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祖禹

范祖禹
  • 姓名:范祖禹
  • 别名:字淳甫
  • 性别:
  • 朝代:宋代
  • 出生地:成都华阳(今四川成都)人
  • 出生日期:1041
  • 逝世日期:1098
  • 民族族群:

范祖禹(1041-1098)字淳甫,一字梦得,成都华阳(今四川成都)人,范镇从孙、范百禄侄。幼孤,从其叔祖范镇抚育成人。嘉祐八年,登进士甲科,知资州龙水县。熙宁三年,司马光辟同修《资治通鉴》,随司马光编撰《通鉴》十五年,唐三百年丛目及长编,祖禹实掌之。元丰七年,《通鉴》成,迁秘书省正字。哲宗即位,擢右正言,以岳父吕公著为执政辞免,改著作佐郎、修神宗实录检讨官,迁著作郎兼侍讲。元祐四年,拜右谏议大夫,依前兼侍讲,充实录院修撰,迁给事中,兼国史院修撰,为礼部侍郎。七年,为翰林学士,改翰林侍讲学士。八年,又为翰林学士兼侍讲,知制诰,兼知国史院事。绍圣初,哲宗亲政,复行新法,祖禹以元祐旧党出知陕州。言者论其修实录诋诬,贬武安军节度副使、昭州别驾,安置永州,徙贺州,再徙宾州、化州。元符元年卒,年五十八。宋高宗建炎二年,追复龙图阁学士。宋宁宗时,赠谥正献。祖禹久在经筵、史馆,正言进谏,献纳尤多,苏轼尝称为讲官第一,谓其“清德绝识,高文博学,非独今世所无,古人亦罕有能兼者”(《与范元长》)。明程敏政亦谓其“禀之粹,养之完”,“故见于词气,自然中节,而无偏固浅陋之失”(《题范太史文集钞》)。现存文集以制诰、章疏为多,如《论封桩札子》、《论常平札子》、《封还臣僚论浙西赈济事状》、《迩英留对札子》等,均能洞见事机,计虑周详,而又言辞剀切,简捷明晰。著有《范太史集》五十五卷(《直斋书录解题》卷一七),南宋初年汪应辰刊刻流传,后又刻于潼川,署作《范正献公文集》(魏了翁《范正献公文集序》)。今存《范太史集》版本有二:一为五十五卷本,有《四库全书》本、清张立人抄本;一为十八卷本,有明程敏政刊本。除文集以外,还著有《唐鉴》十二卷、《帝学》八卷、《古文孝经说》一卷,其中《唐鉴》探明有唐三百年治乱之由,最为著名,以致当时学者尊称其为“唐鉴公”。《全宋词》第一册收其词五首。《全宋诗》卷八八六至八八八录其诗三卷。《全宋文》卷二一一五至二一六八收其文五十四卷。事迹见《东都事略》卷七七、《宋史》卷三三七本传。

范祖禹书籍作品

猜你喜欢的书

自然哲学

自然哲学

黑格尔海得堡时期的主要哲学著作、《哲学全书》的第三部分。发表于1817年,在1827年第二版和1830年第三版时又作了修订和增补。中译本由商务印书馆1980年出版。本书用唯心辩证法对当时的自然科学知识作了百科全书式的概述。在黑格尔哲学体系中,它属于“应用逻辑”,是研究“理念的异在或外在化”的科学。书中把自然的发展分为“力学”、“物理学”和“有机学”三阶段,分别论述了:(1)物质的“直接性”,即时空、惯性物体和落体、太阳系;(2)物质的“反映关系”,即天体、各种元素和气象系统,比重、内聚性、声、热,以及磁、电和化学过程;(3)自身相关的“否定的统一性”,即地质有机体、植物和动物。该书不承认自然界有任何时间上的发展,反对进化论,把辩证规律从外面强加于自然界,这些都是错误的。另一方面,把自然界的发展分为机械论、化学论和有机论三阶段,这在当时是相当完备的。此外,书中还举出成百个最恰当的例子来确证辩证法的规律,并提出不少走在科学前面的预言和猜测。恩格斯说,黑格尔“对自然科学的概括和合理分类是比一切唯物主义(按:指庸俗唯物主义)的胡说八道合在一起还更伟大的成熟”。

