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轼

王轼
  • 姓名:王轼
  • 别名:字用敬
  • 性别:
  • 朝代:明代
  • 出生地:公安(今属湖北)人
  • 出生日期:1439年
  • 逝世日期:1506年
  • 民族族群:

王轼(1439年—1506年),明代官吏。公安(今属湖北)人。字用敬。英宗天顺时进士。历大理右评事、四川按察副使、陕西按察副使等。孝宗弘治初,擢四川按察使。迁南京右佥都御史,提督操江。弘治十三年(1500年), 授南京户部尚书。旋命兼左副都御史,都督贵州军务,征讨普安(今贵州西南部)农民起义。时明军屡败,文官武将战死多人。他调集广西、湖广、云南及四川官军和士兵八万余众, 与贵州兵分八路进剿, 用兵五个月,镇压了反抗的农民军。还朝后,加太子少保,改南京兵部尚书。武宗登基后,以疾致仕,加太子太保。卒,赠太保, 谥襄简。


王轼著有《平蛮录》1卷,叙述明孝宗时其人平定贵州普安叛乱的始末。

王轼书籍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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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称为《算术基础:对数这个概念所作的逻辑的和数学的研究》。德国哲学家、数学家、逻辑学家弗雷格(GottlobFrege,1848~1925)的重要著作。作者写这本书的目的在于把他在《概念文字》一书中提出的方法应用于解释数学中最根本的理论,即数的理论,把算术表现为一种公理理论。他认为可以用逻辑所需要的概念来规定算术的全部概念,也可以用逻辑所需要的原理来证明算术的全部法则,而不需要为算术另外制定一套它所特有的概念和原理。在这本著作中,他首先在什么是数和什么是算术真理的本性这两个问题上批译传统及当时的观念,然后概述他自己的方法以及如何用纯逻辑的原理来证明算术的基本原理。在本书中,他提出了他的哲学基本观点,他在前言中把这些观点概括为3条原则:1、始终要把心理的东西和逻辑的东西,主观的东西和客观的东西明确区别开来;2、只有在语句的语境中,而不是在孤立的词中,才能找到词的意义:3、注意把概念与其对象区别开来。他认为这3条原则在方法论上具有重大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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