虞汝明

- 姓名:虞汝明
- 别名:
- 性别:
- 朝代:明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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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逝世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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虞汝明,宋代琴家。宋吴郡(今江苏苏州)人。生卒年不详。生平履历不详。身世亦不详。撰有《古琴疏》。
虞汝明书籍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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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世之初
《入世之初》于一八四二年二月脱稿,同年七月二十六至九月四日在《宪政报》上连载,题为《招摇撞骗的危险》。一八四四年六月由杜蒙书屋出版单行本,分上、下两册(下册附有中篇小说《假情妇》),篇名改为《入世之初》。一八四五年编入《人间喜剧》十六卷本第四卷,属“风俗研究·私人生活场景”。本篇由作者的妹妹洛尔提供素材,主旨在表现年轻人的成长及其心理特点,因而作者曾经考虑用《青年们》作为标题。小说以温和的态度批评了年轻人爱慕虚荣、贪图享受,喜欢吹牛说大话等弱点,也描写了他们通过艰苦生活的磨练,如何从所犯错误中接受教训,逐步变得成熟、老练起来。作为风俗史家的巴尔扎克,善于结合人们所处的社会环境、经济地位来分析和刻画他们的性格。特别是首尾呼应的两次公共马车旅行,巧妙地勾画出了从王政复辟到七月王朝时期社会各阶层人物的面貌和他们的变化发展,并充分显示了作家在对话中塑造形象的才能。
血染风情
法国作家司汤达创作的短篇小说。《血染风情》和《苏奥拉·斯科拉蒂卡》两篇的题材有类似之处。虽然故事发生的年代不同,一篇是年前后,一篇是年前后,但两篇小说都写出了封建制度的惨无人道,和贵族修道院的黑幕。那些多子女的贵族家庭为了保证家庭的财产不致分散,往往只把财产传给长子,对于其余的儿子只给一定的生活费,对于女儿则一律赶出家门。或者嫁出去换一笔财产,或者把她们送进专门为这些人开办的贵族修女院。进了修女院则等于进了坟墓,与外面的一切联系都要切断。正如《血染风情》里修女说的:“父母把我们送进修道院,家庭财产都被兄弟霸占,我们被关在这座活人的坟墓里,没有第二条生路。”但是少女们都是活生生的人,不甘心牺牲自己的青春、爱情、幸福,想方设法与外面的情人幽会。然而这种行为一旦被发现,便要被视为渎圣罪,轻则打入地牢,终身监禁,重则处死。
豳风广义
三卷。清杨屾撰。杨屾,字双山,兴平(今陕西兴平县)人,平生从未出仕。杨屾从《诗经·豳风》中的诗出发,认为陕西一带古时曾养过蚕,顽固坚持陕西气候条件不适合养蚕的看法是错误的。杨屾为了求得实证,遍求养蚕方法,用十余年的时间进行试验,试验效果颇佳。杨屾在初步印证自己观点之后,开始著书立说,于乾隆五年(1740)完成《豳风广义》一书。作者在有理有据的条件下,竭力讲述了陕西一带可以养蚕的事实,又由 “衣帛”取系到“食肉”,谈了一些家畜的饲养、治疗方法。另外,书中还附有一少部分关于园艺方面的文字。《豳风广义》有文有图,文图结合,通俗、生动而又客观地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平实的内容、简明易懂的风格,对于它自身的传播起了很大作用。它的出现无疑开扩了农民的眼界,极大地鼓舞了农民投身一个新的生产领域。《豳风广义》现存乾隆五年(1740)宁一堂刻本,约在乾隆七年 (1742) 正式刊行,后有 《关中丛书》本,被收入《四库全书》当中。1962年农业出版社出版郑辟疆、郑宗元校勘的 《豳风广义》。
唐律疏议
原名《律疏》。中国唐代《永徽律》的律文注解。长孙无忌等编撰。最早成于永徽四年(653)。长孙无忌,唐高宗时的太尉。本书是现存最古老也最完整的封建法典的释文,是唐太宗为统一律文的解释,以保证律书的统一适用而诏示下属编写的。分30卷,12篇,502条,其篇目同唐律完全相同,内容包括:名例律,共6卷57条,规定刑事法律制度;卫禁律,2卷33条,是关于警卫宫室和保卫关津要塞方面的法律;职制律,3卷58条,是关于官吏职务及驿使方面的法律;户婚律,3卷46条,规定有关户籍、土地、赋税以及婚姻家庭法律制度;厩库律,1卷28条,规定国有牲畜和仓库管理的法律制度;擅兴律,1卷24条,关于发兵和兴造方面的法律;赋盗律,4卷54条,是保护封建政权及地主阶级生命财产不受侵犯的法律制度;斗讼律,4卷59条,关于斗殴和诉讼方面的法律;诈伪律,1卷27条,关于欺诈和伪造方面的法律;杂律,2卷62条,内容广泛,包括买卖、借贷、度量衡、犯奸、赌博等;捕亡律,1卷18条,关于追捕罪犯和逃亡士兵及役丁的法律;断狱律,2卷34条,是关于司法审判方面的法律。本书不仅对律文逐条解释,而且还对律书中规定的不够完备之处进行补充、修订,吸收了中国古代律学的成就,是中国封建法制的重要著作,后来成为历代封建立法的楷模,并传入外国,是研究中国法制史的重要资料。
人生问题发端
傅斯年著。载1919年1月《新潮》月刊第1卷第1号。中心是宣扬实用主义的人生观,认为“供给人生的发达与成功的是有用,有用就是真;损害人生的发达与成功的是无用(包括有害),无用就是假”。认为实用主义的观点是“拿人生解释人生,是现在思想潮流的趋势”。文章批判中国传统的人生观,认为传统人生观念的核心是“遗传的伦理主义”,“他以为人为道德而生,——为圣人制定的道德而生”,这是“硬拿着全没灵气的人生信条,当做裁制人生的一切标准”。反映了作者当时主张批判封建伦理,提倡个性解放的思想。
长灵守卓禅师语录
全一卷。又作长灵和尚语录。宋代僧长灵守卓撰,无示介谌编。收于卍续藏第一二○册。集录长灵守卓住舒州甘露禅院及庐州资福禅院之拈香祝、上堂语。附录垂语百则一卷,又作室中百问,系回答学人所问而作之偈颂、拈古、赞、真赞等。卷末并附行状一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