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过

熊过
  • 姓名:熊过
  • 别名:字叔仁,号南沙
  • 性别:
  • 朝代:明代
  • 出生地:富顺(今自贡市富顺县)人
  • 出生日期:1506
  • 逝世日期:1580
  • 民族族群:

熊过(1506-1580)字叔仁,号南沙,富顺(今自贡市富顺县)人。十六岁为诸生,嘉靖七年(1528)举人。八年会试,林文俊擢为第一,张璁以其所策时事多杂老庄语为蹐驳,抑稍置后。廷试成二甲进士,为首揆杨一清所举,选翰林院庶吉士。因不礼张桂,流选为兵部武选司主事。服母丧,再补武选,管贴黄事,与郎余锓疏请革替袭太滥、中官奏带人及抚总奋勇诸科夺士卒功等弊。尚书张瓒劾其喜事,摘疏语“兴都从龙”为斥乘舆,诏逮入狱讯治。给事中王希文论救得赦出。服父丧,再起为祠祭司主事。十九年(1540),擢祠祭司郎中,上书论成祖、仁宗“神主诣陵奉题非宜”,忤严嵩意,为劾去。二十年(1541)四月,谪云南白盐井副提举,复逮送镇抚司,杖四十,遂裹创南归,与杨慎相识于安宁。量移常州府通判,再擢福建按察司佥事,为御史丁汝夔所劾,于二十三年(1543)调湖州府通判。二十四年(1545),左迁安吉州同知。二十五年(1546)七月,复以高简被劾循私殖货、引用非人,牵连削籍,遂返乡家居,年七十五卒。


熊过博览群书,一生著述宏富,所著有《南沙文集》12卷、《庙议》2卷、《六书订解》8卷、《先天历法考异》4卷、《土圭测景图论》2卷、《读史蠡测》4卷、《皇明大事纪》10卷、《乐府琳琅》6卷、《冰厅摭言》2卷、《南中异物志》1卷,又有《三礼直解》12卷,因大量引录佛、道二家之言,于是“遗命勿传”。此外,熊过尝注《圆觉》、《金刚》、《维摩》、《阴符》、《黄庭》、《参同契》凡30卷,为《外家六书》,嘉庆三十二年(1553),举以自焚,不传于世。


熊过“研思经训,实不止以文章名”,于《易》、《春秋》、《三礼》皆有精深考究。为明经旨,他专意求历法,并于小学也颇有成就。杨慎赞其“《八索》续《玄经》,《三传》笑《墨守》”,就是指熊氏于《易》有《周易象旨决录》,于《春秋》有《春秋明志录》。《周易象旨决录》凡7卷,“初脱稿时,龙岩赵氏(维垣)刊板于闽中,后数年水部曾确氏庵(曾省吾)复有捐奉梓于蜀中,此又南墩(堂弟熊迥)按临河东时所锓木,盖据闽、蜀两本重校者,自嘉靖以来凡三刻矣。康熙时闻有刻本,然殊不多朝觏”。


熊过13岁以程颐、朱熹之义理为尚,开始读《易》,但“绎所存典册,鲜有启悟者”。他于是就易家私问,得闻闽人蔡清《易经蒙引》,购而读之。在阅读过程中,熊过发现蔡清“开陈宗义,不及象也”,以为未当,于是稍记其疑者为《赘言》。其兄熊迟于时亦好《易》,见其所作,劝戒“毋容轻为之”,但他“不能忘也”(《周易象旨决录》卷首《自序》)。兄弟相为师友,稍厌弃俗儒之说,他以“万物之理备于《易》,圣人之用尽于《春秋》,说者如聚讼然,卒莫究意旨所寄”(《松石斋集》卷16《熊南沙先生墓志铭》,第253页),于是苞罗旁搜,贯穿异同,书而志之。十余年中,一直不懈地演绎二经之义。


嘉靖八年(1529),熊过举进士,选庶吉士,于是“就读中秘书,欲因尽求古易说”。未几左迁,加以“时方尚文,无有言学经者”,所以他一直没有太多进境。山东李开先“伯华数能致予易说东海唐应德(顺之),欲共求其义”,然而唐顺之“意在自得,不暇及象”,与其明象之旨的思想并不相契。尽管如此,熊过仍“时时私其事”,请唐顺之“绪正之”。在这一过程中,熊过获得维扬葛涧子东的欣赏,“雅所喜惬”(《周易象旨决录》卷首《自序》)。二十年(1541),熊过因事谪迁云南,与杨慎相识于安宁,时时过访,一起讨论《周易》卦象。杨慎又披阅其谈《易》文字,并鼓励熊过完成易著。在紬绎《周易》十余年,又参稽者二十余年后,熊过最终完成其易学著述,更《赘言》曰《象旨决录》。三十年(1551),“书成定著,都为三卷,而各从类标之曰《易象旨》,后遂加‘决录’名之,义乃私窃取矣”,书“凡三卷十余万言”。熊过自称“野人勤勤垂三十年”,始成“《易象旨决录》二册”。

熊过书籍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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