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常

萧常
  • 姓名:萧常
  • 别名:字季韶,号晦斋
  • 性别:
  • 朝代:宋代
  • 出生地:吉州庐陵(今江西吉安)人
  • 出生日期:
  • 逝世日期:
  • 民族族群:

萧常,字季韶,号晦斋,南宋史家,生于绍兴十一年(1141)前后,吉州庐陵(今江西吉安)人。淳熙四年(1177)乡贡进士,自幼钻研史学。其父寿朋,因不满陈寿《三国志》以魏为正统,而贬蜀汉,立志重修,书未及成而卒。他继承父志,费时二十年,于1188年修成《续后汉书》。四十七卷,笔削号称谨严。该书系改修《三国志》而成。萧常通过对传世史料的取舍与重新组合,重建历史事实,寄寓褒贬之意,深受当时义理史学之风,特别是其同乡先贤欧阳修影响。同时,《续后汉书》表现出强烈的正统观念,这与当时宋金对峙的政治形势密切相关。

萧常书籍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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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后汉文

全后汉文

《全后汉文》是清人严可均所辑《全上古三代秦汉三国六朝文》之一集,106卷,是一部后汉文章总集。其对于研究后汉一代的历史、文化、文学的重要价值,已为学界广泛肯定。

授笔要说

授笔要说

一篇。书论。唐代韩方明撰。方明生平里籍未详。唐贞元(785—804年)间书法家。自云:昔岁学书专求笔法,贞元十五年,授法于徐东海,十七年授法于清河崔公邈。擅长八分书。是书首叙笔法传录。前叙笔法传授,自谓授法于徐璹、崔邈,后言执笔五法,第一为执管,第二为管,第三为撮管,第四为握管,第五为搦管。大抵唐以前作书,颇重执笔之法,故言者较多。但所引名家口授秘传,并不可靠。

文心雕龙

文心雕龙

文学理论专著。南朝梁刘勰作。十卷。分上、下编,各二十五篇。包括绪论、文体论、创作论、批评论、总序五大部分。绪论包括上编《原道》至《正纬》四篇,是全书理论基础;文体论包括上编《辨骚》至《书记》二十一篇,论述各体文章性质、源流及其写作特点;创作论包括下编《神思》至《物色》二十篇,分论创作过程、作家个性风格、文质关系及写作技巧等问题;批评论包括下编《时序》至《程器》四篇,论述批评标准及方法,兼评历代文学和著名作家;总序包括最后《序志》一篇,说明写作动机和全书结构。此书以儒家正统文艺观为论文标准,虽含有封建思想杂质,但在文学与时代、艺术形象与艺术思维、文学体裁与风格、内容与形式、继承与革新、欣赏与批评等方面,俱有深刻而精辟的分析。并在前人理论遗产基础上,根据当时文学创作实际,总结阐发,建成一完整文学理论体系,在我国文学理论批评史上占有特殊重要地位,对后世产生十分深远影响。因用骈文写成,加上征引浩繁,故历来注本较多。著名者有清黄叔琳《文心雕龙辑注》(中华书局1957年本)、近人黄侃《文心雕龙札记》(中华书局上海编辑所1962年本)、今人杨明照《文心雕龙校注》(中华书局1959年本)、范文澜《文心雕龙注》(人民文学出版社1958年本)、王利器《文心雕龙校证》(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年本)、刘永济《文心雕龙校释》(中华书局1962年本)等。

礼经会元

礼经会元

四卷。宋叶时撰。叶时生卒年不详,字秀发,自号竹野愚叟,钱塘(今浙江杭州)人,淳熙十一年间(1184)进士。授奉国军节度推官,历任吏部尚书,理宗初以显谟阁学士出知建宁府,后以宝文阁学士提举崇福宫。卒谥号文康。《礼经会元》以概括《周礼》而立论,共一百篇。除第一篇总序泛论《礼经》、第二篇驳汉儒之失、第一百篇补《冬官》之佚外,其发挥经义实为九十七篇。其中《朝仪》、《宫卫》、《王畿》、《祭乐》、《明堂》、《分星》六篇,各附以图,由于刊本错乱,“祭乐”后所附之图,实为“乐舞”之图,“祭乐”之图移于前幅。《礼经会元》体例与郑伯谦《太平经国之书》略同,议论多互相矛盾,从内容上看,《太平经国》所论庞杂,《礼经会元》则无此疵。叶时受当时疑古风影响,极力驳贬前儒而立己说,如“注疏”一篇,认为刘歆诬《周礼》,基本承先儒旧论;“补亡”一篇,认为《冬官》散见五官,与俞庭椿《周礼复古编》观点相同;至于认为河间献王以《考工记》补《冬官》是多余的,汉武帝不信《周礼》,由此一篇,则无根据;又驳难郑玄所注深害《周礼》,诋其不该用纬书注《周礼》以及用《国语》注“分野”等,则过于偏颇。其必欲复封建、井田、肉刑则显与时事不合。然总体而论,叶时的《礼经会元》对《周礼》概括基本准确,较为可取,《四库全书总目》评其“大旨醇正,多能阐发体国经野之深意”,是后世研究者研究《周礼》的一部有价值参考书。《礼经会元》版本有:元刊本,藏于南京图书馆;明嘉靖萧梅林刻本,藏于北京图书馆;元至正杭州路儒学刊本,藏于台湾故宫博物院;元至正藤花榭刊本;汪氏丛刊本;陆有元刊本;明初黑口本;陆子全书本;明复刊元至正本;洞庭席氏刊本;清许元准刊本;乾隆桐柏山房刻本;乾隆间写文渊阁《四库全书荟要》本;康熙十九年(1680)纳兰性德刻《通志堂经解》本;乾隆五十年(1785)通志堂刊修补本。

古文尚书冤词

古文尚书冤词

清毛奇龄与阎若璩等相辩诘,为梅賾所献《古文尚书》鸣 “冤” 而力辩其为真的著作。8卷。作者摘取《隋书·经籍志》之文为据,认为梅賾所献者乃《孔安国尚书传》而非《古文尚书》; 说《古文尚书》本传习世间,但贾逵、马融诸儒未能得见。认为《孔安国尚书传》为伪,而《古文尚书》为真。其书包括总论、今文尚书、古文尚书、古文之冤始于朱熹、古文之冤成于吴棫(按: 吴棫《书稗传》 在朱熹之前,《朱子语录》曾引吴说,故当称 “始于吴氏,成于朱氏”) 、书篇题之冤、书序之冤、书小序之冤、书词之冤、书字之冤等十个部分。其立论多属强词夺理,难以成立,故不为后世所重。收入《西河合集》。

新译华严经音义

新译华严经音义

新译华严经音义,1卷,日本喜海撰。编号二二零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