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意轩主人

绿意轩主人
  • 姓名:绿意轩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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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意轩主人,《海上花魅影》 据《自序》,绿意轩主人姓萧名鲁甫,字詹熙,衢州人,善画。此书作于光绪乙未(1895),作者有感于中日甲午战争中中国积弱不能自振,及英人傅兰雅谓“中国所以不能自强者,一时文,二雅片,三女子缠足”。用了二个星期即完成此书。手稿曾经王弢看过,得到称赞。十三年之后,稍加补缀而付梓云。书末第三十二回谓此书原名应为《醒世新编》。《花柳深情传》可能是书商为了赢利,招徕读者而妄改的。

绿意轩主人书籍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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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策:先秦诸子与史记评述

《春秋策:先秦诸子与史记评述》收藏整理了傅斯年先生关于“战国子家”和《史记》的珍贵讲义资料,前者概括了诸子百家的源流和特点,后者则开创了现代《史记》研究的先河,两部分内容都是傅斯年巅峰时期的精华之作,至今仍为学界所推重。

六字课斋卑议

夫民为邦本,本固则邦无危象;食为民天,天足则民无离志;自古及今,未有十室九空而不酿乱、家给人乐而不成治者也。是以百姓不足,动有若之嗟;训农通商,致卫朝之富。欧洲诸国,深明斯理,故极力求富,而藏之于民。
今自互市以来,银漏日甚;农田水利之政,苟焉弗修;天地自然之藏,尚多未发。礼义生于富足,冻馁忘其廉耻,可为寒心者也!

王端毅公奏议

十五卷。明王恕撰。王恕(1416—1508),陕西三原人。字宗贯,号介庵,晚号石渠。正统进士,历任扬州知府、南京刑部右侍郎、云南巡抚、宁夏巡抚、南京兵部尚书。孝宗时召为吏部尚书。居官历中外五十余年,为人刚正清严,所引荐皆一时名臣。辞官居家后致力编著,有《石渠意见》、《历代名臣奏议》、《介庵奏稿》等。《王端毅公奏议》由两书合二为一:一为《吏部奏议》九卷,由文选郎孙交于弘治四年(1491)编次;一为兵部尚书王宪取王恕在任大理寺左寺副至南部兵部尚书时的奏议,编成六卷。最初在苏州刊刻,后又在三原重刻。《王端毅公奏议》于正德年已 (1521年) 由三原知县王成章编次刊刻。此集按王恕历官的先后顺序排列,保存了许多有价值的奏疏,有《四库全书》本。

融堂四书管见

十三卷。宋钱时撰。包括《论语》、《孝经》、《大学》、《中庸》,均先列经文,略加音训,再诠释其大旨于后。其中《孝经》用古文,《大学》只分为六章而不分经传,又舍《孟子》而取《孝经》,与宋儒传统不合,这是因为宋儒严格遵从师说,门户之见极深,钱时之学师从杨简,而杨简之学又师出陆九渊,与宋代传统的程朱之学门户迥殊,所以不用程朱之本,内容上也出现分岐。正因为此书在四书的内容上取《孝经》而不取《孟子》,与传统不合,清修四库全书时才将其列入《五经总义类》而不列入《四书类》。

永明道迹

永明道迹,一卷,明大壑辑并讚,陶望龄序,凡三十二条,分录诸家讚,前有绘像,今不载。附戒杀文。

沙门不敬王者论

全一卷。略称不敬王者论。东晋慧远(334~416)撰。论述沙门不须礼敬王侯之理由。收于大正藏第五十二册弘明集卷五。东晋时,鉴于太尉桓玄之压迫佛教,佛教教团乃发表宣言,认为佛教教团应处于国家权力之外,然同时代之车骑将军庾冰则主张佛教沙门应对王者礼敬。安帝之际,桓玄支持庾冰之论,谓佛教教团应从属于国家权力之下。本书作者则本佛教徒之立场,主张沙门不必礼拜帝王。在印度佛教之理念中,在法(真理)之前,不论帝王或沙门一律平等;法即是不变之真理。此一观念于佛教传入我国后,因佛教势力之逐渐强大,而形成国家权力与佛教理想之冲突。作者于本书序论中叙述其撰述理由,其次再从第一‘在家’、第二‘出家’两篇中论述佛教出家之本质,强调出家者之生活必然超越世俗生活。第三论‘求宗不顺化’,谓求佛道者,不应随顺世俗,而须否定世俗之生活。第四论‘体极不兼应’,谓体得佛法者,不应再顺应世俗。第五论‘形尽神不灭’,谓肉体终将一死,而精神永不灭绝。于本书中,显示佛道之追求者坚守宗教真理,对于世俗之权威丝毫不让步,然此一思想随时代之变迁而逐渐步上妥协迎合之道。唐朝彦悰根据本书而将历代之不拜论集录成‘集沙门不应拜俗等事’一书,共六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