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锡鸿

刘锡鸿
  • 姓名:刘锡鸿
  • 别名:
  • 性别:
  • 朝代:清代
  • 出生地:广东番禺人
  • 出生日期:
  • 逝世日期:1891
  • 民族族群:

刘锡鸿(?-1891),广东番禺人。原名锡仁,字云生。道光二十八年(1848)举人,入广西左江道张敬修幕,以军功赏刑部员外郎。同治三年(1864),受署广东巡抚郭嵩焘之委,在籍筹办团练。1874年(同治十三年)在刑部员外郎任内,竭力反对仿照西洋练兵、制器、造船、发展工商业,系顽固派干将。1876年(光绪二年)授光禄寺少卿,任郭嵩焘副使,出使英国,二人意见不合,旋改为出使德国正使。1878年应召回国,曾任光禄大夫,竭力反对建造铁路。但在所著《英轺私记》中,对英国的经济、政治亦有赞扬。1881年以弹劾李鸿章“跋扈不臣,俨然帝制”获罪,被革职。卒于京师。著作有《刘光禄遗稿》等。

刘锡鸿书籍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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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妙之夜

下面这些记述,是在男爵弗利特立希-米歇尔-冯-R的写字台里发现的,封成一小包。男爵这人,一九一四年秋在奥地利某龙骑兵团当后备役中尉时,已在拉瓦如斯卡战役中阵亡了。他家里人随便翻了翻这些文字,就根据标题推断这是他们亲人的文学习作,于是把这些记述交我审阅,并由我来决定发表事宜。我本人可绝不认为这些文字是虚构的小说,而认为这是阵亡者的真实经历,每个细节都是实有其事的经历。于是我发表了他这篇灵魂的自白,没作任何改动和补充,只是略去了姓名。

易经通注

九卷,清傅以渐、曹本荣等著。 此书是顺治十三年(1656年)十二月,傅以渐、曹本荣等奉诏而作。于十五年(1658年)完成。顺治诏书称:“自魏王弼、唐孔颖达有注与正义,宋程颐有传、朱熹有《本义》出,学者宗之。明永乐间,命儒臣合元以前诸儒之说,汇为《大全》,皆于《易》。首载顺治十三年十月十五日谕旨,次载顺治十五年十月傅以渐等进书表,则是书完成于1656年至1658年间。次为傅以渐序文,略谓明永乐年间,官修《周易大全》综合元代以前诸儒之说汇为一书,虽对易理多所发明,但其中异同互存

居竹轩诗集

四卷。元成廷珪撰。廷珪字原常,一字元章,又字礼执。生卒年不详。杨州(今属江苏)人。好学不求仕进,唯以吟咏自娱。植竹庭院间,颇有山林意趣。因名其所为居竹轩。此集为其友人刘钦搜辑遗稿所刊。刘钦称廷珪五言诗力求自然,不事雕琢。七言律诗合唐人之体。廷珪与河东张翥为忘年交,其诗言律体制,多得法于翥,而声价亦与翥相似。有明初刊本(藏于南京图书馆)、明嘉靖刻本(藏于北京图书馆)。明万历潘是仁刻宋元四十三家集本,题名《成柳庄诗集》。

御纂春秋直解

十五卷。傅恒等奉敕撰。乾隆二十三年(1758),傅恒、来保、刘统勋、汪由敦等奉敕撰《春秋直解》,当年而成。以鲁十二公为十二卷,其中庄、僖、襄公篇帙较繁,各折一子卷,共十五卷。此书只列经文,不列传文,大旨在发明孔子本义,铲除种种迂曲之说,故名为“直解”。其卷首乾隆《御序》称此书“以《汇纂》为指南,意在息诸说之纷歧以翼传,融传之异同以尊经,庶几辞简而事明”。又有乾隆四十三年《御制书春秋元年春王正月事》,旨在阐发《春秋》尊王、大一统之义,显然为其政治之需要。其书解释《春秋》经文,行文较为简明,无烦琐考证,亦无宏篇大论。如隐公元年《经》“夏五月,郑伯克段于鄢,”解云:“逐其弟也。凡杀子弟目君,以目郑伯,知其为弟也。称兵争国则不书弟与公子,以不称弟,知其争国也。胜而去之曰克,亲而兵之可伤矣。于鄢,远也。已奔鄢又克之,甚之也。”其解虽杂采三传及先儒之说而折衷之,然简明扼要,颇便御览。现存内府刻本、外省覆本。

法律三昧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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