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名

- 姓名:废名
- 别名:
- 性别:男
- 朝代:近代
- 出生地:湖北黄梅人
- 出生日期:1901年11月9日
- 逝世日期:1967年10月7日
- 民族族群:
废名(1901年11月9日—1967年10月7日),原名冯文炳,字蕴仲,笔名废名、病火。湖北黄梅人,是现代文学史上很有特色而又毁誉纷纭的一位小说家。他1924年曾在北京大学英国文学系学习,参加过语丝社,1929年毕业后留校在中文系任教。他1922年秋在《努力周刊》发表短篇小说《长日》,1925年出版了第一个短篇小说集《竹林的故事》,内收《浣衣女》、《竹林的故事》等小说14篇。这些作品以冲淡质朴之笔描写“乡村的儿女翁媪之事”,是早期乡土小说的代表作之一。以后陆续出版了小说集《桃园》、《枣》和长篇小说《桥》、《莫须有先生传》、《莫须有先生坐飞机》等。1932年由开明书店出版的佳作《莫须有先生传》是一部奇特的人生“浮世绘”。作品通过描写主人公“莫须有先生”的见闻感受,揭示出20年代末和30年代初旧中国乱世人生的一角,有现实意义,同时也表现出消极的厌世心理。废名的小说在艺术上把外国现代派小说的技巧和中国古典诗词的表现手法熔为一炉,具有独特的风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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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
《湖》是日本作家川端康成晚年创作的中篇小说,《湖》连载于《新潮》1954年1-12月号。该小说主角银平是个有跟踪貌美女性癖好的中年男子,通俗的说,也就是现在人们眼中的那些喜欢尾行漂亮姑娘的痴汉。书中写了银平的三次尾行经历,这三次尾行的对象分别是他的学生、美丽动人却在一个老人的包养下流失青春的女人、恋爱中的少女。全书通篇表露出一种无法愈合的孤寂感,宣扬人生无常,万事皆空的思想,说明人的孤独与寂寞是无法排除与解脱的,美的东西是虚无的,幸福也是空虚的,在哀愁与虚幻中追求与憧憬,是永远无法达成的,即使女性美也无法拯救自己虚空的灵魂。
素问病机气宜保命集
三卷,旧题金河间刘完素撰,实为金张元素撰。此书初罕传播,金末杨威得其本刊行,误题刘完素撰;明初宁王朱权重刻,又伪撰完素序文置于卷首,李时珍作《本草纲目》始正其谬误,辨明出于元素之手。其书上卷九篇,论述养生、诊法、伤寒、本草等及风、暑、燥、湿、寒之类病邪、病机、运气;中、下卷则考详内科杂症及妇科儿科诸常见病之病原、证候与施治方略,共二十三篇,于医理精蕴可谓阐发备至,极富参考价值。有刘河间《伤寒三书》本、《古今医统正脉全书》本、《四库全书》本、《丛书集成初编》本。
韦护
现代长篇小说。丁玲著。上海大江书铺1930年9月初版。作品写于1929年,连载1930年1月至5月《小说月报》第21卷第1号至第5号。《韦护》是丁玲第1部长篇小说。描写一个从苏联留学归来的革命青年韦护,爱上“豪迈和纵性”的少女丽嘉。两人由热恋而同居,过着“梦幻和甜蜜”的生活。但是,结合不久丽嘉因为爱人忙于工作无暇和她温存而不快,韦护则感到革命与恋爱的矛盾愈来愈突出:“一面站在我不可动摇的工作上, 一面站在我生命的自然需要上。苦斗了好些时”,韦护忍痛离开丽嘉,跑到广东去了。丽嘉虽然感受到恋爱幻灭的悲哀,但还是振作了精神,她对女友表示:“我们好好做点事业出来罢!”作品取材于瞿秋白及其当年故情的爱人、也是丁玲的同窗挚友王剑虹的亲身经历。丁玲在《我所认识的瞿秋自同志》中说过:“我想写秋白、写剑虹,已有许久了”,“韦护是秋白的一个别名”,在《韦护》中,我“只写了他的革命工作与恋爱的矛盾”。作品中的男主人公韦护是丁玲创作中所塑造的第一个革命者的形象,这一形象,对于人们认识小资产阶级出身的早期共产党人的生活,提供了形象史料。作家本人说:“我并不满意这本书,但也不愿舍弃这本书。韦护虽不能栩栩如生,不切合本人,但总有一些影子可供我自己回忆,可以做为后人研究的参考资料”(《我所认识的瞿秋白同志》)。《韦护》的出现,标志着作家创作思想和题材的转变。丁玲自己指出:“我觉得《韦护》在我的写作上是比过去进了一步,当然,还没跳出恋爱啊、革命啊的范围,但它已是通向革命的东西了。”(冬晓《走访丁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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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书(二册二四九面一四九、四○○字)汇集台湾私法有关债权之事例,凡二章,共十六节。此项事例,为日据时期台湾旧惯调查会所搜集。按当时日人为实施有效统治,尝对台湾旧惯进行调查。是项调查区分二部:第一部为法制之部,第二部为农、工、商经济之部。第一部於清光绪二十七年时开始进行,前後调查三次,历时十载。其每次刊行之报告书全用日文撰述,主为台湾私法一般性之介绍;至其「附录参考书」纯为台湾私法事例之汇集,仍存中文原蹟。宣统二年时,综合三次调查资料加以整理,复将第三次报告书及其「附录参考书」修正出版。该版报告共分绪论、不动产、人事、动产、商事及债权等编,可谓集其三次调查之大成。本书之内容系以修正出版之「第一部调查第三回报告书台湾私法第三卷附录参考书上卷」第四编之第四、五两章为主,再加前一年刊行之「第三回报告书台湾私法第三卷附录参考书上卷」第八章合编而成。所集事例,统属债槽部分。第一章债权总论,分债权之物体、债权之担保二节;第二章债权各论,分赠与、买卖、消费借贷、寄托、包、运送、调处、交代、行、会、保险、赌博、不法行为十三节。本书以外,另编有商事、人事、物权等编,分见第九一、一一七、一五○种诸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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