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天祥

陈天祥
  • 姓名:陈天祥
  • 别名:字吉甫
  • 性别:
  • 朝代:元代
  • 出生地:洛阳(今属河南)人
  • 出生日期:1230
  • 逝世日期:1316
  • 民族族群:

陈天祥(1230-1316)元集贤大学士。字吉甫,洛阳(今属河南)人。至元十一年(1274)起,曾任军职,有战功。至元二十一年(1284),拜监察御史。时右丞卢世荣执政,权倾一时,御史中丞崔彧言“世荣不可为相”,被罢官,左司郎中周戭议事微有可否,世荣诬以“沮法”,奏令杖一百,然后斩之,于是臣仍震慑,无敢言者。至元二十二年二月,乃上疏,极言世荣奸恶,其略曰:“世荣始为江西榷茶转运使,屡犯赃罪,动数万计。今竟不悛,狂悖尤甚,虽居臣辖,实专大政,恣行苛刻,大肆苛求,欲以一岁之期,致十年之积。考其行事,不副所言。始言能令钞法如旧,钞今愈虚,始言能令百物自贱,物今愈贵,始言不取于民,能令课程增300万锭,今乃迫胁诸官司虚增其数。凡若所为,动为民扰。脱不早有更张,须其自败,……”疏闻,诏丞相以下杂问其罪,令世荣、天祥皆赴上都。于是,御史中丞阿刺帖木儿等以世荣所招罪状入奏,世荣对于帝前,一一抬服,当年十月伏诛。后任吏部郎中、治书侍御史,受命理算湖北、湖南钱粮,至鄂州,即上疏劾岳束木凶暴不法。时右丞相桑哥专擅朝政,与岳束木姻党,使其爪牙羽翼诬天祥以罪,欲致之死,系狱四百日。至元二十五年(1288)遇赦得释。后任山东西道廉访使,时盗贼群起,山东居多,诏求弭盗方略,乃上奏曰:“古者盗贼之起,各有所因,除岁凶饥馑,诿之天时,宜且勿论。他如军旅不息、工役薦兴、聚无厌。刑法紊乱之类,此皆群盗所起之因。”对于杀人行劫、屡教不改的惯犯,认为:“既不感恩,又不畏法,凶残悖逆。性已顽定,诚非善化能移,惟以严刑可制。”于是,严刑督责有司追捕盗贼,使东方群盗屏息。后任御史中丞、集贤大学士商议中书省事,大德八年(1304),以疾辞官。大德九年,拜中书右丞,以年老不能,坚辞。延祐三年卒于家。

陈天祥书籍作品

猜你喜欢的书

黄庭内景玉经注

黄庭内景玉经注

金刘处玄注。刘处玄、金时人,北七真之一。述坎离铅汞之术。

天妃娘妈传

天妃娘妈传

小说。明吴还初撰。二卷。原署“南州散人吴还初编,昌江逸士余德学校,潭邑书林熊龙峰梓”,作者身世未详。此书从字体、版式及文字内容看,是明万历时福建建阳书坊编写、刊刻的通俗读物。主人公天妃,是我国沿海居民信仰的女性保护神,其事迹最早出现于南宋《咸淳临安志》。明清方志亦有记载。此书叙天妃成仙事,虚构情节中汲取民间传说较多;文笔不算上乘,而时用八股笔法写些似骈似散句子,在同档次小说中可谓别具一格。有明刻本(孤本),日本双红堂收藏。题《锲天妃娘妈传》双行大字,回目二页,正文百五十六页,约五万字。

无住词

无住词

一名《简斋词》。词别集。南宋陈与义撰。一卷。与义字去非,号简斋,洛阳(今属河南)人。政和进士。北宋时任文林郎、太学博士等职,南渡后,历任礼部侍郎、参知政事。有《简斋集》。词仅十八首,原附《简斋集》后。词虽不多,所居有“无住庵”,故以名词集。宋本原藏瞿氏铁琴铜剑楼,《四部丛刊》初编予以影印。元初,刘辰翁《须溪先生评点简斋诗集》十五卷,北京图书馆藏有日本翻刻明嘉靖二十三年(1544)朝鲜柳希春跋刊本,其第十四卷载《无住词》十八首。此为全集本。陈振孙《直斋书录解题》歌词类载长沙刘氏书坊《百家词》本《简斋词》一卷。

细说元朝

细说元朝

元朝的历史最难读,也最难写,最难细说。细说丛书,都是深入浅出,切合于大众阅读的通俗性历史读物。 作者对过去长久莫衷一是的问题所作出的判断,对读者都是具有较强的说服力的。 此书是“细说中国历史丛书”的一种,由旅美著名历史学家黎东方先生撰写。它叙述了从成吉思汗统一全国至元朝灭亡期间的重要事件和重要人物。作者以“讲史”的形式,通俗而生动地讲述了成吉思汗伐西夏、灭金国,忽必烈灭南宋、建立元朝等历史事件,以及窝阔台、蒙哥、阿合马、耶律楚材、马可·波罗等历史人物。全书既有生动的故事和真实的历史,又有颇具见只的评点。本丛书所采用的“细说体”既不像正史的艰深枯燥,又不似野史的胡编乱造,是别具风采的史学著作。

炽盛光道场念诵仪

炽盛光道场念诵仪

全一卷。宋代遵式撰。收于大正藏第四十六册。系依消灾吉祥经而记述炽盛光佛顶法之坛场及念诵法。第一设坛场供养。第二示方法。第三拣众清净。第四诵咒法。第五三业供养礼请陈意自为七﹕一供养、二奉请、三赞叹、四作法持咒、五礼拜、六忏悔、七行道旋繞。第六释疑。第七诫劝檀越。

佛医经

佛医经

一卷,吴竺律炎译。说人身中四大得病之因缘,及九横四饭多食等之五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