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伯通

李伯通
  • 姓名:李伯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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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伯通,生卒年均不详,名豫曾,一字伯樵、北桥,扬州人。他的作品有《丛菊泪》、《秋水芙蓉》、《奇侠雌雄剑》、《唐宫历史演义》、《清朝全史演义》,及《北桥诗钞》、《清鉴易知录》等。杜召棠在《惜馀春轶事》中说,李伯樵“工诗文,多针砭。著《丛菊泪》长篇说部,描写扬州社会现状,与李涵秋《广陵潮》有异曲同工之妙。李刊于前,为李名所掩。”

李伯通书籍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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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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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陆寿名、韩讷辑纂。作者为清初人,陆寿名顺治九年进士。全书8卷,书前有韩纳“金科玉律解”、“为政规模辨”二弁文代序。书中收辑了“钱谷”,“征输”,“徭役”等内容,均为州县官吏治民类的告谕、启扎、禀揭、条议之类。为清初地方司法制度的实际记录。书约刊于康熙初,传世甚为少见,以列入珍稀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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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卷。元林志坚撰。此书原题:“玄门开真弘毅大真人广陵仁斋林志坚注”。其书前有注序称此书撰于元至正甲午年 (1354)。历代注释 《道德经》者,或依汉河上公本,或依魏王弼注本,此书篇章次第及章名,均依河上公本。此书先辑部分经文作为经序。其经序分五部分:第一部分:道之尊,德之贵;第二部分:天之道,利而不害;第三部分:圣人之道,为而不争;第四部分:盖闻善摄生者;第五部分:治大国若烹小鲜。并阐述分列的原因,实不免牵强附会。此书以经解经,以正经注于正经下,较为直捷。如: “道可道非常道”,注为: “道法自然”;“名可名非常名”,注为:“道隐无名,无名天地之始”等等。然而,某些注释取舍不当,又有晦涩曲意之处,是其不足。后世学者认为此书以经解经实为首创。叙述直接,无零乱繁琐之嫌,一改自河上公、王弼以来注释纷杂之弊,“使人熟读玩味,自然解悟正经之玄妙” (见 《道德真经注》序)。如果再参照 《庄子》、《韩非子》、《淮南子》诸书加以注释,再少作分裂经文之举,则此书将更为完善。现存明 《道藏》

续红楼梦未竟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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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红楼梦》二十回,系未完稿本,原本系周绍良先生珍藏,海内未见第二本,周先生《红楼梦书录》中此书提要云:张曜孙撰。二十回。稿本,共九册,第一册末题:“徐韵廷抄”。书前有签云:“此书系张仲远观察所撰,惜未卒业,止此九册,外间无有流传。阅后即送还,勿借他人,致散失为要。阅后即送北直街信诚当铺隔壁余宅,交赵姑奶奶(即万保夫人)。”正文每面八行,行二十五字。张曜孙,字仲远,号升甫,晚号复生,武进人,张惠言之侄,嘉庆十二年(1807)生,道光举人,湖北候补道,著有“谨言慎好之居诗集”。书接第一百二十回。无回日,未完。第、回记丙辰秋至丁巳冬事。第二回有眉批:“口声不是黛玉,何妨另做一部书。”

李文襄公奏疏与文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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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书凡十卷、卷首一卷,李之芳撰。之芳里居、阅历,见第二四四种“明亡述略”篇。其在清康熙十三年至二十一年浙江总督任内,几全为清廷镇压福建耿藩之变--西扼耿藩规浙之兵、南拒郑氏(经)横海之师,效其犬马之劳。有“平定耿逆记”,附刊于上述“明亡述略”之末,参见第二四四种篇。身后(諡“文襄”)所遗奏疏、文移,其子锺麒为辑成“奏议”二卷、“奏疏”十卷、“别录”六卷,并附以“年谱”(程光■〈示豆〉纂),裒为一集。除首列“奏议”二卷为前此历官所为“台谏集”之外,“奏疏”、“别录”(各种文移)纯为督浙时所撰,十九均与耿、郑兵事有关。本书辑其督浙之部,并将“奏疏”与“文移”按年月合编,以“奏疏”原卷帙为序,而将“别录”各种文移分附于各疏之后(“文移”中无与兵事之文,并已予酌删)。计卷首题曰“督浙”,卷一至卷九均为“督师”、卷十为“班师”。书中对于台湾郑氏称“海寇”、“海贼”、“海逆””经作锦。 书末,并收程纂“文襄公年谱”作为“附录”。

钦定古今储贰金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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