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之瑜

- 姓名:朱之瑜
- 别名:字鲁屿,又作楚屿,号舜水
- 性别:男
- 朝代:清代
- 出生地:浙江馀姚人
- 出生日期:1600年11月17日
- 逝世日期:1682年5月23日
- 民族族群:
朱之瑜(1600年11月17日-1682年5月23日),明清之际思想家。字鲁屿,又作楚屿,号舜水。浙江馀姚人。生于明万曆二十八年,卒于清康熙二十一年。出身士宦之家,自幼丧父,家境随之衰落。曾师事朱永祐、吴锺峦。崇祯十一年(1638)考中恩贡生。少有经济之志,时人多以公辅相期,但以国事是非,遂絶意仕进,明亡时年四十五,并无官职。福王建号南京时,马士英罗致之,不就,逃于海滨。从南京失陷到永曆被害止,十五年间,舜水时而日本、安南、暹逻,时而国内本土,爲恢复明室而奔波。最后见实无可爲,“乃决蹈海全节之志”,学鲁仲连义不帝秦的精神,东渡日本。时值日本对外实行“锁国政策”,外人不得居国内。日本学者安东守约敬慕其学识德行,坚请他留住日本,后徵得日本长崎镇镇巡的同意,遂客居长崎。七年后,日本宰相德川光国请舜水居首都江户(即东京),待以宾师礼,亲受业爲弟子,其馀藩侯藩士也多受业其门。卒后,被日本私諡爲文恭先生。对中日文化交流作出了重要贡献。
之瑜学本先秦儒家与西汉经学,故他崇汉学而轻宋儒,认爲汉学实爲“万代之功”,指斥宋儒脱离社会实际,“辨析毫釐,终不曾做得一事”,如 “棘端刻猴”,“工虽巧,无益于世也”(《与安东条约书》十)。主张实践,排斥玄谈,提倡“爲学当有实功实学”(《答小宅生顺问》),他说:“爲学之道在于近裹着己,有益天下国家,不在乎徒弄虚脾,捕风捉影。若夫窃儒之名,乱儒之实,使日本终不知儒者之道而俗子诋诽,则罪人矣”(《答奥村庸礼问》文集卷八)。认爲学术应当有益于现实政治和社会生活,故他同情提倡功利主义的陈亮,而批评朱熹理学,说:“太守以临民爲业,以平治爲功,若欲穷尽事事物物之理,而后致知及治国平天下,则人寿几何,河清难俟。故不若随时格物致知,犹爲近之。”“治民之官与经生大异,有一分好处则民受一分之惠,而朝廷享其功,不专在理学研究也。晦翁先生以陈同甫爲异端,恐不免过当。”(《答野节问》)提倡“巨儒鸿士”与道学家对立,所谓 “巨儒鸿士者,经邦弘化、康济艰难者也”(《答林春信问》卷十五)。在知行关係上,重视“行”的作用,提出“日用躬行即是学”、“躬身之外无学问”、“学贵实行”的观点,与重讲说、轻实行的理学相对立。强调读书要得到其中之精髓,作爲行动的指南,说:“呫哔非他,呫哔而咀其味,得其真,则皆励行之资也……不能咀其味得其真,则文具而已矣,读书何爲?”(《答奥村德辉书》卷七)反对空疏与脱离实际,指出“学者以躬行心得爲主”( 《答古市务本书》卷十),“兼致知力行方是学,方是习。若空空去学,学个甚底?习,又习个甚底?慎思明辨即是此中事。”(《答野节问》卷四)对爲学祇知道追求名利而不身体力行的倾向表示厌恶,说:“爲学之道,外修其名者,无益也。必须身体力行,方爲有得”(《舜水先生行实》)。主张“行之则必至,爲之则必成”(《答木下贞干书》卷四)。然认爲“孝”爲百行之本源,行孝便成爲他躬行实践的重要内容。在人性问题上,反对理学家所谓人性由禀气清浊决定的说法,认爲人性是由后天所形成,重视社会环境的影响作用。他说:“试观孩提之童,……薄海内外,天性无少异也,及其长也,父母之教训无方,世俗之引诱也多故,习之久,灵明尽蔽,昏惑奸狡横生,相去遂有万万不侔者。”(《答奥村庸礼问》卷一四)但又说:“吾心本体,原自纯一,物欲劳扰之则不空,本来光湛,物欲固蔽之则不明。是故虚则必灵,虚己灵己,常自惺惺,自然不昧。非释氏之所谓空,非释氏之所谓明也。学者捨其固有,而求之外铄,何异提灯乞火矣”(《虚灵不昧》)。认爲本心清明,由于物欲劳扰,乃不复空灵。其说与理学家的“存理灭欲”说大体一致,从而在心性问题上存在着明显的矛盾。朱之瑜特别重视史学。他在《答奥村庸礼问》中说:“详读史之有益于治理”,“经简而史明,经深而史实。”从读史开始,渐通义理,这便是得之史而求之经,亦下学而上达耳。
朱之瑜学识宏博,多才多艺,在日本广泛介绍了中国的政治制度、文化制度,同时还传授了中国的建筑工程、农艺园林以及衣冠裁製等多项技艺。梁啓超论之曰:“舜水以光明俊伟的人格,极平实淹贯的学问,极肫挚和蔼的感情,给日本全国人以莫大的感化,德川二百年,日本整个变成儒教的国家,最大的动力在舜水,后来德川光国著一部大日本史,专标‘尊王一统’之义,五十年前,德川庆喜归政,废藩设县,成明治维新之大业。光国这部书功劳最多,而光国之学全受自舜水,所以舜水不特是德川朝的恩人,也是日本维新致强最有力的导师”(《中国近三百年学术史》第82页)。著作有《朱舜水先生文集》,《朱徵君集》等,1981年中华书局将其遗著重加校点成 《朱舜水集》刊行。
