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韬

- 姓名:王韬
- 别名:
- 性别:男
- 朝代:清代
- 出生地:江苏长洲(今苏州市)人
- 出生日期:1828年11月10日
- 逝世日期:1897年5月24日
- 民族族群:
王韬(1828年11月10日—1897年5月24日)原名利宾,易名瀚,字懒今;后改名韬,字仲弢,一字子潜,号紫铨,又号弢园,别署蘅华馆主、钓徒、天南遁叟等。江苏长洲(今苏州市)人。十二岁学诗,十三岁学笺札,十四岁学文。道光二十五年(1845),以第一名入县学,督学使者张筱坡称其“文有奇气”(《弢园文录外编·弢园老民自传》)。然其“自少性情旷逸,不乐仕进,尤不喜帖括,虽勉为之,亦不中绳墨”(同上)。既孤,家益贫,乃赴沪谋生。二十九年,入英国传教士麦都思之墨海书馆,任编译达十三年。与馆中李善兰、蒋敦复、管嗣复等为莫逆交,并与姚燮、张文虎、周弢甫、龚孝拱等文士相往来。咸丰八年(1858)与十年,两次为清政府献策攻打太平军,计未行。十一年,回乡探亲,化名黄畹,向太平军献作战方略,为清政府追捕,经英国领事庇护,于十二年逃往香港。又由麦都思介绍,入英华书院为英国传教士理雅各译中国经书。同治六年(1867),随理雅各抵英国译书,并游历法国等地,撰《漫游随笔图记》。九年,返香港,为《华字日报》撰稿。十二年,香港诸同人集资创印书局,王韬总司其事。次年,《循环日报》创刊,任主编,并撰写政论,开近代中国报章体文先河。光绪五年(1879),游日本,结识黄遵宪及日本诸文士。后返香港,写《扶桑游记》。十年,经丁日昌疏通,为李鸿章默许,复返居上海。十九年,于沪主持《申报》编务。又办弢园书局,主讲格致书院。二十三年,病卒。王韬学贯中西,重经世致用,著译甚多。文胜于诗词及小说。自谓“于诗文无所师承,喜即为之下笔,辄不能自休”(同上)。张舜徽评其政论云:“是集(《弢园文录外编》)文字,则其鼓吹变法自强之总集也。韬文笔犀利,而气又足以振之,自足以激起一世之人。”(《清人文集别录·弢园文录外编》)重野安绎(成斋)评其游记云:“所至纪其风土人情山川景物之状,意到笔随,读之者如涉其境。”(《扶桑游记·序》)著有《弢园文录外编》一二卷、《弢园尺牍》一二卷、《弢园尺牍续钞》六卷、《扶桑游记》三卷、《蘅华馆诗录》五卷、《淞隐漫录》一二卷、《遁窟谰言》一二卷、《瓮牗余谈》八卷等多种。生平事迹见《弢园文录外编》卷一一、王汉章编《天南遁叟年谱》等。
王韬强调中国必须变法,“借法以自强”。他认为,面对西方列强“恃其所长,自远而至,挟其所有以傲我之所无,从而张其炫耀,肆其欺凌,相轧以相倾”的“时局”,中国岂能“不思变计”?他说:“至今而言治,非一变不为功。”如果仍旧“动遵故例,拘守成法,因循苟且,不知变迁”的话,中国将永远“承其弊”(《韬园文录外编》)。他认为,必须以泰西之所长以补中国之所短,中国要有容纳外来事物的气魄。他说:“虞西人之为害,而遽作深闭固拒之计,是见噎而废食也。故善为治者,不患西人之日横,而特患中国之自域。天之聚数十西国于一中国,非以弱中国,正欲强中国,以磨砺我中国英雄智奇之士。”(《韬园尺牍》)他认为中国的“取士”、“练兵”、“学校”、“律例”等法皆“当变”。他用日本变法维新图强为例,说明只有变法才能使中国日臻于国富兵强。早在19世纪70年代,他就已认识到“泰西诸国以通商为本,商之所至,兵亦至焉”和“商力富则兵力裕”的道理,因而提出“恃商为国本”、“商富即国富”、“借商力以佐国计”的观点,主张发展本国工商业。在游历了欧洲、日本以后,他更是极力提倡新法开矿、机器纺织、造轮船、建铁路、设电线等等。并主张实行专利制度和奖励工商等措施,以促进中国资本主义的发展。他批评那些“迂拘之士,动谓朝廷宜闭言利之门,而不尚理财之说。中国自古以来重农而轻商,贵谷而贱金,农为本富而商为末富,如泰西之法,是舍本而务农也”。况且中国的“重农”,也只不过是“徒知丈田征赋,摧科收租,纵悍吏以殃民,为农之虎狼而已”(《韬园文录外编》)。为维护国家的主权和利权,他主张制定税则及增减税率,乃我国自有之权,不应受西人挟制。况且“税则”是国家大事,“当以国体争之”。他认为“公法”对维持国际秩序有一定的作用但同时也认识到只有国富兵强,“公法”才能为我所用。否则,“我欲用公法,而公法不为我所用”(《韬园文录外编》)。
王韬认为“君主之国”的弊端是君主专制使君民隔阂,并导致了层层专制,国弱民穷。“民主之国”的议事行政比较民主,但“民为主则法制多纷更,心志难专一。究其极,不无流弊”。只有“君民共主之国”,朝廷有兵刑礼乐赏罚诸大政,必集众于上下议院。君可而民否,不能行;民可而君否,亦不能行也。必须君民意见相同,而后可颁之于远近。因此,“惟君共治,上下相通,民隐得于上达,君惠亦得于下逮”。王韬对英国君主立宪制赞美备至:“泰西诸国以英为巨擘,而英国政治之美,实为泰西诸国所闻风向慕,则以君民上下互相联络之效也”。而中国在君主专制统治下,“民之所欲,上未必知之而与之也;民之所恶,上未必察之而勿施之也”。中国之所以屡遭“强邻悍敌”之欺凌,原因就在于“一人秉权于上,而百姓不得参政于下也”。因此,他认为,中国要谋富强,必须采用西法,“设议院以通上下之情”,变“君主之国”为“君民共主之国”(《韬园文录外编》)。此外,王韬还提出了改良监狱,善待囚犯等具体的法律改良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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