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小曼

- 姓名:陆小曼
- 别名:
- 性别:女
- 朝代:近代
- 出生地:上海人
- 出生日期:1903年11月7日
- 逝世日期:1965年4月3日
- 民族族群:
陆小曼(1903年11月7日-1965年4月3日),现代女作家,画家。名眉。上海人。1909年其父陆定于日本早稻田大学毕业回国后,即在北京担任贝子贝勒学校国文讲师,她即随全家迁居北京。六岁入北京女子师范大学七年制附属小学,十三岁入法国人办的圣心学堂(亦称法国学堂)。十九岁因病退学,同年与王赓(受庆)结婚,三年后与王离婚。1926年与诗人徐志摩在北京结婚。1930年从驾天健学习国画,次年徐志摩遇难后,在家专门从事国画,造诣颇深。熟悉中西文学;早年对戏剧甚感兴趣,1928年曾与徐志摩合作五幕剧本《卞昆冈》(新月书店),也写散文小说,如《爱眉小札》(1936年,良友图书公司)中的《小曼日记》和短篇小说《皇家饭店》(1947年,刊赵清阁主编的《无题集》),文字流利,潇洒。1942年,曾在上海大新公司举行画展。1949年解放后,从事翻译工作,1957年曾被评为全国十二名“三八红旗手”之一,此后担任上海文史馆馆员、上海中国画院画师和上海市人民委员会参事室参事等职。1965年病逝于上海华东医院,时年六十三岁。
陆小曼书籍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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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驱者
《先驱者》(The Forerunner)是黎巴嫩诗人纪伯伦用英文写成的第二本散文诗集。 正式出版于1920年8月中旬,该集收入有标题的作品23篇,加上原本无标题的首篇《题记》,共24篇。这些作品在风格上与《疯人》中的那些作品颇为相似,多数具有哲理故事或现代寓言的形式特点,少数则为充满激情、直抒胸臆的典型抒情散文诗。
回首四十年
新加坡著名报人、作家连士升的回忆录,收录于其五卷本《连士升文集》第二卷。该书以个人经历为主线,结合游记体例,记录了作者跨越四十年(约20世纪上半叶至中期)的所见所闻,尤其聚焦中国社会的剧烈动荡与艰难重建,是一部兼具历史厚度与人文关怀的纪实文学作品。书中以细腻的纪实笔触描绘了20世纪中国的社会图景,如1947年南京“破破烂烂”的战后城市面貌与凋敝民生,揭露权贵奢靡与底层困苦的尖锐对立,展现了一个知识分子对家国命运的深切忧思。
寿世编
中医著作。2卷。清·青浦诸君子辑。青浦诸君子,生平履历不详。本书含清·亟斋居士所编《达生篇》和毓兰居士所辑《保婴篇》。其中辑存了丰富的有关养生、保健、食疗、美容及种子等方面内容。所录阳春白雪糕,八仙藕粉、天仙面、观音茶等,可谓药膳佳品;保齿法、美容颜法,可资钻研美容时参考;所载延龄酒、二仙酒、地黄醴、三妙种子丸、补肾种子方、保真广嗣丹等方都具特色,参考价值较大。有清嘉庆十一年(1806)湖南玉麟堂本,清道光十七年(1837)贵州永安协镇赵炳惠爱日堂境补本,1986年中医古籍出版社珍本医籍丛刊本等。
太上神咒延寿妙经
元始天尊劝人诵经佩符,以消罪延命。
诸家神品丹法
诸家神品丹法,撰人不详。从内容看,似为唐宋间道士编集。六卷,收入《正统道藏》洞神部众术类,此书辑录数种外丹黄白方术而成。前五卷主要摘录《抱朴子•黄白篇》、《金丹篇》、《孙真人丹经》、《葛仙翁紫霄丹经》等诸家丹书,而以玄真子孟要甫所撰《金丹秘要参同录》殿于其后。故本书疑即孟要甫编撰。孟氏之书主要论述以真龙虎真铅汞炼丹原理及方法。谓真龙乃丹砂中水银,名曰汞;真虎乃黑铅中白银,名日铅。其炼丹步骤,「是将丹砂化出真汞,汞借铅而变作黄芽,黄芽复变作丹砂,丹砂伏火变化还丹」。书中详载其炼养黄芽及将朱砂伏火共炼成丹之方法。原书第六卷又杂录黄白方术三十余种,有点庚法,罨金法、化庚粉法等等。
元史[四库本]
二一○卷。纪录元朝太祖至顺帝十四朝历史的纪传体史书,二十四史之一。宋濂 (1310—1381)、王祎 (1322—1373)主编。宋濂字景濂,浦江(今浙江浦江)人,明初历史学家、文学家。洪武九年(1376),除翰林学士承旨,知制诰,兼修国史。他辅助朱元璋有功,与刘基、叶琛、章谥并称为“四先生”。著有《宋学士文集》。王祎字子充,义乌(今浙江义乌)人,明初历史学家、文学家。拜翰林待制,同知制诰,兼国史院编修官。著有 《王忠文公集》。因 《元史》成书仓促,且出于众人之手,纰漏甚多,历来为学者们所非议。他们对《元史》的批评主要是:抄袭旧文,失于剪裁;内容重复,史实疏舛。因此,魏源 《拟进呈 <元史新编> 表》认为《元史》“在诸史中,最为荒芜”。尽管《元史》存有上述缺点,但从史料的角度看,还是有很大的价值,因为《元史》的本纪部分,除顺帝一朝外,均是摘抄列朝实录而成,而元代实录今已亡佚。《元史》中志的部分,如《食货》、《选举》、《百官》、《兵》、《刑》等,主要采自元文宗时虞集主修的《经世大典》,该书详细记载了元代的政治、经济、军事、法制等典章制度。可惜这部著作在明朝永乐年间即已散失,清初修《四库全书》时,已不可得见。只有少量内容零星地散见于《永乐大典》中,又因颠倒割裂,无法重编。这些不存或遗散的史料,幸赖《元史》将其内容保存下来。《元史》的列传,取材于元代官修的传记和元人的碑铭、墓志、行状、家传等。官修的传记已经不存,某些家传、墓志等也已不复存在。后人对这些人物的事迹只能通过《元史》才能了解。因此,列传部分也有不少值得重视的资料。前人指责《元史》成书草率,对原始资料多有摘抄,这是因为纂修者违反了封建史书的惯例,没有删去儒家学者认为不屑一提的史实。其实,反映元代一些重大社会内容的事件,恰恰因《元史》的这种编撰方法而被记载,保留下来。另外,作为史料来说,《元史》较多地保存了它所依据的原始资料的面貌,比经过大量加工润饰的正史更有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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