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岦

崔岦
  • 姓名:崔岦
  • 别名:字立之,号简易
  • 性别:
  • 国籍:朝鲜
  • 出生地:
  • 出生日期:
  • 逝世日期:
  • 民族族群:

崔岦,朝鲜王朝中宗(1506~1544在位)、光海君(1608~1623在位)时的文臣。字立之,号简易、东皐。原籍开城。李珥的门人。1561年试年文科状元及第,荣任刑曹参判。壬辰倭乱时跟着使者到中国荣获当代最高文章家之称,参与制订同中国开展外交活动的各种缔约书工作。曾同鹤立于中国文坛的王世贞交往,探讨过文章法。他对“百家”的造诣也很深,尤其是通晓《易学》, 学过《周易本义口诀附说》等2卷书。他诗才卓越,以草、木、花、石等40余种为题材各写过一首诗赋。他擅长书法, 以松雪体闻名, 同车天辂的诗、韩浩的书法一起被誉为松都三绝。文章以拟古文体出名。著作有《简易集》、《汉史列传抄》、《十家近体》等。

崔岦书籍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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逊志斋集

逊志斋集

诗文别集。二十四卷,其中诗二卷。明方孝孺撰。孝孺诗文在其生前即行编辑,明太祖洪武三十年(1397)林右、王绅曾为作序。孝孺遇难后,其作品严禁流传。其门人王稌将其文私下抄录成《侯城集》,但未能刊刻。英宗天顺七年(1463),临海赵洪始从烬馀采掇编辑其诗文,共得二百六十七篇,得以在成都刊刻,世称蜀本。此为方身后之首刻本。宪宗成化(1465—1487)间,谢铎、黄孔昭等人有慨于蜀本遗漏太多,又与叶盛、林鹗、王汶等人勤加蒐辑,编成文集三十卷、拾遗十卷,共得诗文一千二百馀篇,宁海(方氏家乡)守令郭绅愿为刊刻,遂于成化十五年己亥(1479)刻于宁海,世称邑本。武宗正德(1506—1521)间,台州知府顾璘有慨于邑本之版年久漫漶,遂与参军黄绾等删定伪谬,重加订正,于正德十五年庚辰(1520)刊于台州,版藏郡斋,世称郡本。世宗嘉靖(1522—1566)间,浙江按察司提督学政副使范惟一、浙江按察司佥事唐尧臣及台州知府王可大以郡本为底本,参酌蜀本、邑本等版本,去伪存真,增遗补漏,编为二十四卷本,于嘉靖四十年辛酉(1561)刊于浙江。后世刊方集多据此本。民国间商务印书馆所编《四部丛刊》即影印此本。明神宗万历(1573—1620)间,丁宾、孙如游等在南京所刊《逊志斋集》亦据此本,只是增加“外纪”二卷。《四库全书》所收亦为此本。

龟山玄箓

龟山玄箓

全名《上清元始变化宝真上经九灵太妙龟山玄箓》,早期上清派经典之一,约出于南北朝。《上清大洞真经目》已着录此书,《无上秘要》亦引述此经。原书三卷,收入《正统道藏》正一部。经文上卷题作《龟山丹皇飞玄紫文》,内载飞玄紫文(篆文)三十六字。据称此文乃元始天王授西王母,藏于龟山洞中,内隐丹皇(西王母)之名号、衣冠及真形。修道者依法默诵咒诀,书刻真文,即可飞升龟山而为上仙。经文中卷题作《九灵太妙龟山玄箓》,内载三元章句(五言赞颂诗)一首,以及「九天真文」、「龟山真符」等真文符箓。据称此真文符箓皆刻书于龟山,隐含上天仙真、功曹、符吏、将军之名号数额,「其旨隐奥,其音宛妙」。修道者依法诵章服符,可制伏魔王恶鬼,游行上清。经文下卷题作《上清始生变化玄箓》,言存神变形之法。内称上天众圣诸神皆随四季运转而变形化景,其形容衣冠在春夏秋冬各不相同。修炼者应知晓诸神之变形,并于不同季节存思其形,斋戒沐浴,诵咒佩符。久修此道则有真人下降,能目睹真形,随炁变化,飞升太空。

大还心鉴

大还心鉴

引寒山子、陶埴真人、马真人及《科仪》诸家。《宋志》、《通志》著录。盖唐五代时所撰。《云笈七签》卷73录入《内丹》部分。观其内容,实述外丹术。

海上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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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代白话章回小说。4卷16回。陈墨涛著。约作于光绪三十三年(1907)前后。原书为抄本,线装2册,卷首有《绪言》1篇。1985年经孙菊园、孙逊校注,由湖南人民出版社出版,本书叙述南宋末年文天祥英勇抗元,兵败被俘,宁死不降,昂首就义之事。故事多据史实敷演,强烈歌颂文天祥、张世杰等人的民族精神,谱写了一曲悲壮的民族正气歌。小说的主要人物和事件,都可以从史书中找到相应的依据,甚至某些细节和人物对话,亦有原本。

帝王纪年纂要

帝王纪年纂要

一卷。元察罕撰,明黄谏补。察罕,元西域板勒纥人。博览强记,精通诸国语言。官至商议中书省事。尝译《贞观政要》、《帝范》为蒙文,并节译蒙文《脱必赤颜》为《圣武开天记》、《太宗平金始末》等。著有《历代帝王纪年纂要》。察罕鉴于以往诸家所编帝王纪年,沿袭舛讹,莫相统一,乃以邵雍《皇极经世》为准,取诸家记载集正之,自太皞以下诸帝王,各载其在位年数,而略述兴废大旨于每代之前。书成于皇庆元年 (1312)。至明景泰中,黄谏为之续辑,改原本下限延琇五年 (1318)为下至洪武元年 (1368),并补入元代诸帝纪年。但该书太过简略。有《四库全书》本,《金声玉振集》 本。

四分比丘尼戒本

四分比丘尼戒本

佛教戒本。传统题作后秦佛陀耶舍译,唐怀素集。一卷。北图有珍33等九十号左右。英、法、俄、日等藏有S.440、P.2310等数十号。传统认为此戒本是怀素在佛陀耶舍所译《四分律比丘尼戒本》的基础上修订而成。但历代经录无佛陀耶舍译《四分律比丘尼戒本》之记载。故此戒本或是怀素据《四分律比丘戒本》之体例,从《四分律》关于比丘尼之戒律中集出;或佛陀耶舍翻译,经录失载。戒本把比丘尼应遵守之戒律以条文的形式一一列出,成为中国比丘尼日常生活所依据的规范。敦煌地区尼僧数量颇多,故此类戒本颇受重视。历代大藏经均收,敦煌本保留了较早的形态,可供校勘。S.1167题记谓:“比丘尼 先为师僧父母,后为己身,时诵《尼戒》一卷。龙兴寺僧智照写。”上海图书馆127号题记谓:“子年十一月,比丘潜均写。”北寒100题记谓:“比丘常秘写。”北生22题记谓:“写,戊寅年五月十六日,梁再兴。”S.6637题记谓:“比丘尼灵相戒本。”北辰47题记:“戒意”,显然也是比丘尼的名字。由此可知,敦煌比丘尼所用之戒本大抵为比丘或俗人抄写。或者反映了当时比丘尼的文化层次与在教团中的地位均较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