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迈

- 姓名:吴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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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迈,清代医家,撰有《方症会要》4卷。其生卒年及事迹均不详。
吴迈书籍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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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上长生延寿集福德经
太上长生延寿集福德经,撰人不详。似出于唐宋间。一卷,收入《正统道藏》洞真部本文类。经文乃元始天尊为长生护福神王讲说,篇幅较短。内称众生归依大道,应先行三清静:「第一身清静,第二心清静,第三口清静」。然后可修三洞上法。并于三元、五腊、八节、四时、本命生辰日诵念「长生延寿咒」、「集福德咒」,即可神魂洞彻,外散鬼魔,福德日积,世世安乐,经中有咒颂。
谈薮
宋代文言轶事小说。旧题宋庞元英撰。 《四库全书总目》云:庞元英为宰相籍子, 乃元丰中人。此书乃多叙南宋宁、理两朝事,相距百载,其伪殆不足攻。”《秘书省续四库书目》子部小说家类作四卷, 《四库总目》子部小说家类作一卷。有《百川学海》本、 《古今说海》本、 《说郛》本、 《五朝小说》本、 《学海类编》本、 《古今说部丛书》本,均一卷。多数宋人小说内容芜杂, 《谈薮》内容集中,几乎全是人事的记述,很少事物的描述考释。
中国通史(第一卷)
白寿彝总主编,共12卷、22册,1400余万字,系统地论述了自远古时代至1949年的中国历史。本书开创了一种新的综合体史书体裁,其中包括编年体、传记体、纪事本末体、图版语表体、史论体及章节体。全书从1979年开始,在数万名专家学者20年的努力下,于1999年全部出齐。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五十年来部头最 大、水平最高的一部通史著述。《中国通史 第一卷——导论》本卷是白寿彝主编的多卷本《中国通史》的《导论》,即编纂理论部分。本书共分9章,着重论述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历史,历史发展的地理条件,生产关系与阶级关系,国家与法,社会意识形态,史学体裁与历史文学,中国和世界等问题。本书采用序说、综述、典志、传记这种独创的新体例编写中国通史,贯串古今,以阐述多民族国家历史为主旨,联系世界历史考察问题,具有很高的学术参考价值。
宋刑统
全称《宋建隆重详定刑统》或《重详定刑统》,又称《建隆刑统》。是建隆四年(963) 命工部尚书、判大理寺窦仪及苏晓、冯叔向等人制定的宋朝第一部综合性的刑事法典,也是我国历史上第一部雕版印行的封建法典。它是就后周《显德刑统》稍加修改而成。就律文而言,只是《唐律》的翻版,很少增损,有将唐律的律疏一并抄录的。不同之处是: 第一,在体例上,全书共十二篇,三十卷,二百一十三门; 唐律除分篇条之外,未有“门”的分类。所谓“门”,即指性质相同或相近的律文。第二,在内容上,收集了自唐代开元二年 (714) 到宋初建隆三年( 962) 近一百五十年的敕、令、格、式中的刑律规范,附载在相应的律条之后。如据令敕增入的有“户绝资产”,据式敕增入的有“死商钱物(诸蕃人及波斯附)”,据杂令敕增入的有“婚田入务”等等,以适应社会新出现的生产关系的需要。第三,在刑制上,创制了“折杖法”,即将原来五刑的各个等级分别代之以轻重不同的臀杖和脊杖,变相地减轻了刑罚。《宋刑统》虽是宋代主要法典,但由于当时各种社会矛盾的复杂化、政治经济的不断变化,多用皇帝随时颁布的敕令作为定罪量刑的依据,其效力并未因此而削弱。清沈家本说:“《刑统》为有宋一代之法制,其后虽用编敕之时多,而终以《刑统》为本。”(沈寄簃先生遗书》)。《宋刑统》原刊本已失传,现存《嘉业堂丛书》本。
念佛三要
菩萨戒优婆塞湖北通成惕园毛凌云纂述,六篇,第一 生必有死惟苦无乐 ,第二 死往何处随业受报 ,第三 往生净土离苦得乐 ,第四 现世即获十大利益 ,第五 普劝念佛须具三要 ,第六 念佛仪式简而易行。佛法难闻,生死难了,余虽不敏,幸闻佛法中即生了脱之持名念佛法门,愿与众共修,同生极乐。前辑念佛法要四卷,普劝修持,恐末法人情,喜简厌繁,难期普及。谨再节取佛经祖语及净土文等中之要,而为念佛三要,诚了生死之捷径也,幸勿以简易而忽之。
维摩经玄疏
凡六卷。隋代智顗撰。收于大正藏第三十八册。又称维摩经略玄、维摩经玄义、净名玄义、净名玄疏、净名玄。本疏系以天台宗释经之定规‘五重玄义’来注释鸠摩罗什所译维摩经之玄旨,可视为维摩经概论之作。全书援引经论颇多,有华严、法华、涅槃、摩诃般若、地持、清净法行等经,及大智度论、十地经论、摄大乘论等。系智顗大师于隋开皇十五年(595)受晋王广之请,撰述于金陵。本书与同为智顗所著之维摩经文疏共称天台宗维摩经注疏之双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