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廷祯

- 姓名:邓廷祯
- 别名:字嶰筠
- 性别:男
- 朝代:清代
- 出生地:江苏江宁(今南京)人
- 出生日期:1775
- 逝世日期:1846
- 民族族群:
邓廷祯(1775—1846),清大臣。江苏江宁(今南京)人。字嶰筠。嘉庆进士。1826年任安徽巡抚。1836年升任两广总督,曾赞成弛禁鸦片,后主张严禁。1839年上书道光皇帝,决心与钦差大臣林则徐“共矢血诚,俾祛大患”。并积极协助林则徐整顿海防,查禁鸦片。1840年调闽浙总督,英军进犯厦门时,率军抵抗,击退英舰。与英军六接战,英船败退,终不得入虎门。10月,受投降派诬害,与林则徐同被革职,充军伊犁。1843年释回。1844年初授甘肃布政使。1845年擢陕西巡抚。1846年卒于任。著有《双砚斋诗钞》、《青山嶰堂文集》等。
邓廷祯书籍作品
猜你喜欢的书
伦理学体系
发表于1798年复活节。既是费希特的耶拿哲学体系的主要构成部分,也在其整个思想体系中占有重要地位。该书以知识学原则为基础,从“自我”概念演绎出伦理原则及其实用性,并详细研究了伦理原则的具体应用,规定了人的道德义务。费希特将其“伦理学体系”视作区别于“理论哲学”的“实践哲学”。他认为,理论哲学要阐明一种“必然的思维体系”,即我们的种种表象符合于存在;而实践哲学则要阐明另一种“必然的思维体系”,即存在符合并产生于我们的种种表象,换言之即道德世界符合并产生于我们的伦理原则。根据其伦理学,意识对象首先是自由行动的自我所产生之物,自我单纯地通过概念规定自身,并设定和实现其自身目标。因此,费希特伦理学的具体任务,首先是从自我规定的绝对自我出发,演绎出伦理原则;然后从伦理原则出发,演绎出适用于所有自由的有限理性存在者的具体义务。该书采取了演绎方法,由此推演出伦理学的所有原则。其演绎的出发点即主观与客观同一的完整自我或自我规定的绝对自我,演绎的方向是从主观(概念)到客观(存在)。根据体系要求,费希特将该书分为三编。第一编“伦理原则的演绎”从绝对自我出发,演绎出理性存在者的伦理原则。第二编“伦理原则的实在性和实用性的演绎”力图说明:有理性存在者所组成的共同体是由伦理原则规定的,作为道德规律的伦理原则普遍必然地适用于该共同体。第三编“伦理原则的系统应用或狭义伦理学”论述伦理原则在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的应用。
骑省集
宋代诗文别集。30卷。徐铉著;吴淑编。徐铉早年仕于南唐,后归宋,官至散骑常侍,故世称“徐骑省”。此书是徐铉生平著述的合集。晁公武《郡斋读书志》、陈振孙《直斋书录解题》均称《徐铉集》30卷。陈彭年在《序》中说,徐铉曾自编生平文稿20卷,“制、诏、表章多不留草,其余存者,子婿吴君淑编为十卷,通为三十卷”。宋真宗天禧元年(1017),都官员外郎胡克顺得其本于陈彭年处,始刊刻行世。此书前20卷收南唐时期著述,卷1为赋,卷2至5为各体诗,卷6至9为制,卷10至12为碑铭,卷13为记,卷14为赞,卷15至17为墓志,卷18、19为序,卷20为表、状、书、祭文。自卷21起的后10卷收入宋以后的诗文,卷21、22为各体诗,卷23为序,卷24为赞,卷25至27为碑铭,卷28为记,卷29、30为墓志铭。徐铉为诗学白居易,平易浅近,真率自然,如《寄高邮陈郎中》、《贬官秦州出城作》等,皆如自肺腑流出,自然真挚,毫不造作。其为文承晚唐骈俪之风,文思敏捷,体格孤秀。有《四部丛刊》本,《四库全书》本,徐乃昌翻刻宋本(附《补遗》1卷,《校勘记》1卷)。