朱之瑜书籍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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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阳集
诗文别集。二十四卷,其中诗七卷。宋葛胜仲撰。陈振孙《直斋书录解题》著录《丹阳集》四十二卷,《后集》四十二卷。根据南北宋之交文人惯例,正集(或称前集)一般收录北宋时期诗文,后集收录“中兴以后”(即南宋时期)诗文。葛氏之正集与后集,大约亦如此区分。《宋史·艺文志》著录《葛胜仲集》八十卷,可能是通计其数。据胜仲之婿章倧所作行状称,“有文集八十卷,外集二十卷。初刊版于真州,兵燹残阙,隆兴甲寅(疑为甲申,即1164年),知州事宋晓修补之,自跋其后”,“淳熙丙午(1186年)知州事姚恪又为重锓,中书舍人王信为之跋”。可知葛集在宋时有数种不同之版本。因此,关于葛集记载多歧异。宋以后胜仲之集遂无见于书录记载。四库馆臣从《永乐大典》中辑出其诗文,分类编辑,厘为二十四卷,包括文十五卷、诗七卷、词一卷、所附行状、谥议等为一卷。然宋刻并未完全沉灭。近人傅增湘曾在北京书肆访得《丹阳后集》残页二张,据其考订,当为南宋高宗绍兴(1131—1162)间浙江刻本。二十四卷本,除《四库全书》本外,还有清德宗光绪二十二年(1896)盛宣怀所刻《常州先哲遗书》本。
琴赋
古代艺术美学著作。三国魏晋嵇康撰。其美学观点认为,音乐“可以导养神气,宣和情志”。“处穷独而不闷者,莫近于音声也”,强调音乐具有永恒魅力,无盛无衰,令人不厌不倦。高度赞扬音乐的感人力量:“纷淋浪以流离”;“奂淫衍而优渥”;“粲奕奕而高逝”;“驰岌岌以相属”;“沛腾遌而竞趣”;“翕韡晔而繁缛”。从重雅轻俗的美学思想出发,要求琴家保持“旷远”、“渊静”、“放达”的审美心胸,并阐述其声无哀乐的观点。认为音乐的各种现象变化,都由乐器的物质结构所形成,即由于“器和”、“张急”、“间辽”和“弦长”所产生的“响逸”、“声清”、“音痺”、“徽鸣”等现象,而乐器本身则总是保持其“洁净”、“端理”、“和平”的原貌。又从“怀戚者”、“康乐者”、“和平者”说明各种主观情感不同的人对于音乐的感受不同,而音乐本身仍只以“中和”来统物感人。其美学观点,反映了艺术走向自觉的时代,人们对于审美价值自身的高度评价,也是对于寓教于美的艺术文学观点的一种批判与背离。有戴明扬《嵇康集校注》,所据明黄省曾嘉靖乙酉年(1525年)仿宋刻本;鲁迅手校《嵇康集》影印本;《文选》李善注本;《嵇康·声无哀乐论》人民音乐出版社1964年版;《中国古代乐论选集》人民音乐出版社1981年版收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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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顾仲编著。顾仲,字咸山,号中村、松壑、浙江饕士,浙江嘉兴人。著有《历代画家姓氏韵编》、《松壑诗》等。《养小录》共分上、中、下3卷,内分“饮之属”、“餐之属”、“饵之属”、“餐芳谱”、“果之属”、“嘉肴篇”等部分。该书记载了饮料、佐料、蔬菜、糕点、果品、鱼蟹、肉类等190多种食品,并简单介绍了每种食品的烹调方法,尤以浙江风味为主。它是研究清代浙江饮食的一部颇有影响的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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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卷。唐代释吉藏撰。《大品经义疏》作于隋开皇十五年(595)。卷八末载有日本人珍海题记,卷十末载有日本人佚名题记。卷一为玄义,以十门分别。一释经题,二序说经意、三明部 多少,四辨开合,五明前后,六辨经宗,七明显密、八辨教,九明传释,十依文解释。所解与大品游意完全不同。卷二佚亡。卷三自释习相应品始,疏文多用傍大论义。卷五释辨才品中,常有三种解释,例如别疏,凡略疏载的,义疏不复及。学佛之人,一向看重般若,谓烧一切见,破一切执,以无得为究竟。以真空为指归,乃三世之佛母。此义疏弥补了罗什所译《大智度论》的开解文意,不备广释犹患其邃隐之不足。使隐意释明,未尽意复出,实为兴教之妙章。在历史上曾产生过很大影响。
离垢施女经
西晋月支国沙门竺法护译,即《大宝积经》第三十三无垢施菩萨应辨会异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