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廷玉

- 姓名:张廷玉
- 别名:字衡臣,又字砚斋
- 性别:男
- 朝代:清代
- 出生地:安徽桐城人
- 出生日期:1672年
- 逝世日期:1755年
- 民族族群:
张廷玉(1672年—1755年),字衡臣,又字砚斋,安徽桐城人,为康熙时大学士张英之次子。康熙三十九年(1701)进士。历任内阁学士、刑部侍郎。雍正帝即位后,政务繁忙,有时一日下谕旨数十次,张廷玉奉命处理,甚合雍正帝心意。雍正四年(1726),任文渊阁大学士,兼吏部尚书。雍正八年(1730),因西北用兵频繁,清廷在隆宗门内设立军机房(后又改称军机处),命怡亲王允祥、张廷玉和大学士蒋廷锡负责。军机处的有关规程,都出自张廷玉之手。雍正帝对他甚为倚重,其他汉族大臣无法与之相比。雍正十一年(1733)他上疏提出,刑部对各类人犯一律收监,往往使无辜者受牵连;应改为重犯收监,轻者取保。还有,刑部在判案时,常有草率之处,今后应由都察院、大理寺进行复核纠正。清廷命九卿议定后付诸实行。雍正十三年(1735),雍正帝死前曾遗诏张廷玉他日配享太庙。乾隆帝即位后,对他更为倚重。张廷玉家庭中居官者有十九人之多。乾隆十年(1745)大学士、军机大臣鄂尔泰死。张廷玉本与鄂尔泰不合,两人互树党羽。至此,他遂独被重用。当时他已七十余岁,乾隆帝命他不必按时早朝,遇有炎热风雪时也不必入朝。其后,他多次提出乞休回乡的请求,都被乾隆帝婉言留任。乾隆十四年(1749),张廷玉终因年老解职回乡。他死后,乾隆帝遵雍正遗诏,以张廷玉配享大庙。谥文和。张廷玉富于文采,曾先后纂修康熙、雍正《实录》,并充任《明史》、《清会典》、国史馆等总裁官。著有《澄怀园全集》。其子张若霭,在乾隆时任内阁学士。善书画,清廷所藏书画珍品,大多经过他鉴定。
乾隆十四年(1749年)正月,命他如宋代文彦博例,十日一至都堂议事,四五日一入内廷备顾问。当年冬天,张廷玉再次乞求离职养病。乾隆帝批准以原官致仕,并御制诗三章赏赐。张廷玉入谢,而见乾隆帝时,上奏说:“以前世宗宪皇帝破格给予臣厚恩,遗命臣配享太庙,去年跟从陛下祭祀时又有挽留臣告老回乡的谕旨,臣恐怕死后不能有这样高的待遇啊,而且外间也有类似的议论”。他免冠叩首,请求乾隆帝出一个凭证。乾隆帝很不高兴,但还是拟了手诏,申明雍正帝的成命,并赐诗以安其心。诗云:“造膝陈情乞一辞,动予矜恻动予悲。先皇遗诏淮钦此,去国余恩或过之。可例青田原佑庙,漫愁郑国竞摧碑。吾非尧舜谁皋契,汗简评论且听伊。”次日,张廷玉具折谢恩,遣子张若澄入宫向乾隆帝谢恩。乾隆帝因张廷玉不亲自谢恩颇为恼火,传旨令他明白回奏。当时,由军机大臣傅恒、汪由敦传写谕旨,旨还未下达。翌日黎明,张廷玉即来内廷谢恩。乾隆帝更为不快,认为这是军机处泄露消息的原故。切责了汪由敦漏言。于是廷臣会议,商议剥夺张廷玉的宫爵,罢去配享太庙的优容。于是乾隆帝下令削去他的伯爵。
乾隆十五年(1750年),皇长子永璜刚去世不久,张廷玉再次请求归乡,激怒了乾隆帝,于是命以太庙配享诸臣名示张廷玉,命其自审应否配享。乾隆帝用大学士九卿议,罢配享,免治罪。随后归去。后来又因四川学政编修朱筌坐罪,命张廷玉尽缴颁赐诸物。乾隆二十年(1755年),张廷玉卒于家中,享年八十四岁。死后葬于龙眠山,乾隆帝最终仍遵清世宗遗诏,命配享太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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