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鼎

- 姓名:夏鼎
- 别名:字禹铸,号卓溪叟
- 性别:男
- 朝代:清代
- 出生地:安徽贵池人
- 出生日期:
- 逝世日期:
- 民族族群:
夏鼎,生卒年月不详,清儿科学家。字禹铸,号卓溪叟。安徽贵池人。长于小儿推拿及杂症诊治。著《幼科铁镜》六卷(1695年),阐述多种儿科病证诊治,对推拿尤其重视。所述儿科注意事项及儿科药性赋等,均有特色。论儿科诸证,每有独到见解。如视慢惊为“慢症”,以脾胃虚极为其病因,故治惟补脾虚。其诊察疾病重望诊,对指纹持批判态度,谓“指面筋纹,生来已定”。
夏鼎书籍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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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山阁集选辑
本书(二册一九四面一一六、四○○字)分「藏山阁文存」与「藏山阁诗选」两部,钱秉镫撰。秉镫尝改名澄之,里居、阅历见第八六种「所知录」篇。其所著「藏山阁集」,晚年曾一再致意刊行而未果;迄至清光绪末年,始由龙潭室主、璱楼居士依桐城萧氏所藏钞本付印问世。原集分为「藏山阁文存」六卷、「诗存」十四卷、另加「田间尺牍」四卷;本书所辑,计分两部分:一为「文存」全帙,二为节编「诗存」为「诗选」。盖文取其全,因统属南明史料;诗在著者有杜陵「诗史」之自拟,乃选其「纪事之大者」。至其「日间尺牍」纯为晚年之作,无与史事,未加选录。此书之辑,足补前刊「荆驼逸史」本「所知录」之不足(请参阅第八六种「所知录」篇);除时篇不及列举外,见于「文存」之「南渡三疑案」与「皖髯事实」(即「阮大铖本末小纪」)即为前刊本所遗。
谕对录
明张孚敬所奉世宗密谕及其奏草也。
易传灯
四卷,各家书目都不见著录,唯《永乐大典》散见于各卦之中,题其官徐总干,但不著名字。“传灯”取名源于佛学。《四库全书》录《永乐大典》本。此本仅题作者姓氏及官衔,未著其名。其书论《易》,良莠并存。《四库全书提要》指出:“《易传灯》一书,诸家书目俱不著录。朱彝尊《经义考》亦不载其名。惟《永乐大典》散见于各卦之中,题其官曰徐总幹,而不著名字;又载其子子东《序》,谓其父尝师事吕祖谦、唐仲友。考《宋史》,徐侨尝受业于祖谦,著《读易记》、《尚书括旨》等书;
骆驼·尼采主义者与女人
短篇小说,穆时英著。《骆驼·尼采主义者和女人》虽然篇幅短小、情节简单,但其意涵的丰富性与矛盾性并未被篇幅限制,并且作者与男主人公选择的相似使本篇有一定的讨论空间。“灵魂是会变成骆驼的”——这便是男主人公沙色骆驼牌香烟不离手的原因。“骆驼”这一意象出自尼采《查拉图斯屈拉如是说》之三变,所谓“三变”,即指“骆驼”“狮子”“小孩”三种精神的转变,意在譬喻灵魂从承受重压发展到冲破束缚、毁灭一切并建立新价值的三种阶段。
杨乃武与小白菜案
杨乃武与小白菜,是清末四大疑案之一。清同治十二年(公元1873年)十月,浙江省余杭县所在地余杭镇发生一起命案,豆腐店伙计葛品连暴病身亡。知县刘锡彤怀疑本县举人杨乃武诱奸葛品连之妻毕秀姑,毒毙葛品连,对杨乃武与毕秀姑重刑逼供,断结为“谋夫夺妇”罪,上报杭州府衙和浙江省署。杭州府与浙江省也照原拟断结,上报刑部。后经杨乃武之姐杨淑英二次京控,惊动朝廷中一批主持正义的官员,联名上诉。朝廷下旨,由刑部开棺验尸,才真相大白,冤案昭雪。
国朝史撮要
越南语:Quốc Triều Sử Toát Yếu,是越南阮朝维新年间官修的编年体史书,共七卷,由阮朝国史馆编修。维新年间,阮朝已经开国一百多年。但越南国内没有内容详实又节略得当的官修阮朝史书,读书人想要了解阮朝开国以来的历史,只能浏览私人撰述的私史。阮廷虽然编纂了历代寔录(大南实录),但作为官修史书,秘藏宫内,并不公开示人。且高春育在序中提到,「史固然不可以不读,读又不可以不要。盖博而泛者,无如约而精也」,《大南实录》卷帙浩繁,并不适合公开刊印,供国内士子研读。所以阮朝朝廷以高春育为总裁、陈廷枫为校正,令国史馆修书局删节《大南实录》,编纂《国朝史撮要》,供国内士子了解本朝历史。维新二年(1908年)编纂完成。正文共七卷,分为两部分,正文前有序、纪年表、凡例和职名表。第一部分又名《国朝前编撮要》(越南语:Quốc Triều Tiền Biên Toát Yếu),共一卷,主要是删减《大南寔录前编》,记述九代阮主时期的历史。第二部分又名《国朝正编撮要》(越南语:Quốc Triều Chính Biên Toát Yếu),共六卷,主要是删减《大南寔录正编》第一纪至第六纪,记述嘉隆帝阮福映至同庆帝阮福昪时期的历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