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敏行

- 姓名:曾敏行
- 别名:字达臣
- 性别:男
- 朝代:南宋
- 出生地:
- 出生日期:1118
- 逝世日期:1175
- 民族族群:
曾敏行(1118—1175)南宋笔记作家。字达臣。自号浮云居士,又号独醒道人,还自称归遇老人、庐陵吉水。宋吉水(今江西)人。与胡铨、杨万里、谢谔等人特相友善,年龄刚到二十,就因疾病缠身,不能继续为官,此后三十余年潜心向学,对书画、天文、医药、建筑等均有研究。淳熙二年卒,年五十八。著有《独醒杂志》十卷,主要记录北宋及南宋历史旧闻、兼及一些杂事。有说该著作是他的儿子曾三聘把他所著的文章合编而成,请杨万里为之作序,而流于后世。作品文辞简赅,叙述事情出奇制胜,生动新颖。如《一轴鼠画》、《斗牛图》着墨不多,近百字的小文,却描写得活龙活现,很有艺术感染力。
曾敏行书籍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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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林·格雷的画像
描写艺术、道德和生活之间的相互关系的长篇小说。奥·王尔德著。1890年出版。道连·格雷是个美貌的青年,画家霍尔沃德给他画了一幅美丽的画像,企图使他的美貌长在。而格雷本人却在亨利爵士的享乐主义哲学的引诱下,堕落了。他纵情享乐,伤风败俗,甚至犯了罪。18年过去了。格雷一直保持着使人倾倒的美,而他那不道德的生活却在画像上留下了痕迹,使画像上的格雷变得满脸皱纹,面容憔悴。画像成为格雷灵魂堕落的证据,他不能容忍,拿起刀向画像刺去……仆人们听见呼喊声,急忙赶来,只见墙上的画像青春光华依旧,地上却躺着一个丑陋衰老的人,一把刀插在胸膛上。
康熙天长县志
四卷。清江映鲲修,张振先等纂。江映鲲,字南溟,四川阆中人,举人,康熙元年 (1662)来知天长县事。张振先,邑人,贡生。天长县志,一修于明嘉靖二十九(1550)县令邵时敏,再修于万历四十六年 (1618)县令田所赋,三修于崇祯六年 (1633) 罗万象。迄清康熙十一年 (1672),诏各省府州县,急修县志,并传檄以《河南通志》为式。时知县江映鲲乃延张振先等主其事,设局纂辑,越一载而志成。其目为图考、建置沿革、星野、疆域、山川、风俗、城池、河防、封建、户口、田赋、物产、职官、公署、学校、选举、祠祀、陵墓、古迹、帝王、名宦、人物、孝义、列女、流寓、隐逸、仙释、方技、艺文、杂辨。天长旧志,为六十类,此则改为三十,其取材仍多旧文。此志体例亦具粗备,叙事过于简略,志中所载多有齐东野语。惟田赋志,所载尚详。有清康熙十二年 (1673)刻本、民国抄本、1960年影印本。
黄帝阴符经注解(邹䜣注)
黄帝阴符经注解,题「崆峒道士邹䜣注」。邹䜣即南宋理学家朱熹化名。一卷,收入《正统道藏》洞真部玉诀类。又《四库全书》收入此书一卷,标名《阴符经考异》。是书经文取四百余字本,分上中下三篇而不题章名。注文着重以理学心性理气之说释经,并多处附加按语,考订校对各家经文异同。其断定「人以愚虞圣」以下一百十四字为经文,可备一说。书中又有黄瑞节附录,颇引朱子及须溪刘氏(刘辰翁)之说释经。据《四库提要》引《吉安府志》,黄瑞节乃元代人,而是书问世已至元末。
蜃楼志
清代白话长篇世情小说。又名《蜃楼志全传》、《盖世无双情中奇全传》。二十四回。题“庾岭劳人说,禺山老人编”,其真实姓名不详。成书于清嘉庆年间。现存主要版本有清嘉庆九年(1804)本衙藏板本,藏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学研究所、法国巴黎国家图书馆、英国皇家亚洲学会。小说以广东为背景,写广州十三行洋商苏万魁之子苏吉士的读书、经商及爱情生涯。着重叙述了苏吉士依赖先辈遗资以及一张漂亮面孔,成了一只花蝴蝶,在少女丛中讨生活,而失却了早期民族工商志士叱咤风云气势的故事。同时也展示了当时社会生活的诸多方面。小说文笔细腻不俗,如行云流水;情节跌宕曲折,宛然有致;人物生动传神,栩栩如生,曾受到郑振铎先生高度评价。《蜃楼志》对后世小说影响颇深;其“辞气浮露,笔不藏锋”,开后来谴责小说之先河。问世后,曾多次遭禁毁。
古今列女传
明解缙 (1369—1415年) 等所撰历代名女传,3卷。缙字大绅,江西吉水人,洪武二十一年(1388年)进士,曾任《永乐大典》总裁官。是书系永乐元年(1403年)仁孝皇后徐氏为阐扬 “风教” ,劝成祖敕令缙及黄淮、胡广等人共同撰辑。上卷为历代后妃,中卷诸侯大夫妻,下卷士庶人妻。全书所录,皆为旌表按封建伦理规范行事之妇女事迹。如,明 “真定高邑许颙二妾陈氏、牛氏,颙卒,皆自经死,事闻,诏旌为‘双节之门’。” 书成后,即 “颁之六宫,行之天下,俾为师氏知所以教,而闺 门知所以学。” (成祖《序》) 上有所好,下必有甚焉者,明清以来,夫权愈重,妻位愈卑,囿于“三从四德” 、“从一而终” 、“为夫死节” 之事,愈演而愈烈,是书实有深远影响焉!有明原刻本及《四库全书》本。
苏婆呼童子请问经
梵名Suva^hu -paripr!ccha^ 。凡三卷。唐代输波迦罗译。略称苏婆呼童子经、苏婆呼请问经、苏磨呼经、苏磨呼律经。收于大正藏第十八册。系记载执金刚菩萨大药叉将对苏婆呼童子说示真言行者应受持之律仪。凡十二品,即:律分品、分别处所分品、除障分品、分别金刚杵及药证验分品、分别成就相分品、念诵真言轨则观像印等梦证分品、悉地相分品、下钵私那分品、分别遮难品、分别道分品、分别诸部分品、分别八法分品。本经之异译本有北宋法天所译妙臂菩萨所问经,略称妙臂所问经,计四卷,十二品,收于大正藏第十八册。十二品中,妙臂所问经多出‘成就分’一品,为本经所无,然少‘念诵真言轨则观像印等梦证分品’,其余十一品与本经之内容相同,唯名称略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