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福成

- 姓名:薛福成
- 别名:字叔耘,号庸盦
- 性别:男
- 朝代:清代
- 出生地:江苏无锡人
- 出生日期:1838年4月12日
- 逝世日期:1894年7月21日
- 民族族群:
薛福成(1838年4月12日—1894年7月21日),清末洋务派和早期维新派主要代表人物之一。 字叔耘,号庸盦(an),江苏无锡人。“曾门四学士”之一,近代改良主义思想家、外交家、政论家、文学家。1884年薛福成出任浙江宁绍台道。适逢中法战争爆发,临危受命,“综理营务,尽护诸军”,领导军民击退强敌,取得浙东保卫战的胜利。1888年薛福成升任湖南按察使,未及赴任,又改任出使英法义比四国公使。薛福成在出使欧洲期间,主持了在英国属地设立领事馆、中英勘定中缅边界与磋商通商事宜等谈判活动,为国家争回了利权。著作有《庸盦全集十种》等行世。
薛福成一生撰述甚丰,著有《庸庵文编》四卷、《续编》二卷、《外编》四卷、《庸庵海外文编》、《筹洋刍议》十四卷、《出使四国日记》六卷、《续刻》、《庸庵笔记》、《出使奏疏》二卷、《出使公牍》十卷等书。 薛福成的著作基本上均已编入《庸庵全集》。其《出使日记》及续刻已被编入《走向世界丛书》。
薛福成主张变法。他认识到:“方今中外之势,古今之变局也”,今日之天下已不是“华夷隔绝之天下”,而是“中外联属之天下”,况且“降至今日,泰西诸国以其器数之学勃兴海外”,“环大地九万里,罔不通使互市。”因而“虽以尧舜当之,终不能闭关独治”。必须“变法”。并指出:“世变小,则治世法因之小变,世变大,则治世法因之大变”和“彼其所以变者,非好变也,明势为之也”(《筹洋刍议》)。并提出了“宣变古以就今”的主张。他驳斥了那种动辄曰:“我守上古圣人之法也”的谬论,认为“其不惫且蹶者几何也”?他强调变法的必要性和迫切性说:“夫西洋诸国,恃智力以相竞,我中国与之并峙,商政矿务宜筹也,不变则彼富而我贫;考工制器宜精也,不变则彼巧而我拙;火轮、舟车、电报宣兴也,不变则彼捷而我迟;约章之利病,使才之优绌,兵制陈法之变化宜讲也,不变则彼协而我孤,彼坚而我脆”(《筹洋刍议》)。他认为,中国既厕于邻敌之间,则富强之术,有所不能废。因而,他主张发展民族工商业,提出了“掘四民之纲者,商也”和以工商立国的思想。他指出:“西人之谋富强也,以工商为先”。并强调要特别重视新式工业问题,他说:“然论西人致富之术,非工不足以开商之源,则工又为其基而商为其用”(《筹洋刍议》)。他认为,中国欲谋富强,也应以“自理其商务”为急务,发展本国的资本主义工商业。并主张仿效西方国家,“用机器殖财养民”,强调“工商之业不振,则中国终不可以富,不可以强”(《庸盦全集》)。并提出了让私人集股成立公司,自主经营,创办之初,酌减税额等主张,以发展本国工商业,与洋人争利权。
薛福成批评君主之国“主权甚重”,其弊在上重下轻,或役民如牛马,致使“舆情不通”,公论不申,一人之精神,不能贯注于通国,“则诸务有堕坏于冥冥之中者矣”。认为民主之国利在用人行政,可以集思广益,“曲顺舆情”,并可以防止君主任意妄为,然其弊在朋党角立,互相争胜,甚至各挟私见而不问国事之损益,致使“权不一而志不齐”。他称赞西方的君民共主“有利无弊”。他说:“夫君民共主,无君主、民主偏重之弊,最为斟酌得中”(《出使英法意北四国日记》)。他主张中国宜仿行“君民共主”的议院制。
薛福成对“公法”也颇为重视。他认为“公法”的作用是“弭衅”与“存弱”。他说:泰西万国公法一书“所以齐大小强弱不齐之国,而使有可守之准绳,各国所以能息兵革者,此书不为无功”。“虽然各国之大小强弱,万有不齐,究赖此公法以齐之,则可以弭有形之衅,虽至弱小之国,亦得籍公法以自存”(《海外文编》)。但他也认识到,在条约公法的字面上虽说有真是真非,其实西方各国在利用公法的时候,并不如此。他说:“夫西人于条约公法研之甚熟,岂无真是真非哉”、“然彼欲善自为谋”,势必也就要损人利己了。薛福成认识到,万国公法的遵违受国家强弱所制衡。他说:“所以用公法之柄,仍隐以强弱为衡。颇有名实之不同。强盛之国,事事欲轶公法,其人勉以公法从之,虽稍见自克,以俯循公法,其取盈于公法之外者已不少矣;衰弱之国,事事求合乎公法,而人不以公法待之,虽能自奋,以仰企乎公法,其受损于公法之外者已无穷矣”(《海外文编》)。薛福成的这一认识是比较深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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