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宾

- 姓名:定宾
- 别名:
- 性别:
- 朝代:唐代
- 出生地:
- 出生日期:
- 逝世日期:
- 民族族群:
定宾。唐代僧。生卒年、籍贯均不详。天资颖悟,强识过人。出家受具足戒后,就长安崇福寺之满意学律,尽得相部宗之所传,与大亮、法藏等十五人,并称满意门下之上足。后住嵩山镇国寺,尝作破迷执记一卷,开演法砺之十六大义,以破斥东塔怀素之四分律开宗记,又作四分律疏饰宗义记十卷,详解法砺之四分律疏。开元二十一年(733),奉诏入长安大福先寺(太原寺),为日僧荣睿、普照授具足戒。所著除前述外,尚有四分律戒本疏二卷、因明正理门论疏六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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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误
笔记,唐李涪撰。二卷。涪唐末人,字里不详,曾官国子祭酒、尚书郎。坐王行瑜叛乱,放死岭南。所撰该书两卷,凡四十九则,内容多以考典章制度为主,尤重于礼仪,诸如起居、佳礼、封爵、拜客、奉陵、客卿、参谋等,引旧制以证唐末之失,引古制以纠唐制之误,多可订正礼文。下卷兼及杂事,如辨陆法言《切韵》之误,校订《左传》:“缮完葺樯”之完为宇字,驳李商隐谓孔子师老聃、老聃师竺乾之妄,正贾耽七曜历之谬等多有见识,学问渊博。是校勘学一部重要著作。有《百川学海》、《古今逸史》、《格致丛书》、《学津讨原》、《榕园丛书》等本,均题二卷。又《说郛》、《重辑百川学海》、《青照堂丛书》等本,均作一卷。
从政遗规
《从政遗规》中有关官吏道德问题的观点和论述。《从政遗规》是中国古代重要官箴著作,清代陈宏谋编辑的著作《五种遗规》之一。清代乾隆年间,陈宏谋对宋代至清初二十二位封建官吏的官箴著作加以辑录而成,是供清代官吏修齐治平的重要参考书。《从政遗规》是研究宋代至清代初期官德思想的重要著作。作者在书中“篡录前贤嘉言,阐明修治至理”。目的是为“有司牧之责者”一官吏提供“临民治事”的原则和方法。
东坡诗话
宋代诗论著作。1卷(原为2卷)。苏轼著;辑者佚名。本书为汇编苏轼零散的论诗之语而成,成书较早,南宋晁公武《郡斋读书志》已有著录。今传本见于明代陶宗仪所编纂的《说郛》(宛委山堂本),仅32则,虽不是全本,但从中仍可窥见苏轼的一些重要的诗论见解。书中强调“诗须要有为而作”,称“子美诗外,别有事在”;同时十分重视丰富生活阅历对诗歌创作和诗歌欣赏的重要意义,认为陶渊明“平畴交远风,良苗亦怀新”的诗句,“非古之耦耕植杖者不能道此语”,而杜甫“两边山木合,终日子规啼”的诗句,“非亲到其处不知此诗之工”。此外,书中对诗歌的艺术规律也进行了具体的探讨。如其“‘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因采菊而见山,境与意会,此句最有妙处。近岁俗本皆作‘望南山’,则此一篇神气多索然矣”及“所贵乎枯淡者,谓其外枯而中膏,似淡而实美,渊明、子厚之流是也。若中边皆枯淡,亦何足道”等议论,常为后世论诗者所称行。另有《东坡诗话补遗》1卷,为日本人近藤元粹所辑,见《萤雪轩丛书》。
南濠诗话
明代都穆撰。都穆 (1458—1525), 字玄敬, 吴县(今属江苏)人。明孝宗弘治年间进士,授工部都水主事,历礼部主客郎中,官终太仆少卿。该书亦称《南濠居士诗话》,一卷,七十多则。书中以记载古今诗人佚诗佚事为主,论诗不专主一家。其诗学见解,一是明确反对崇唐抑宋:“昔人谓‘诗盛于唐,坏于宋’,近亦有谓元诗过宋诗者,陋哉见也。刘后村云:‘宋诗岂惟不愧于唐,盖过之矣。’予观欧、梅、苏、黄、二陈至石湖、放翁诸公,其诗视唐未可便谓之过,然真无愧色者。”可见明中期诗坛,虽是前七子“诗必盛唐”的天下,然宗宋诗者亦自不绝如缕。二是强调写真情实境,反对无为强作:“东坡云:‘诗须有为而作。’山谷云:‘诗文惟不造空强作,待境而生,便自工耳。’予谓今人之诗,惟务应酬,真无为而强作者,无怪其语之不工。”这显然也是针对当时诗坛流弊而发。但总的看来,书中对诗学理论的阐发不多,且往往就前人议论从而发挥之,甚少创见,故《四库全书总目提要》称其“见地颇浅”。有《历代诗话续编》本。
质孔说
理学著作,二卷。上卷儒门宗旨,下卷读书管见。质:就正,请评定。作者就《四书》中一些问题,提出自己的看法,仰望孔子之在天之灵予以评定,故名。书前其《告圣庙文》:“小子与先儒,出世虽有后先,同学原无彼此,况道之所在,本原互为商榷。所以古人著书,必日以俟后之君子。其心甚望后人转胜前人,非欲其一代不如一代也”;“爰将《四书》中未发之精蕴,讨论搜罗,以备参考,又录出其假托语言,有乖王化、有倍纲常者,指出数条,共分二卷,名为《质孔说》……仰冀先师夫子在天之灵,默为昭鉴。”
称赞如来功德神咒经
一卷,唐大荐福寺沙门释义净译,与《十二佛名神咒较量功德除障灭罪经》同。而文稍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