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秉和

- 姓名:尚秉和
- 别名:字节之
- 性别:男
- 朝代:近代
- 出生地:河北行唐人
- 出生日期:1870
- 逝世日期:1950
- 民族族群:
尚秉和(1870~1950)河北行唐人。字节之。家临滋河之滨,故晚自号滋溪老人;京寓植有双槐,学者因称槐轩先生。少肄业本邑龙泉书院,后游学于保定莲池书院,师事吴汝纶。遍治经史,精研辞章,颇有创获。清光绪十七年(1891)成进士,分工部。三十年(1904)入进士馆,学习法政,后任巡警部主事、员外郎。宣统元年(1909),入京师大学堂为教习,次年丁父忧,服阕复为民政部员外郎。辛亥革命后,任内务部第三科科长、署理营缮司司长。浮沉郎署者十余年。后遂辞官,执教于国立清华大学。1929年受沈阳萃升书院之聘,主讲席三年。日本侵陷东北,还为北平中国大学教授。1936年受聘执讲于保定莲池讲学院。芦沟桥事变起,家居不复出。抗日战争胜利后,南京“国史馆”聘为纂修。1950年病殁。平生口讷于言,于学则无所不窥,精通方术、医药,又工绘事,善鉴赏金石文玩。著述甚丰,遍涉经、史、子、集,其《辛壬春秋》、《历代社会风俗事物考》颇见重于世。于《易》研讨最深,主张“象为学《易》之本”。曾全面考究汉《易》象数学的特点,详探《左传》、《国语》、《逸周书》尤其是《易林》中久已为人忘忽的《周易》内外卦象、互象、对象、正反象、半象、大象等百二十余象的应用规律。凡立说与取象,多有创见,而不苟同于先儒。时贤王树柟称其“将二千年《易》家之盲词呓说一一驳倒,使西汉《易》学复明于世,孟子所谓其功不在禹下。”(仵墉《焦氏易林注叙》)主要《易》学专著有《周易尚氏学》二十卷、《焦氏易林注》十六卷、《焦氏易诂》十二卷、《易林评议》十二卷、《读易偶得录》二卷、《左传国语易象释》一卷、《太玄筮法正误》一卷、《易说评议》(不分卷)、《周易古筮考》十卷、《周易时训卦气图易象考》一卷、《连山归藏卦名卦象考》一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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伦理学体系
发表于1798年复活节。既是费希特的耶拿哲学体系的主要构成部分,也在其整个思想体系中占有重要地位。该书以知识学原则为基础,从“自我”概念演绎出伦理原则及其实用性,并详细研究了伦理原则的具体应用,规定了人的道德义务。费希特将其“伦理学体系”视作区别于“理论哲学”的“实践哲学”。他认为,理论哲学要阐明一种“必然的思维体系”,即我们的种种表象符合于存在;而实践哲学则要阐明另一种“必然的思维体系”,即存在符合并产生于我们的种种表象,换言之即道德世界符合并产生于我们的伦理原则。根据其伦理学,意识对象首先是自由行动的自我所产生之物,自我单纯地通过概念规定自身,并设定和实现其自身目标。因此,费希特伦理学的具体任务,首先是从自我规定的绝对自我出发,演绎出伦理原则;然后从伦理原则出发,演绎出适用于所有自由的有限理性存在者的具体义务。该书采取了演绎方法,由此推演出伦理学的所有原则。其演绎的出发点即主观与客观同一的完整自我或自我规定的绝对自我,演绎的方向是从主观(概念)到客观(存在)。根据体系要求,费希特将该书分为三编。第一编“伦理原则的演绎”从绝对自我出发,演绎出理性存在者的伦理原则。第二编“伦理原则的实在性和实用性的演绎”力图说明:有理性存在者所组成的共同体是由伦理原则规定的,作为道德规律的伦理原则普遍必然地适用于该共同体。第三编“伦理原则的系统应用或狭义伦理学”论述伦理原则在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的应用。
伤寒论语译
