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嵩

- 姓名:本嵩
- 别名:
- 性别:男
- 朝代:宋代
- 出生地:开封人
- 出生日期:
- 逝世日期:
- 民族族群:
本嵩,北宋僧人。据《注华严经题法界颂》卷上载,开封人。早年习《华严》大经,后又遍历禅林。神宗元丰六年(1083),隐居于嵩山。元祐三年(1088),应张啇英之请到京城,为禅、教两宗僧人讲华严学。撰《通玄记》三卷、《华严七字经题法界观三十门颂》。曾住持开封夷门寺、报本禅寺,受“广智大师”号。
本嵩书籍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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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产业的人
英国作家高尔斯华绥的著名长篇小说三部曲《福尔赛家史》中的第一部,发表于1906年。福尔赛一家祖上是农民,到第三代老乔里恩及6个兄弟4个姐妹时,已积聚了100万财富。一天,长房老乔里恩的孙女琼与工程师波辛尼举行订婚仪式,琼的叔叔索米斯带着妻子伊琳前来祝贺。伊琳是一个穷教授的女儿,为了摆脱冷酷的后母才与索米斯结婚的。但婚后她就后悔了,索米斯虽表面上温文尔雅,而骨子里却是一个冷冰冰没有一点感情的人物,他只奉行追逐财产的原则,被称为“有产业的人”,因此,伊琳的婚后生活很痛苦。在琼的订婚仪式上,伊琳认识了波辛尼。后来,索米斯要在罗宾山建造一所别墅,聘请了波辛尼来担任设计建造工作,在建造山宅过程中,伊琳和波辛尼彼此相爱了。这不仅使琼和老乔里恩感到痛苦与不安,而且对索米斯来说更是一个沉重打击。索米斯以工程造价超过预算为由向法院起诉。波辛尼败诉了,伊琳由于忍受不了索米斯的行为离家出走。然而不久波辛尼不慎被车撞死,孤苦无靠的伊琳只得又忍痛回到索米斯家。6年后,她终于勇敢地离开了索米斯独居,靠教授音乐课维持自己的生活。而老乔里恩最后也谅解了伊琳给自己孙女带来的不幸,在死前给了她一笔能维持独立生活的财产。小说以老乔里恩在罗宾山宅安然去世而告结束。此作是三部曲中最成功的一部,作品深刻揭露了资产者贪婪的本性和被财产、金钱所腐蚀的卑劣灵魂。
论短篇小说
胡适作。本文原是 1918年3月15日在北京大学国文研究所小说科的演讲稿,傅斯年记录。初载于1918年3月22日——27日《北京大学日刊》“本校纪事栏”,原题为《国文研究所小说科第四次会议录》。后经作者修改,发表于1918年5月15日《新青年》第4卷第5期。全文分3部分。第一部分从理论上对短篇小说作了界定,指出了短篇小说的特征:1,截取“事实中最精采的一段或一方面”; 2,用“最经济的文学手段”加以描写。作者通过分析《最后一课》与《柏林之围》,使短篇小说“用一段代表全体”、“用一面代表全形”的特征。第二部分从上述的界定出发,勾勒了“中国短篇小说的略史”。文章指出,从“用心结构”的先秦寓言《愚公移山》到明清两代的《今古奇观》、《聊斋志异》,不管是创作方法上的“理想主义”还是“写实主义”,语言形式上用白话还是文言,都有若干的佳作。其发展趋向是“由略而详,由粗枝大叶而琐屑细节”。第三部分为结论。文章指出,世界文学的发展趋势“由长趋短,由繁多趋简要”,这是人们的社会生活日益繁忙和文学进步所要求,因此,在中国文学界应提倡“真正的”短篇小说。本文是现代文学史上较早的专论短篇小说的文章,虽对短篇小说的论述还不够全面,但它对短篇小说的界定,对短篇小说创作的大力提倡,对以后的小说创作和理论建设有一定影响。
正一法文经护国醮海品
正一法文经护国醮海品,撰人不详。约出于南北朝。一卷,收入《正统道藏》正一部。本篇原系早期天师道经典《正一法文》残卷之一,内言醮祭江河湖海水宅龙神之法。谓国家动乱、家门不安,皆可设此醮仪,祭祀龙神,可使国安民丰,家中富溢。篇末附〈元始灵宝告山简求仙上法〉、〈元始灵宝告宅简文〉,言投简请神,削除罪籍之法。疑系后人附益。
浮物
一卷。明祝允明 (1460—1526)撰。祝允明字希哲,号枝山,又号枝指生,长洲 (今江苏苏州)人。弘治五年 (1492)举人,官广东兴宁知县,迁应天通判。祝允明博学善文,工书法,其狂草下笔纵横,于似无规则中见功力。与同郡唐寅、文征明、徐祯卿并称 “吴中四子”,其诗取材广泛,风格工丽,其文亦潇洒自如,时复有致。但他玩世不恭,不问生产。生平著述很多,有《祝子罪知》七卷,《读书笔记》一卷,《怀星堂集》三十卷,《祝氏集略》三十卷,《志怪录》、《野记》、《前闻记》、《江海歼渠记》等几十种。《浮物》一书,取韩愈“文气水也,言浮物也”之义而命名。由于作者放诞自负,持论矫激,故书中皆务为新奇之论。如“以 《诗》三百篇,《春秋》二万言,为圣人之烦”,可见其放言无忌,所论与实际差距甚大。与唐寅相比,祝允明更喜欢哲理的思索,对传统思想的批判也更深刻,也更理性和果敢。他二十八岁著《浮物》一书,竭力非议儒家六经,思想的锋芒已经有所显露。收入《金声玉振集·撰述》中。
法华经文句记笺难
法华经文句记笺难,四卷,宋有严笺并序,附随经音切,法华三大部注之一。
法华玄记十不二门显妙
法华玄记十不二门显妙,一卷,宋处谦述并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