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应旸

陆应旸
  • 姓名:陆应旸
  • 别名:字伯生
  • 性别:
  • 朝代:清代
  • 出生地:
  • 出生日期:
  • 逝世日期:
  • 民族族群:

陆应旸(约1572-1658),字伯生。年少就补县学生,不久被斥,之后就打消了做官出仕的念头。陆应旸作诗以大历诗风为宗。当时的学士黄洪宪以及大学士许国申都折节与他结交。王世贞喜欢以自己的声名笼络后进俊才,经常赞誉陆应旸。陆应旸并不去附和,时人评论,更加认为应旸高尚。应旸虽以诗文出名,但修复孔宅,议扩郡城,言行都显示出过人才干。又好远游,故其集有《桃源》、《河上》、《荆门》、《白门》、《武夷》、《五茸》诸游稿,凡二十三种。又有《樵史》、《太平山房诗选》行世。卒年八十有六。


《樵史通俗演义》四十回。题“江左樵子编辑,钱江拗生批点”。书成于清初,长篇小说,叙明末历史故事。从明天启年间魏忠贤专权乱政写起,详细铺叙了魏忠贤势焰张天、陷害忠良百姓等恶迹;由魏氏倒台自缢,便转入崇祯年间李自成起义;结合叙述清兵入侵等事;后半部交待明朝灭亡,李自成失败,以及南明政权的一些情况。作者在自序中说:闲时阅读《颂天胪笔》、《酌中志略》、《寇营纪略》、《甲申纪事》等书,深有所感,故撰成该书。

陆应旸书籍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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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真经次解

二卷。无名氏撰。此书作者经遂州,见龙兴观石碑上刻有《道经》、《德经》二经,与今本有别,并且全无注释,错字颇多,意义相背,所以作此书。此书 《道经》注下称: “此本 (作者所据传本)与旧本虽不同,自有义理,细而义论,别有旨趣,将来君子,勿妄移论商校也”。所谓旧本,是指遂州石刻本。此书分为二卷,名为 《道德真经次解》,不是继他人之作,而自成一家之文。其书不分篇章,上、下卷只题《道经》、《德经》并有注释,略述二经要旨。以遂州石刻本与世传唐玄宗御注本对校,文字全同。如其碑中刻有 “我独异于人而贵求食于母”,妄加 “求于”二字,说明是唐玄宗御注本无疑。近人王重民也曾考证、认同。后世学者认为此书是参照遂州石刻本基础上释解而成,对《道德经》研究颇有见地,抒发己见,理义相通。然而有时妄加注释,多有误字,实乃本书之缺憾。现存明 《道藏》 本。

续红楼梦未竟稿

《续红楼梦》二十回,系未完稿本,原本系周绍良先生珍藏,海内未见第二本,周先生《红楼梦书录》中此书提要云:张曜孙撰。二十回。稿本,共九册,第一册末题:“徐韵廷抄”。书前有签云:“此书系张仲远观察所撰,惜未卒业,止此九册,外间无有流传。阅后即送还,勿借他人,致散失为要。阅后即送北直街信诚当铺隔壁余宅,交赵姑奶奶(即万保夫人)。”正文每面八行,行二十五字。张曜孙,字仲远,号升甫,晚号复生,武进人,张惠言之侄,嘉庆十二年(1807)生,道光举人,湖北候补道,著有“谨言慎好之居诗集”。书接第一百二十回。无回日,未完。第、回记丙辰秋至丁巳冬事。第二回有眉批:“口声不是黛玉,何妨另做一部书。”

耳新

笔记。明郑仲夔著。八卷。作者自序云为生平经历之所述,“耳涉之而成新,殊不忍其流湮而遁没也,随闻而随笔之。”书中有不少明末史事,如魏忠贤之成败,周顺昌、黄尊素、杨琏之死难等记述,褒贬爱憎亦寓其间,可供治史者参考。还有诸多明末文人的活动以及作品品评,表现其文学批评观点。如卷二“博赡”评刘基《春兴》诗“雄伟悲壮,方之杜少陵《秋兴》,工力悉敌”。“立言”提出:“善为文者”,须“观天之道,类物之情,广稽乎酉藏之秘,冥探炳巧智之渊”。重视作家之品格、学问、知识的全面修养。但书中亦不乏迷信怪诞的内容,《四库全书总目》评为“多及神仙因果,亦《辍耕录》之流亚”。是书据崇祯七年(1634)刻本作者自序“书成行世且久”的说法判断,此前已有初刻行世,并有“邓泰素凡雨为余序”,未见。此后刊刻甚多,较著者有《玉麈新谭》本、《申报馆丛书》本、《说库》本、《古今说部丛书》本、《丛书集成初编》本等。

红楼幻梦

一名《幻梦奇缘》。长篇小说。清花月痴人撰。二十四回。作者真实姓名不详。此书为曹雪芹《红楼梦》续书之一。成书于道光二十三年(1843)。作者深疾《红楼梦》“欢洽之情太少,愁绪之情苦多”,因而“摭其奇梦之未及者,幻而出之”,又演出一场“幻梦”,目的在“使世人破涕为欢,开颜作笑。”小说从黛玉复生写起,叙宝玉、黛玉成亲,宝玉与贾兰中举,黛玉得见亲兄弟琼玉,宝玉、琼玉中状元,柳湘莲与妙玉成婚,晴雯复生, 宝玉做官,黛玉生公子,红楼繁盛。诸多情节,统写入梦境之中。环境与细节描写,多有细致、铺陈之处,语言力摹曹雪芹风格,有乱真功力。此书可见《红楼梦》影响之深。不仅有文学价值,亦有认识清代社会风俗、世态之社会价值。有道光间刻本,一九八八年春风文艺出版社杨爱群校点本。

全唐五代词

《全唐五代词(上下)》为唐五代曲子词之总集,旨在纲罗放佚,存词存人,故虽断章残句,亦加摭拾。《全唐五代词(上下)》分正编、副编两部份。正编主要收录倚声制词之曲子词,副编主要所录;一、属诗属词,唐宋人有争议之作品;二、明清人词选集、总集、词谱、词话等词籍所载录而可考原为诗后被度入声律演唱并赋予词名之作品,以及可考原为乐府或绝句而被明清人改加词调之作品;三、明清词籍所载录而未见于唐宋词籍且与唐宋人其它同调长短句体相*之齐言体作品;四、调名字数句式同正编所收词作而唐宋词籍未载录、属诗属词难以判定之作品。

手杖论

一卷,尊者释迦称造,唐义净译。破言世有异执所生之有情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