《伤寒论》系汉张仲景所著,是一部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中医经典著作,为历代学习研究中医学的必读之书。但该书年代久远,文字古朴,医理深奥,阅读困难,特编本书,名曰《伤寒论语译》。《伤寒论语译》以刘渡舟主编的穴伤寒论校注锣为底本进行语译而成。全书共十卷。卷第一为辨脉法、平脉法;卷第二为伤寒例、辨痉湿喝脉证、辨太阳病脉证并治上;卷第三至卷第六分述六经病脉证并治;卷第七至卷第十分述辨霍乱、阴阳易及汗吐下诸可诸不可脉证并治。每卷各专论均有『提要』,介绍全篇内容大略。每条原文中生僻古奥字词或中医名词术语,均有角码,于『注』中对字形音义做了解释。『语译』以直译诠释为主,间或参以意译全书译文深入浅出,晓畅通达,既反映了仲景原意,又便于读者读记习研。
针经节要
针灸著作。佚名撰,元杜思敬辑。一卷。思敬有 《针经摘英集》 已著录。成书于金元之际。后辑入元代著名医书丛书 《济生拔粹》中。本书系录《针经》(后世传本即 《灵枢》 中十二经脉五腧穴流注部分),并加以发挥而成,故名。书分四部分,首论十二经气血多少。继之第一节为旁通十二经络流注孔穴之图,第二节为十二经是动所生之病,第三节为十二经穴治证,叙述十二经中五腧穴等 (共六十六穴) 部位、主治及灸刺法。由于五腧穴临床效果显著,诸穴至今仍广为医家所常用。本书对学习和研究针灸学有一定参考价值。有涵芬楼影印本,一九五五至一九五六人民卫生出版社据元刻《济生拔粹》 本影印本。
法军侵台档案
收录了大量的清光绪朝中法交涉史料
入中论自释
全称《入中论根本颂》。大乘佛教中观应成派根本典籍,藏传佛教格鲁派必修的五部大论之一。月称(约600—650)著,纳措·茨程嘉哇和巴操·尼玛札合译,有木刻和铅印两种版本。全书用颂文著成,共分10品,是按照《十地经》10种发心为纲目,分十一地详细讲述入观的次第、慧度、决择二谛等。从发菩提心讲到佛果功德,提倡由深观广行两种方法修学中观,破唯识见。第六品是全书的重点,篇数占全书的2/3,主要解释般若波罗蜜多,讨论如何决择二谛,是月称论师的一部主要著作,亦是《中论》通论性质的著作。月称自注,有宗喀巴和根敦朱的注释本,法尊法师把它们全部译成了汉文。国外校印了这部论著。
救护身命经
又名《救护身命济人疾病苦厄经》、《护身命经》。佛教经典。著译者不详。一卷。经文叙述释迦牟尼临入涅槃告诉阿难,五浊恶世时,将有各种恶魔恶鬼残害众生,受持流布此经,则可免于灾难。经中宣说了过去七佛及六神的名号。谓持诵这些名号,众恶疫气不得前来。又谓文殊将率领二十五菩萨,凡念诵此经者,皆蒙佑护。最早见录于隋《法经录》,判为疑经。《大周刊定众经目录》在入藏录及疑经目录中,各著录一本《救护身命经》。则其时有两种《救护身命经》传世。《开元录》在《疑惑再详录》中载有《救护身命济人病苦经》,一卷。谓:“与《救疾经》文势相似,一真一伪,将为未可。”在《伪妄乱真录》中又载有《救护身命济人病苦厄经》一卷。谓:“亦直云《救护身命经》、亦云《护身法》。右此经更有一本,题云《大佛顶陀罗经经》,初云婆罗门三藏流支译。加咒一首,余文大同。”智昇又注云:“经题流支,未详何者。若其流支再译经,语与旧全殊。今乃咒异余同,未能令人除惑。推寻无据,不可妄编。故依旧录,列之于此”。则智异时亦有两种《救护身命经》,真伪难分,未能作出最后结论。今敦煌遗书中亦有二种《救护身命经》,中村不折藏本(已收入《大正藏》第八十五卷)为一种,题作《护身命经》;余两件为一种。两者内容同少异多,且两种均无咒语,故尚难断定此两本何者为智昇当年所见之本。S.4456题名作《护身经七佛六神名》,系摘录此经七佛六神之名号。文尾附有咒语《七佛咒》,并谓:“诵此咒者,得免四重五逆。若有苦疾患之日,常应诵念此咒,皆悉除愈。”对考证此经之真相或有助。历代大藏经未收日本《大正藏》第八十五卷收入其中之一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