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从先

吴从先
  • 姓名:吴从先
  • 别名:字宁野
  • 性别:
  • 朝代:明代
  • 出生地:歙县(今属安徽)人
  • 出生日期:
  • 逝世日期:
  • 民族族群:

吴从先,明代出版家,散文家。字宁野,歙县(今属安徽)人。约生于明嘉靖年间,卒于明崇祯末。曾与明末文人陈继儒等交游,毕生博览群书,醉心著述。从其《请冯开之太史启》里可知他曾受业于冯梦祯。从吴逵《小窗清记序》中可知他生平大概:“宁野为人,慷慨淡漠,好读书,多著述,世以文称之。重视一诺,轻挥千金,世以侠名之。而不善视生产,不屑争便径,不解作深机,世又以痴目之。”他喜好编撰书籍,从万历四十一年(1613)至万历四十三年,他陆续编撰出版了《小窗自记》4卷、《小窗别记》4卷、《小窗清记》4卷。《小窗艳记》14卷。《小窗自记》皆自撰之文。《小窗别记》杂录旧事。《小窗清记》仿《世说》,分《清语》、《清事》、《清享》、《清韵》4类。《小窗艳记》则选汉至明古文,分体编录。崇祯二年(1629),吴从先又与何伟然合作编撰了《广快书》50卷行世。吴从先创作的散文,敢于发表自己独特的见解,文笔华美,如《吊岳武穆文》、《倪云林画论》、《读水浒传论》,都是较好的作品。

吴从先书籍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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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文序跋集

译文序跋集

鲁迅著。收入《鲁迅全集》(人民文学出版社1981年版)第10卷。本书收集了鲁迅为自己翻译的和与别人合译的各书的序跋,连同单篇译文在报刊上发表时所写的“译者附记”等,共115篇。还有3篇序已被鲁迅编入它集,本书未再收入。这些序跋过去见于单行本,没有单独结集。鲁迅从青年时代即开始翻译介绍外国文学,直至1936年抱病译出的《死魂灵》第二部,一生中翻译了大量外国文艺理论和文学作品,约计300万字,单行本即近30本。鲁迅译介外国文学是为了“移植性情,改造社会”。(《〈域外小说集〉序》)是要借外国的进步文学唤醒民众的觉悟,改造国民性,振兴中华民族。为此,他在译介时写了介绍作者和作品的文字。鲁迅译介过的外国作家共有21个国家的166人。其中最多的是俄国—苏联,大约占翻译量的一半,其次是日本、英国、法国、德国。这些序跋既是了解外国文学作品的必要材料,也是研究现代文学的史料。对于研究鲁迅如何借鉴外国文学,吸收世界文化,至今仍有启发意义。

太上说牛癀妙经

太上说牛癀妙经

《太上说牛癀妙经》,撰人及时代不详。收入《正统道藏》洞玄部本文类。经文称上天普善真人见世人养育六畜,牛马驹犊频遭疾疫,乞求太上道君广垂济度。天尊曰:世人不悟禁忌,不看牛黄马厩方位,冲犯神杀,致生时气瘟疫。解禳之法,应以吉日洒扫家庭,铺设宝座,燃灯焚香,转诵灵文,禳谢神杀,可涤除时瘟,永不为害。篇末附五言颂诗一首,当即所谓「灵文」。

骚略

骚略

赋别集。南宋高似孙撰。3卷。此集专收作者拟楚辞之作与赋类作品。作者自序称“余固不能窥(屈)原作,犹或知原志者,辄抱微款,妄意抒辞”,因以《骚略》名集。卷一收拟《九歌》而咏越地之作15首及《欸乃辞》2首;卷二收《嶀台神弦曲》及《幽兰赋》等九篇,有诗歌,亦有辞赋;卷三收《水仙花赋》、《水仙花后赋》等赋6篇。今传有《百川学海》、《宋人集丁编》、《四明丛书》、《丛书集成初编》等版本。

御制诗

御制诗

《初集》四十八卷。《二集》一百卷。《三集》一百十二卷。《四集》一百十二卷。清高宗爱新觉罗·弘历(1711—1799)撰。弘历所著之诗甚富,号称一生写有十万余首诗。其古今体诗以编年为次。已刻者凡四集。《初编》四十四卷,目录四卷,所收自乾隆元年(1736)至乾隆十二年(1747)有诗四千余首;《二集》九十四卷、目录六卷,所收自乾隆十三年(1748)至乾隆二十四年(1759)所作之诗,共八千余首。均为大学士蒋薄所校刊。《三集》一百卷,目录十二卷,所收自乾隆二十五年(1760)至乾隆三十六年(1771)所作之诗,共万余首。为大学士于敏中所校刊。《四集》一百卷,目录十二卷,所收自乾隆三十七年 (1772) 至乾隆四十八年(1783)诗作共九千七百余首。乃协办大学士尚书梁国治、侍郎董诰所校刊。总计收诗三万余首。乾隆具有较高的艺术修养,又雅爱巡游,故国内各地多有其题咏、对联和手迹。然其诗多为君臣唱和与题赠大臣之作,艺术价值不高。其五言古诗与七言歌行成就较高,颇有汉魏风致。亦有一些关心民生疾苦,抒发政治感受之作,写得清近、沉婉可人。

孙毅庵奏议

孙毅庵奏议

二卷。孙懋撰。孙懋,明慈溪(今属浙江)人。字德天,号毅庵。正德辛未(1511)进士,历南吏科给事中,敢于言事,出为广东参议,迁副使,有锦衣官校侦事广东,懋疑其伪,执之,谪藤县(今属广西)典史,以后迁广西布政,入为应天府尹,坐事忤旨,致仕。孙懋立身介洁、处事周详,所居辄大书“天理”二字,用以自省,有《孙毅庵奏议》。孙懋官给事中时,明武宗方狎昵小人,但孙懋独抗直不回,如劾太监于喜、史宣、陈泽诸疏,俱能直陈无隐,颇著风采,又所奏湖广之管解棉花绒,及严考察各条,皆足补《明史》食货、选举各志所未备。故此奏议集中诸疏,记载史实详备,以与史相参核,可惜其中所劾诸人,刻本多空缺姓名,今无从查考。有 《四库全书》 本。

十三经义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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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吴浩考证《十三经》疑义的著作。十二卷。是书取诸经笺注,标其疑义,详加考证。考证周之军制与春秋列国军制多有变异,认爲周之军制一军爲一万人,而不是 《周礼》所记一军爲 一万两千五百人;其解《诗》所言“公车千乘”、“公徒三万”(《鲁颂·閟宫》),不主郑玄之笺举成数之解,而引《周礼·夏官司马》法以一乘总三十人,定千乘爲三万人,反对贾公彦之疏附会此法爲畿内之制。又引用南朝梁崔灵恩之説,考证《仪礼·聘礼》,认爲诸侯三卿,司徒兼冢宰,司马兼宗伯,司空兼司寇;诸侯虽正卿,皆不得称大,而《史记》所记鲁以孔子爲大司寇实谬。指出,《周礼·春官宗伯》中宗人虽亦掌礼之官,但位卑权轻,不能擅爲逆祀,而郑注以夏父弗忌爲宗人实是错谬。书中文字训诂,亦有新阐,如其解 《尔雅》 “夏曰复胙”,认爲复胙是复前日之礼。是书注疏之解虽未融会贯通,然能引据考证,不爲空谈,爲研究《十三经》 的参考资料。有清乾隆三十年(1765) 《四库全书》 本,1934—1935年上海商务印书馆景印 《四库全书珍本初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