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学权

王学权
  • 姓名:王学权
  • 别名:字秉衡
  • 性别:
  • 朝代:清代
  • 出生地:浙江海宁
  • 出生日期:1728年
  • 逝世日期:1810年
  • 民族族群:

王学权(1728年-1810年),清医学家。字秉衡。自称安化(一说系其先世封号;一说为地名)后人。定居盐官(今浙江海宁)。又迁居浙江海盐之水北,故晚称“水北老人”。因遭海溢之患,率子孙迁居杭州。精于医学,为名医王孟英之曾祖。撰《医学随笔》(后改名《重庆堂随笔》)两卷(1808年),发明医理渊源。首论六气、虚劳、治案、方剂,次议药性、诊法。谓虚损之病,多由阴虚,阴液难充,治当以滋阴清热为主。且应时兼顾脾胃,使滋而不滞,清而不寒。阴气充而后可议进参、芪。并指明“滋补丸药,最难消化”。其说于王孟英用药颇有影响。又论血症云:“血因火溢,是其常也;气不摄血,是其变也。”斥不知其常、侈谈其变者为“乱道”。其时西医东渐,持“信其可信,阙其可疑”态度,且断言胰主运化食物。它如讨论药性、评议诸医家等,多有新见。书未竟而卒,子*王国祥为之注,孙王升为之校,曾孙*王孟英为之刊行(1852年)。一书中有四代医论,实为可观。孟英之学,亦多折衷于此书。

王学权书籍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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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契约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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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名《政治权力的原理》。法国启蒙运动时期的小资产阶级政治思想家卢梭的代表作。中 译本根据奥比蔼版、摩·哈伯瓦斯注释本译出。译本曾于1958年以《民约论》书名由法律出版社出版。商务印书馆1963年初版、1980年2月修订第2版。全书共分4卷38章。第1卷以社会契约为中心,论述原始社会如何通过社会契约进入政治社会,建立以人民主权为核心的共和国等。作者首先对格劳秀斯、霍布斯等人提出的转让自由和主权的契约论加以批判,认为他们的主张是违背自然和人性的。在他看来,真正的社会契约不是人民和统治者订立的,而是人们相互之间订立的。社会契约的宗旨是:“要寻找出一种结合的形式,使它能从全部共同的力量来维护和保障每个结合者的人身和财富,并且由于这一结合而使每一个与全体相结合的个人又只不过是在服从自己本人,并且仍然象以往一样地自由。”(《社会契约论》第23页)所以,这个契约的主权在于人民自己,而不在于统治者。第2卷以人民主权为中心,指出人民主权具有如下四个原则:人民主权不可转让性、不可分割性、不可代表性和至高无上性,以及法律的定义、法律的分类、立法权由人民行使等等。第3卷论述政府与国家的区别及政体理论。第四卷主要论述政治制度等。作者在本书中提出了一个极其重要的概念——公意,即人民的公共意志。卢梭把在社会契约基础上形成的人民主权国家比喻为公共人格,具有自己的意志和最高权威、最大力量。公意构成主权,是国家活动的动力。它的基础,是人民的公共利益即人人平等和自由,而它的基本精神是个人服从整体的集体主义。由于公意的主权权威性,作者把法律解释为公意的行为,主张政府的行为要符合公意。本书集中反映了新兴资产阶级最激进的革命民主主义思想,即以暴力推翻封建贵族制度,建立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为美国独立战争、特别是为法国资产阶级革命奠定了理论基础,被誉为“革命的圣经”,在历史上起过巨大的进步作用。

美国的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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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卷,不著撰人姓氏。《宋史·艺文志》以为郭稽中撰,考陈振孙《书录解题》,称洑阳李师圣《得产论》二十一篇,有说无方,医学教授郭稽中为时良医,以方附诸论末,遂为完书,则稽中特因师圣所得旧本,增以新方,非所自撰。《宋史》所载,似未见陈氏说也,然稽中所增,合原论共为一卷,与此本不合。以卷首诸家考之,盖陈言撰《三因方》,尝取其方论,各评得失;婺医杜荍历采其所评,附入各条之下;后赵莹得《产乳备要》,增以杨子建《七说》,合于《产论》为一集;有冀致君者又掇御医院《杂病方论》,及《八月产图》、《体元子借地法》、《安产藏衣方位》缀于其末,是辗转增益,已非郭氏之旧,特沿其旧名耳。其书世罕传本,所行者系据《永乐大典》辑出,得论二十一,陈言评十六,方三十四,为一卷;产乳备要及经气妊娠等证方六十二为一卷,其《体元子借地法》,《大典》佚不载,今亦阙焉。卷中惟陈言之评,标识姓名,余皆不标为谁说,今以原本体例推之,上卷之方皆出郭氏,下卷娩乳安产经气三条外,殆即杨氏之说,所附方药,殆即冀致君所采御药院方也。陈言即撰《三因方》者;杨子建名俊,有《杨氏家藏方》,今未见;李师圣等,皆南宋人,冀致君序称诸人为宋儒,又称近在燕赵间,盖元人云。

太上老君说常清静经颂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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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上老君说常清静经颂注,金朝道士默然子刘通微撰。一卷,收入《正统道藏》洞神部赞颂类。本篇以五言颂诗注解《清静经》。注文融合道禅,以澄心遣欲,清静常寂为宗旨。劝人去贪嗔痴,修戒定慧,则六欲不生。法界宽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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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代文言轶事、志怪小说。南宋张端义著。自序称: “耳为人至贵,言由音入,事由言听,古人有入耳著心之训,又有贵耳贱目之说。”因以名书、凡三卷,各自成集,一集成于理宗淳祐元年(1241),二集成于淳祐四年(1244),三集成于淳祐八年(1248)。有《津逮秘书》本、 《学津讨原》本,另《宝颜堂秘笈》本作二卷, 《历代小史》本作一卷,皆删略不全。本书以录宋代朝野遗事为主,兼及诗话、考证等内容。

杨文忠公三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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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杨廷和著。8卷。书前有明嘉靖六年(1527)著者序、万历三十一年(1603)温纯序,另有乔宇序,年分不详;“辞谢录”前又有明嘉靖元年(1522)林俊序。清乾隆四十六年(1781)纪昀等校后发抄,集于国立故宮博物院所藏清文渊阁本四库全书史部内。著者宪宗成化十四年(1478)进士。弘治二年(1489)进修撰,改左春坊左中允,侍皇太子讲读,拜左春坊大学士,充日讲官。正德二年(1507)由詹事入东阁属典诰勅,改南京吏部左侍郎,迁南京户部尚书,兼文渊阁大学士,参预机务。后加少保,兼太子太保,再加光禄大夫柱国,迁改吏部尚书武英殿大学士,进少傅,兼太子太傅谨身殿大学士,卒谥文忠。本书辑著者历任诸职所作奏疏。书名三录,实分四部:(1)题奏前录,明武宗正德(1506—1521)年间所上; (2)题奏后录,明世宗嘉靖(1522—1566)年间所上;(3)视草余录,明武宗正德年间至明世宗嘉靖年间任职内阁时所作;(4)辞谢录,正德、嘉靖年间所上。“题奏前录”与“题奏后录”内有自劾不职乞赐罢黜以答天遣疏、请遵祖训以光圣德疏、请处决重囚疏、论紧急贼情疏、议处反贼疏、议处反贼第二疏、请慎重调理疏、请正大狱疏、论大婚诰谕疏、论大婚诰谕第二疏、请一法令以息群议疏等目。“视草余录”记朝廷奏对之言及政事可否之议。“辞谢录”辑辞职谢恩诸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