还丹歌诀
还丹歌诀,原题「元阳子集」。元阳子似为晚唐道士。《通志‧艺文略》着录「元阳子还丹诀二卷」,当即此书。今《正统道藏》本收入洞真部方法类。此书为诸家还丹歌诀之选辑。上卷辑录《古神仙身事歌》、《吴真君歌》、《真晓真人诀》、《魏真人歌》等歌诀十首。下卷为元阳子所撰《还丹金液歌》。诸歌诀宗旨大多相同,皆咏颂外丹。以真铅真汞、华池神水、阴阳合互而结丹为要。
道听途说
笔记小说集。近代潘纶恩著。十二卷,一百零八篇。纶恩,字箨园,著有《箨月山房诗钞》。筠坪老人序谓题材来源于“道听途说”,故名。体例则仿《聊斋志异》,篇末以“箨园氏曰”发议论。内容多为奇闻异事。创作于清代道光中后期至咸丰初年。收录小说一一○馀篇,大多数为情节曲折的传奇体之作。 潘纶恩除了揭露吏治黑暗、民风浇薄,还把笔触伸向家庭这个最基本、最普遍的社会单元,广泛地描写了这一社会细胞诸种人伦关系的窳败。 《道听途说》不仅以内容的批判性、揭露性给读者留下深刻印象,在艺术上也有与之相适应的特色。作为一部主要成书于道光年间的笔记小说,它在清代文言小说史...上标志着创作风气的一种转折。 对《道听途说》这种艺术特色,筠坪老人曾概括为“善道俗情”。 《道听途说》凝聚了潘纶恩的半生心血,也是其传世的唯一作品集。
钦定词谱
又称《康熙词谱》,简称《词谱》。词学著作。清陈廷敬、王奕清等奉敕撰。初刻于康熙五十四年(1715)。四十卷。此书翻阅前代词谱互相参订而成,凡旧谱分调分段及句读音韵之误悉据原词校定。收唐、五代、宋、元词计八百二十六调、二千三百零六体。调以长短分先后;若同一调名则长短汇列以“又一体”别之。每调选用唐宋元词一首必以创始之人所作本词为正体,其他为别体缀后;无考者则以时代先后为次。引用之词皆宋元选本及各人本集,其无名氏词亦注明出自某书以便勘对。词名原委及一调异名散见群书者,悉为采注;于词则逐一标明句读、音韵,词旁列一图以虚实圈分别平仄声谱,去声之不可易者亦并为标出。此书成于诸家之后,体裁内容皆胜于前,倚声者喜以为依则,研究者也多可取资。有康熙内府原刻本及丁氏醫学书局影印本;而尤以1979年北京中国书店据原刻本影印八册本《词谱》和1983年该店影印四册本《钦定词谱》为常见。
谏太宗十思疏
唐魏徵作。见《全唐文》。系作者于唐贞观十一年(637)进谏的一篇奏章。时天下安宁,生产发展,但唐太宗渐生骄奢之意。作者犯颜直谏,“频上四疏,以陈得失”(《旧唐书·魏徵传》),此系第二疏,故又题《论时政第二疏》。作品以“居安思危,戒奢以俭”为中心,展开说理,指出“思国之安者,必积其德义”;而历史上不少当国者,“善始者实繁,克终者盖寡”。因为“殷忧而道著,功成而德衰”;“殷忧,必竭诚以待下;既得志,则纵情以傲物”,故劝太宗为“君人者”须“十思”,也就是要以知足、安民、养德、戒骄、节乐、勤政、纳谏、律己、赏罚有度等十事自戒,这样,才能“积其德义”,“垂拱而治”。此文词旨剀切,情理交融,气势雄峻,又巧用比喻、排比、用典等法,使议论更加形象、有力而充实。其中“居安思危”、“载舟覆舟”等句,已成千古名句。太宗曾下诏谓:“得公之谏,朕知过矣。当置之几案以比弦韦。”后世治国者,亦有以此谏为“自戒”者。清吴楚材、吴调侯评曰:“魏公‘十思’之论,剀切深厚,可与三代谟诰并传。”(《古文观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