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缉之

郑缉之
  • 姓名:郑缉之
  • 别名:
  • 性别:
  • 国籍:
  • 出生地:
  • 出生日期:
  • 逝世日期:
  • 民族族群:

郑缉之(420~479),南朝,生平事迹不详。

郑缉之书籍作品

猜你喜欢的书

万历太原府志

万历太原府志

二十六卷。明关廷访修,张慎言纂。关廷访,河南泌阳人,万历二十三年(1595)进士,官至钦差清军驿传盐法道,山西按察司副使。张慎言,邑人,累迁河东道左参议,卒葬邑南坛侧,民时祀之。此编为关廷访于万历间官太原知府时所作。《太原府志》旧虽有草篇,未成书。廷访掌太原时,见旧志稿疏讹无章,搜集补订,重新编纂,万历四十年(1612)始付梓刊行。全书二十六目,分为星野、舆图、建置、形势、城池、衙署、学校、山川、风俗、物产、户口、田赋、封建、祀典、帝后、职官、名宦、选举、武备、人物、乡贤、诗词、艺文、古迹、杂志、灾祥。此志采辑太原府在明初时所领五州、二十县志书。全书体例则仿通志,与通志略有不同,通志叙述郡事太简,县志又无法囊括。该志以府志为经,县志为纬,就太原一府疆域、形势、山川、人物等作了较详细记述。不足之处,类多而无纲纪,略显散漫。

花底拾遗

花底拾遗

《花底拾遗》为明末清初的南明朝廷将领黎美周所著散文。本书主要讲述了造物者欲生百花,以泄其华英之秘,不知费几许经营,而始各臻其妙,美之人人也。

老子校释

老子校释

《老子》校释本。两篇八十一章,今人朱谦之撰。成书于一九五五年。《老子校释》以唐《易州龙兴观道德经碑》本为底本,以敦煌写本和遂州碑本为主要参订本。还批判地选用了王弼,河上公等注本,“御注”、“广明”、“景福”等石本,以及傅奕、范应元等古本。在校勘上,《校释》以严可均《铁桥金石跋》中《老子唐本考异》所校三百四十九条为主,以魏稼孙《绩语堂碑录》订正和补缺严可均所校条目所得四十三条为次,又博采纪昀、毕沅、王昶、吴云、罗振玉、何士骥等校勘易州龙兴碑本的成果。夹句较勘,广引众家之说,案以己见。在训诂方面,《校释》多采王念孙、孙诒让、俞樾、洪颐煊、刘师培、易顺鼎、马叙伦、陶鸿庆、奚侗、蒋锡昌、劳健、高亨、于省吾诸家旧注,又采有日本学者大田晴轩、武内义雄之说,随文著录自己的意见和独到见解。《校释》还特别注意到楚国方言与《老子》的关系,用《庄子》、《诗经》、《淮南子》等古籍中记载的楚国方言意义来解释《老子》书中的某些文字。朱氏还认为,《老子》一书虽以今音来读是不合韵的,但古今异音,以古音读之,还是合韵的,不合韵处就有后人增改的嫌疑。故《校释》除校诂字句外,还于每章末列音韵一项,对《老子》中的文字定音归韵。朱氏又作《老子韵例》,附于《校释》之后。音韵上,朱谦之主要参考江晋三《老子韵读》,又以姚文田之《古音谐》和邓廷桢之《双砚斋笔记》以及李赓芸之《炳烛编》补正江氏之疏漏,还采有刘师培《老子韵表》、高本汉《老子韵考》中的个别意见。朱氏指出,《老子》一书文句长短不一,其用韵体制也是各不相同。朱氏经分析归纳,把书中用韵体例列为二十四类。《老子校释》是注解《老子》的较好的、流行最广的书之一。

建国大纲

建国大纲

全称“国民政府建国大纲”。1924年1月23日孙中山起草并提交中国国民党第一次代表大会审议,同年4月12日公布。共25条,具体规划了“革命的三民主义,五权宪法,以建设中华民国”的方案。主要内容: (1)提出三民主义是立国之本,并对其内容予以诠释。指出建设之首要在“民生”,政府当尽力满足全国人民“食衣住行”的四大需要。政府当努力提高人民的政治知识能力,使他们得以行使选举权、罢官权、创制权、复决权等“民权”。“对于国内之弱小民族,政府当扶植之,使之能自决自治”,对外敌之侵略,政府当抵御之,并且要及时修改与各国签订的条约,恢复中国的国际平等和国家独立。(2)将“军政”、“训政”、“宪政”确立为建立中华民国的3个时期。指出:军政时期,政府主要任务是:“用兵力以扫除国内之障碍”,并且要宣传三民主义,“开化全国之人心”。训政时期,政府主要在于派经过训练考试合格人员,帮助全国各省的每个县,实现完全自治,“凡一省全数之县,皆达完全自治者,则为宪政开始时期”。宪政时期,政府首先要设立“五院”,即行政院、立法院、司法院、考试院、监察院。同时以大纲为依据,并结合训政、宪政时期的经验,由立法院拟订宪法草案,向全国民众宣传。宪法颁布之后,中央的统治权即由国民大会行使。国民大会对中央政府官员有选举权、罢免权,对中央法律有创制权、复决权。孙中山最后指出“宪法颁布之日,即为宪政告成之时,而全国国民,则依宪法行全国大选举。国民政府则于选举完毕之后,3个月解职,而授政于民选之政府,是建国之大功告成”。这种宪政分段实施的主张,本质上是资产阶级的宪政观,不符合中国的实际情况,因此,这个建设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的方案,未能得到完全贯彻实施。

春秋年表

春秋年表

一卷。撰者不详,陈振孙《直斋书录解题》云:“《春秋四二十国年表》一卷,不知何人作。自周而下,次以鲁、蔡、曹、卫、滕、晋、郑、齐、秦、楚、宋、杞、陈、吴、越、邾、莒、薛、小邾。”因此表正二十国,因此《四库提要》据此推定为陈氏所见之书。然此《年表》有许无越,与陈氏所见稍异,或非一书亦不可知。此书在宋代原为单行之本,岳珂刻印九经,乃附之于《春秋》之后,并加以补正添补,且与冯继先《名号归一图》同书刊刻。此书为研究《春秋》经史之工具书,内容简赅,便于检索。然于二十国中不列越,实为一失。此书最早在宋代与《春秋经传集解》合刻,单行本有明永乐刻本等。

性善恶论

性善恶论

性善恶论,六卷,明传灯著,(目录作注)并序,王立毂序。性具善恶论是天台宗佛性论之基本思想,亦为历代天台宗匠视为家珍。及至明代幽溪传灯法师,尤以性具善恶之旨趣为洞明如来出世、为众生开示悟入这一大事因缘之眼目;亦是直指人心、见性成佛之圭臬。其晚年所著《性善恶论》六卷,秉承天台付嘱,融摄孔门道脉;糅合众经论,综合诸师说;引经据典,旁征博引,详尽阐述了天台宗性具善恶之旨要。此外,其早年所著《净土生无生论》,涵摄华严宗、禅宗、净土宗以及世间心性论等,复以明心见性、即心是佛、行归净土等总以发明天台性具思想。在其弘宗演教、肆力躬行之下,一时缁素云集响应,大大改变了天台宗长期以来的疲弊颓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