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舟普度

- 姓名:虚舟普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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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度(1199—1280),号虚舟,江都(今江苏扬州)史氏子。年十二,出家本郡天宁寺,继至武林,从东堂院龙溪祖信受业,执侍五年。后游方参铁牛印于灵隐,遍历江东西、湖南北,参荐福无碍通禅师得法。复参天童晦岩光、大慈石岩涟、虎丘石室迪,皆为器重。淳祐初,住持金陵半山报宁寺,迁润州金山龙游寺、潭州鹿苑褒忠寺、抚州疏山白云寺、平江府承天能仁寺。景定间,住临安府中天竺天宁万寿永祚寺,迁灵隐景德寺。元至元十四年,奉诏住径山兴圣万寿寺。志图恢复,因病无成,索笔大书“八十二年驾无底,船踏翻归去明月”,掷笔而逝,时至元十七年。所著有净伏等编《虚舟普度禅师语录》一卷,收入《续藏经》。《全宋诗》卷三二二七辑其诗为一卷,多偈颂赞语,教人顿悟禅理。个别诗篇取譬生新,饶有理趣,如《重九》云:“西风萧萧急未急,塞雁声声寒未寒。欲对黄花问时节,有谁同倚玉栏干。”《和静照诗韵》云:“汲来崖瀑煮新茶,紫玉瓯中现瑞霞。到此豁然如梦觉,一天疏雨湿秋花。”文收入《全宋文》卷八二八七。事迹见《语录》附元释行端撰《行状》、《补续高僧传》卷一一。
虚舟普度书籍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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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梨洲文集
明清之际黄宗羲著。由近人陈乃乾据《南雷文案》、《南雷文定》、《南雷文约》、《南雷余集》分类重编,又据黄宗羲手写残稿校正而成。本书共分为:传状类、碑志类、哀祭类、赋类、序类、记类、书类、杂文类、寿序类等,共三百三十一篇。其中《明州香山寺志序》、《阿育王寺舍利记》、《读葬书问答》等篇,表现了无神论、反迷信的思想。《与陈乾初论学书》、《陈乾初先生墓志铭》等,保存了明代陈确的思想资料,也从中反映了黄宗羲自己坚持“天理人欲正相反”的观点。在几篇诗文集序里,提出了对时文和文学的见解。还有一部分内容颂扬了当时许多反清的忠臣义士。但对明末农民起义有诋毁之词。有1959年中华书局排印本。
鲍明远集
10卷,刘宋鲍照撰,《四库全书》收录此集。《隋书·经籍志》著录其集10卷,而注日梁6卷,然则后人又续增矣。此本为明正德庚午朱应登所刊,云得自都穆家,卷数与《隋志》合。未审即《隋志》旧本否。考其编次,有后人重辑之明验,知非梁时旧本矣。此集收赋10篇,即《芜城赋》、《游思赋》、《飞蛾赋》、《尺蠖赋》、《舞鹤赋》、《芙蓉赋》、《观漏赋》、《野鹅赋》、《伤逝赋》、《园葵赋》。或为咏物,或为抒情。其中抒情之作《芜城赋》,最能代表鲍照辞赋创作水平。鲍照文集有《四库全书》本。《全上古三代秦汉三国六朝文》及《汉魏六朝百三家集》同时收录其文集。此书有明汪士贤刊本、明正德庚午朱应登刊本、明活字本、清扬州刊本、明程荣刊本、《四部丛刊》本等。
鬼手
孙了红著。悬疑推理类小说。孙了红所著小说。有一个穿中山装的中年人,在一处俱乐部里,喷着浓烈的土耳其烟,述说了一个故事。这故事的开头,很带着一点恐怖性。笔者且把钢笔尖挑开这故事的幕布,介绍于读者之前。这是一个十二月初的寒夜,时间已过了十二点。在一间宽敞的卧室中,布置着华贵的家具。暖暖的水汀,淡淡的灯光,四周微带一些百合花香水的气息,使人置身其中,感到一种仲春天气的舒适。这时候,在这温馨的屋子里,有四个人,正在兴高采烈谈着话。四人中的两人,是这里的主人与主妇。主人李瑞麟,年龄约近三十,动作谈吐,显示出一个小布尔乔亚的风度。
左氏释
二卷。冯时可(生卒不详)撰。冯时可字敏卿,号元成,松江华亭(今属上海市)人,明代文学家、经学家。冯时可之父冯恩为明代大哲学家王守仁弟子。冯时可为隆庆进士,官至湖广布政司参政,所至着治绩。其生平着述颇多,除此书外,还有《左氏讨》、《左氏论》、《上池杂识》《两航杂录》、《超然楼集》、《天池集》、《石湖集》、《皆可集》、《绣霞集》、《西征集》、《北征集》。此书是《左传》训诂之作,其间虽有臆断,但精核可采者颇多。如僖公四年“筮短龟长”,冯时可释曰:“筮矩龟长出于卜人,术家自神其说也。而杜以为物生后而有象,象而后有滋,滋而后有数,龟象筮数,故象长数短。然象数非有先后,则筮龟曷有短长耶?”较杜说为是。又如昭公二十年“赋晋国一鼓铁,以铸刑鼎”,杜注孔疏皆谓冶石为铁,用橐扇火谓之鼓,计会一鼓便足。冯氏则引王肃《家语》注云:三十斤为钩,四钧为石,四石为鼓,盖用四百八十斤铁以铸刑书,适给于用,亦较杜注孔疏为胜。其间亦有议论,随事而发,如庄公三十二年“圉人荦投盖稷门”,冯氏论之云:“此力臣也,善御之则为卫,不善御之则为仇,鲁庄不委政庄父而慎于择嗣,即百荦何为哉!”此书原与《左氏讨》、《左氏论》合编于《天池集》,《四库》编辑者单独录出。现存《元敏天池集》刻本。
坛溪梓舟船禅师语录
3卷,明船说,明法等编(依驹本印)。第一卷,上堂升座小参示众机缘垂问像赞。第二卷,拈颂。第三卷,行实联芳法语杂着佛事。
维摩经义记
佛典注疏。北辰32、S.2732。作者不详,四卷。前者首残尾全,存七百五十二行。尾题:“一校流通。释琼许,大统三年(537)正月十九日写讫。”S.2732,首残尾全。尾题:“龙华二儒共校定也。更比字一校也,大统五年四月十二日比丘惠龙写记流通。”“保定二年(562)岁次壬午于尔锦公斋上榆树下大听僧雅讲《维摩经》一遍私记。”两号所疏均为鸠摩罗什译三卷本《维摩诘所说经》。北辰32自《文殊师利问疾品第五》疏至《观众生品第七》;S.2732自《佛道品第八》疏至《嘱累品第十四》。首尾恰好相接。因卷一不存,科分纲要不清。但知科分颇细,每品一般分为大段、段、子段。注疏也较详尽。行文中时以“又解”、“旧解”标示引用异解。但全疏没有引征其他经典。北周建德二年(573)周武帝灭法,毁像焚经,上距题记所叙保定二年听经文仅十二年。此《义记》仍得保存,良可珍贵。历代大藏经均未收,日本《大正藏》将S.2732收入第八十五卷,题名为《维摩经义记卷第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