺、资圣寺等五会之语录;卷三至卷六辑录小参、法语、普说、拈古、偈颂、自赞、小佛事、祭佛鉴禅师文、入内引对升座语录(奏对录)、行状等、其门人中之兀庵普宁、无学祖元、日僧东福圆尔等,对日本之禅宗有极大之影响。
佛开解梵志阿颰经
佛教,大正藏,佛经,经藏!吴月支国居士支谦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