阮籍

- 姓名:阮籍
- 别名:字嗣
- 性别:男
- 朝代:三国魏
- 出生地:陈留尉氏(今属河南)人
- 出生日期:210年
- 逝世日期:263年
- 民族族群:
阮籍(公元210年~263年),魏晋名士、文学家。字嗣, 阮瑀之子。陈留尉氏(今属河南)人。“竹林七贤”之 一。喜读书,无意于仕途,晋时被迫为官,曾任从事 中郎、封关内侯,迁散骑常侍、步兵校尉。以至慎态 度处世,喜怒不形于色,以纵酒自全。放浪形骸,不 拘礼法,“当其得意,忽忘形骸,时人多谓之痴。” (《晋书·阮籍传》)在自然观上,明确提出:“天地 生于自然,万物生于天地。”(《达庄论》)一切都以 自然为本,否定在自然之外有精神性的主宰,表现出 朴素的唯物主义倾向。但又同意庄子的齐一万物的 观点,认为各种事物不存在差异,“天地日月,非殊 物也。故曰:自其异者视之,则肝胆楚越也;自其同 者视之,则万物一体也。”(同上)政治思想上折衷自 然与名教,主张二者结合:“圣人明于天人之理,达 于自然之分,通于治化之体,审于大慎之训。”(《通 老论》)强调在政治上应遵循自然,但又提倡儒家的 礼乐制度,要求“尊卑有分,上下有等”(《乐论》), 使儒家的礼乐制度与道家的自然无为实现统一。有 时又幻想一种无君无臣的社会,认为“君立而虐生, 臣设而贼生”,“无君而庶物定,无臣而万事理。” (《大人先生传》)追求超世绝群、遗俗独往的完善人 格,幻想进入无善恶是非的境地,“与造物同体、天 地并生,逍遥浮世”。(同上)在教育观上,介于儒家 和玄学之间,对“名教”与“自然”的关系持折衷主 义立场。他一方面认为,设君臣礼法是造成社会道德 败坏,使人性受到压抑的原因,从而幻想一种无君无 臣的社会。另一方面又维护“尊卑之制”,以为“礼 逾其制则尊卑乖,乐失其序则亲疏乱”,从而不放弃 礼乐之教。他把培养“超群绝世”、“遗俗独往”的人 格,作为教育的目标。提出了“太初”社会的理想, 在这社会里,无君无臣,亦无贵贱之分;无欲无求, 无富无贫;不用重赏,不用刑罚,人与人之间的关系 是友爱融洽的;并且废除了“束缚下民”的“礼法”, 人们自觉遵纪守法,维护社会秩序。同这一理想相适 应,阮籍塑造了一个人格上完美无缺的“太初贞人” 形象。这是一个摆脱了封建社会羁绊,完全顺应自然 的 “自由人”。他与宇宙 “混一不分,同为一体” (《大人先生传》),达到了与万物齐一的境界。“太 初”社会是他对现实不满,又找不到出路所产生的幻 想。这个社会完全离开了历史现实,他的 “太初贞 人”完全抽掉了人的社会属性,这当然都是现实世界 中找不到的。《晋书》卷49、《三国志》卷21有传。 著有诗文集二十三卷,已佚。明人辑有《阮步兵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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