荀绰

- 姓名:荀绰
- 别名:字彦舒
- 性别:男
- 朝代:东晋
- 出生地:颍川颍阴(今河南许昌)人
- 出生日期:
- 逝世日期:
- 民族族群:
荀绰(生卒年不详),东晋初颍川颍阴(今河南许昌)人,字彦舒。《晋书》有传。祖勖,著名学者。《晋书》本传载:绰“博学有才能,撰《晋后书》十五篇,传于世。永嘉末,为司空从事中郎,没于石勒,为勒参军。”绰对民族文化交流有一定贡献。其藏书事迹,《晋书·裴宪传》载:“(石)勒乃簿王浚官寮亲属,皆赀至巨万,惟宪与荀绰家有书百余帙,盐米各十数斛而已。”由是而知,绰拥有藏书。《隋志》著录绰撰有《晋后略记》五卷、《百官表注》十六卷,亡佚。二书有《汉学堂丛书》辑本。
荀绰书籍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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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产集
短篇小说集。周文著。列入巴金主编的“文学丛刊”第二集。上海文化生活出版社1936年8月初版。除《序》外,收1934年至1936年所写短篇小说15篇,附录2篇。其中《红丸》描写警察查获一罐烟土(红丸),在上交过程中,经手的巡警、传达、科长、督察员、局长等都想从中获利;《健康比赛》描写王奶妈奶养的主人的孩子肥胖康健,自己的儿子却骨瘦如柴;《第三生命》描写西南旧军队以鸦片烟枪为第三生命的腐败情形;《茶包》描写由内地往康藏背运茶包的农民的困苦生活。另外11篇是《山坡下》、《山坡上》、《俘虏们》、《三等车上》、《诊》、《不俗的一群》、《名》、《那首诗》、《陈司事》、《病马》和《退却》。《多产集》短篇小说集收入作者一九三四年至一九三六年间的短篇小说十四篇和散文《第三生命》、《茶包》两篇,一九三六年二月由作者本人亲自编定,一九三六年八月由上海文化生活出版社出版。此文集将两篇散文编入第三卷“文论·杂文”卷。
金阙帝君三元真一经
1卷。作者及撰年未详。主要讲三元真一。上一,为一身之天帝;中一,为绛宫之丹田;下一,为黄庭之元土。阐发气功理论的同时,亦介绍了具体功法,有一定参考价值。
山雨
长篇小说。王统照著。写于1932年12月。1933年9月由上海开明书店初版。1955年由人民文学出版社重版。它是作者的代表作。作品的问世,标志着作家在现实主义创作道路上的新发展,正如作者在1949年4月将初版诗集《这时代》赠给友人郑爱居时,在书的扇页上明确说明:“民国廿年时东北已为日人所据余之山雨长篇亦成,中国从此变局余之思想遂经移易凡有写作不请事空念与少年期回异”。小说以二十年代末三十年代初山东农村为背景,以主人公奚大有的性格发展为主线,采用现实主义的白描手法,记叙了原有不足十亩地的自耕农奚大有一家,随着帝国主义的入侵和封建势力的层层盘剥,其父奚二叔被逼卖地,含恨而死;奚大有率众反击,也身负重伤,不久又被抓兵差,逃回家又正遇饿兵强占村庄,饿兵“恰是一大群乞丐”,将全村所有的衣物吃食抡劫一空。最后,奚大有狠心卖光了剩下的一亩地,举家逃到T岛靠拉洋车度日,并开始觉醒。小说在广阔的历史背景下,把旧社会的苛捐杂税、连年的军阀混战和天灾匪祸的描写与拉夫、筑路、饿兵强占村庄等情节有机地交织在一起,形象地展示了一幅灾祸横至、大难迭起的动乱局面,揭示出三十年代中国社会的基本矛盾,深刻地反映了在帝国主义侵略和封建势力的压榨下,“北方农村崩溃的几种原因与现象,以及农民的自觉。”(王统照《<山雨>跋》)暗示出“山雨欲来风满楼”的社会发展趋向。因此,作品问世后,引起了文坛的注目,茅盾给予作品以很高的评价:“长篇小说《山雨》,在目前这文坛上是一部应当引人注意的著作。全书大半部的北方农村描写是应当赞美的。到目前为止,我们还没有看见第二部这样坚实的农村小说,这不是想象的概念的作品,这是血淋淋的生活记录。”(东方未明《王统照的<山雨>》)
钱大尹智勘绯衣梦
一作《王闰香夜月四春园》。简名《绯衣梦》。杂剧剧本。元关汉卿作。四折,旦本。本事未详,唯梦中得诗拆字破出凶手姓名或受唐传奇《谢小娥传》影响。剧写汴梁女王闰香与同城李庆安系父母指腹为婚。后李家没落,王父悔亲。闰香约李夜至家,赠李财物以充聘礼。入夜,侍婢梅香持金银包袱以待庆安,被窃贼裴炎杀害。庆安至,被尸绊倒,手染鲜血,大恐逃回。王父疑庆安杀人,告官治狱,屈打成招。上送开封府时,钱大尹审案,知有冤抑。乃祈祷狱神,使庆安呓语。果闻:“非衣两把火,杀人贼是我。赶的无处藏,走在井底躲。”知凶手乃裴炎,并察得有棋盘街井底巷。即派公差微服赴彼捕捉裴炎归案。庆安无罪获释,与闰香成婚。有《古名家杂剧》本、《脉望馆钞校本古今杂剧》本、顾曲斋刊本。宋元南戏有《林招得》,人物异而情节略同;元萧德祥亦有《四春园》杂剧,已佚。明传奇《钗钏记》、《卖水记》,拟话本《陈御史巧勘金钗钿》(见《喻世明言》),情节均受此剧影响。因首折《点绛唇》、《混江龙》袭用白朴《梧桐雨》中《粉蝶儿》曲,三折《调笑令》中涉“水浒”人物王矮虎、一丈青,故今人或疑非关汉卿作,然证据不足。
台湾私法人事编
本书(五册八五一面五一○、六○○字)汇集台湾私法有关人事之事例,凡六章。此项事例之调查汇集,详见第七九种「台湾私法债权编」篇。本书系综合日据时期清宣统二年时临时旧惯调查会刊行「第一部第三回报告书台湾私法第二卷附录参考书」上卷暨翌年刊行「台湾私法第二卷附录参考书」下卷而成。所集事例,统属人事部分。第一章人,分生死(出生、死亡)、品性(能力、阶级、宗教)、姓名、户籍四节;第二章亲族,不分节;第三章婚姻,分正式之婚姻、变例之婚姻、蓄妾三节;第四章亲子、第五章托孤、第六章相续,均不分节。
尚书稗疏
四卷,清王夫之(1619-1692)撰。《尚书》研究著作;是书仅就《尚书》部分词、句诠释,非全解经文,取名《稗疏》,犹谓小注、浅注。稗,稻田杂草,其实细小,又非谷物,故以稗形容卑微。有“不贤识小”之意,谦词。又《庄子·知北游》:“东郭子问于庄子曰:‘所谓道,恶乎在?’庄子曰:‘无所不在……在梯稗。”’意谓道无所不在,甚至细之物中亦有道。“稗疏”似含有所疏解的至微处亦有道之所存。《四库全书总目提要》:“是编诠释经文亦多出新意,其间有失之太凿者……则大抵词有根据,不同游谈,虽醇疵互见,而可取者较多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