纬略

纬略

笔记。宋高似孙撰。十二卷。似孙字续古,号疏寮,浙江余姚人。淳熙进士。历官校书郎、处州太守等。有《史略》、《骚略》诸书传世。自称“既辑《经略》、《史略》、《集略》,事有佚者、琐者为《纬略》。盖与诸《略》相为经纬”。记佚闻琐事为本书一大特点。此书考证旧文,疏通疑义,采摭颇富。引录原书,亦翔实可信。据自记称,“事有逸者、琐者为纬略” ,可知是书系似孙考证疑义之文,而非解释纬书之作,援据赅洽,叙述简洁,其有原书已亡,散见类书者,亦多征引。

绛云楼俊遇

绛云楼俊遇

是书专记清初名妓柳如是与钱谦益事,兼及柳如是与张溥、陈子龙交往事。此书对柳如是记载较为平实客观,无顾苓《河东君传》之揄扬,亦无王《虞山柳枝词》之诬枉。 其中记“柳夫人劝牧翁曰:‘是宜取义,全大节以符盛名’”一节,最为确实。但其记柳、陈交往似有不确,陈寅恪先生《柳如是别传》中有详论。

土官底簿

土官底簿

二卷。不著撰人姓名。朱彝尊《曝书亭集》中有是书跋,只称钞于海盐郑氏,亦未言作者为何人。本书专记明朝嘉靖以前各省土司之情况。《四库全书总目提要》称:“观其命名与缮写之式,疑当时案牍之文,而好事者录存之也。”从内容可以看出,本书是辑档案资料而成。书中载云南、广西、四川、贵州、湖广、广东之土司共三百六十三家,其中云南一百五十一家,广西一百六十七家,四川二十四家,贵州十五家,湖广五家,广东一家。各土司,均先列其名号,次述始授土职时间,再述世代因袭情况。本书的价值,首先是可补正史之不足。《明史·土司传》只列征伐刑政之大端,而于土司支派本末未能具晰,本书辞虽俚浅,而建置原委、历代因袭之状一一可征,足资考证。同时,书中反映的明政府对土司采取的驾驭措施,为研究明代土司制度提供了第一手资料。按明制,土司乃世职,土司承袭时,须逐级上报,分别由吏部、兵部奏准,颁发号纸(委任文书)。而本书所录,诸土司请袭之时,必以“并无世袭”之文上请,所奉谕旨亦必以“姑准任事,仍不世袭”为词。仅以云南为例,在一百五十一家土司中,有九十一家载有圣旨,明确称,“姑准任事”,“不准世袭”;只有极少数土司,如广西府土知府,阿迷州土知州明确“准世袭”。这种做法实际上是明政府控制土司的一种手段,欲以示驾驭之权。这里反映的土司承袭的实际情况,与制度的规定有极大差距,正为研究土司制度提供了有价值的材料。本书原有文渊阁藏本,民国二十四年(1935),上海商务印书馆影印文渊阁本,出版 《四库全书珍本初集》,收入本书。

明季北略

明季北略

明末清初无锡人计六奇著,共二十四卷,记录万历二十三年(1595年)努尔哈赤崛起东北至崇祯十七年(1644年)吴三桂引清兵入关。分年记事,于崇祯一朝之事记载甚详,李自成入北京后之事,几乎是按日编排。

春秋经解

春秋经解

北宋孙觉据《左氏》、《公羊》、《榖梁》及历代诸儒所说之长,解《春秋》之义的著作。今本13卷,与《宋史·艺文志》所载15卷不符。清纪昀等认为:王应麟在《玉海》 中所载《春秋学纂》13卷,“注曰: 其说以《榖梁》为本,及采《左氏》、《公羊》历代诸儒所长,间以其师胡瑗之说断之,分庄公为上下云云,与今本一一相合,然则《春秋学纂》即《春秋经解》之别名” (《四库全书总目》) 。《春秋经解》力主抑霸尊王,认为: “幽王遇祸,平王东迁,平既不王,周道绝矣。观夫东迁之后,周室微弱,诸侯强大,朝觐之礼不修,共赋之职不问,号令之无所束,赏罚之无所加,坏法易纪者有之,变乱礼乐者有之,弑君戕父者有之,攘国窃号者有之,征伐四出,荡然莫禁,天下之政,中国之事,皆诸侯分裂之” (《春秋经解·隐公元年春王正月》) 。周麟之云: “莘老 (孙觉字) 发明圣人之奥,举 《三传》以断得失,反复折中,著为通论” (《春秋经解·后跋》) 。邵辑说: “凡先儒之是者从之,非者折衷之,义例一定,凡目昭然,诚后学之指南也” (《春秋经解原序》) 。有《四库全书》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