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朗基

- 姓名:布朗基
- 全名:路易·奥古斯特·布朗基
- 性别:男
- 国籍:法国
- 出生地:滨海省普格德尼县
- 出生日期:1805年2月1日
- 逝世日期:1881年1月1日
- 民族族群:
路易·奥古斯特·布朗基(Louis-Auguste Blanqui,1805年2月1日-1881年1月1日),法国著名的空想共产主义者,19世纪30—70年代法国工人运动卓越的领袖。他一生有将近一半时光即37年经受铁窗生活折磨,数十年如一日地为无产阶级解放事业奋斗终生。1805年2月布朗基诞生在法国滨海省普格德尼县皮热泰涅镇的一个地方官吏家庭。他父亲曾参加过法国资产阶级大革命,他通过讲述革命故事使布朗基从小就受到民主革命思想的熏陶。波旁王朝复辟后他父亲遭受迫害,布朗基被迫离家到巴黎投靠哥哥阿道夫。在中学念书时学习成绩优异,且显示出过人的组织才能,毕业时参加了旨在推翻复辟王朝的秘密革命组织烧炭党。1825年他考入巴黎大学攻读法律和医学。1827年他多次参加学生示威运动,同反动军警展开搏斗,曾三次受伤。1828年他游历过意大利和西班牙,1829年在圣西门派的巴黎《地球报》任职时开始接触空想社会主义思潮,巴贝夫的著作和他的亲密战友邦纳罗蒂的《为平等而密谋》尤其对布朗基产生重大影响。1830年布朗基拿起枪杆,投身于推翻复辟王朝的武装斗争。作为人民革命结果而建立的金融贵族统治的七月王朝,使他感到极大的失望,不久他便加入了共和主义者组织的秘密团体“人民之友社”,后来成为其左翼领导人之一。由于布朗基积极参与“人民之友社”的活动,严厉抨击七月王朝反动的内外政策和宣传共和主义思想,1831年7月被内务部逮捕,并于次年1月被判处徒刑一年。1835年布朗基参与创立秘密的工人革命组织“家族社”,次年3月警察局以所谓“炸药事件”将布朗基等24名“家族社”成员逮捕,组织遭破坏,同年6月布朗基被判处徒刑2年。半年多后遇大赦被释放,他暗中联系原“家族社”成员,创建了纪律严明的新的密谋组织“四季社”。1839年5月以布朗基为首的“四季社”在巴黎发动武装起义,两天后被政府军残酷镇压,布朗基侥幸逃脱后于10月被抓获,被最高法院判处极刑,后改为无期徒刑。他被关在位于大西洋的一个荒凉小岛上的圣米歇尔山监狱,惨遭种种非人的折磨,1842年因越狱未遂而遭受更加严厉的惩罚。直到1848年2月菲力浦王朝被革命风暴摧垮后,布朗基才获自由。他立即赶赴革命的中心巴黎,又投入了轰轰烈烈的革命斗争。同月底他与著名的革命活动家德萨米一起创立了“中央共和社”,并以此合法组织积极开展革命鼓动工作。1848年5月初开幕的制宪会议和由此产生的资产阶级共和国,引起了工人群众强烈的不满与愤怒。5月15日布朗基在巴黎领导了声势浩大的示威游行,冲进制宪会议会场,要求面包和驱散制宪会议。资产阶级右翼政府用军队镇压这一事件后,于5月26日将布朗基逮捕,并于次年4月对他判处徒刑10年。1852年和1853年他又进行两次越狱未遂,直到1859年8月遇全国大赦他才被释放。布朗基出狱后回到巴黎,他不顾独生儿子要他放弃政治斗争的劝说,又继续从事秘密的革命工作。1861年3月他在巴黎又遭逮捕,于同年6月以所谓参与秘密社团罪被判处四年徒刑。1864年他趁监外就医之机逃往布鲁塞尔,在此地五年期间(1865—1870),他仍然坚持不懈地为革命事业奔忙。这时他撰写并用笔名发表了许多有关社会主义等方面问题的理论文章;这些文章后来由他的朋友汇编成册,在他死后以《社会批判》为书名出版。他通过各种渠道同国内革命力量保持联系,建立秘密的革命组织,他本人甚至多次潜返巴黎,鼓吹和参与各种革命活动。1868年布朗基出席了第一国际布鲁塞尔代表大会。1869年大赦后布朗基返回法国。1870年7月普法战争爆发后,布朗基紧接于8月14日发动了推翻波拿巴第三帝国的武装起义,但由于未得到广大群众的响应而遭失败。9月初“国防政府”成立后,布朗基于9月7日创办了《祖国在危急中报》。布朗基在每期报纸上都发表声明或文章,通过分析敌军的军事动向而及时提出保卫祖国的各种建议,这些文章后来由他的信徒汇编成册,以《祖国在危急中》为书名在公社时期出版。布朗基曾在该报第一期上发出支持“国防政府”的号召,待认识这个政府的本来面貌后便于10月31日他领导了推翻这个反动政府的起义。起义者开始取得成功,占领了巴黎市政厅,逮捕了国防政府的成员,成立了以布朗基为首的新政府。但是起义的领导者轻信反动政府头子们的诺言,结果被后者调集的军队打败。次年3月17日反动政府下令逮捕了布朗基并被军事法庭判处无期徒刑。次日,巴黎工人阶级便夺取了政权,宣告成立巴黎公社。3月26日布朗基被缺席选为巴黎公社委员,后还被选为名誉主席。公社曾提出以包括巴黎大主教在内的74名重要人质交换布朗基一人,但遭到凡尔赛政府的拒绝。直到1879年6月布朗基才被特赦出狱。这时这位年逾古稀的老战士仍然斗志不减当年,不辞辛劳地到法国南方十多个城市作巡回讲演,呼吁释放公社战士。1880年11月初他作为法国代表团成员去意大利参加纪念加里波第的活动。同月他参与创办《不要上帝也不要老爷》报,他亲任主编,宣传工人阶级的解放事业。同年12月底他应邀参加一次工人集会,会上他作了高举无产阶级革命红旗的激动人心的报告。这次会后他便中风卧病不起,1881年元旦去世。马克思曾把这位生命不息战斗不止的革命实干家,称颂为法国无产阶级政党的头脑和心脏。他的重要文章已编入《布朗基文选》出版。
猜你喜欢的书
秃头旅馆的七把钥匙
作家马吉为了寻找新的创作灵感而远离了喧嚣的城市,在最寒冷的日子里来到了冬季停业。一片死寂的秃头旅馆,打算孤身一人在这荒凉可怖的环境中生活一段时间。然而,他错了,他非但不是孤身一人,还有风度的绅士、迷人的小姐、居高位的市长、失意的商人竞争先恐后出现在秃头旅馆,最后,死神也来了……
圣求词
一名《吕圣求词》。词别集。南宋吕渭老撰。一卷。渭老一作滨老,字圣求,嘉兴(今属浙江)人。宣和末进士。此集前有南宋嘉定五年(1212)赵师秀序,收词一百三十首。赵序以为吕词“婉媚深窈”,可与周邦彦、柳永比肩,难免偏私之嫌,其词有自制新谱,喜用险字。有吴讷《唐宋名贤百家词》抄本(天津图书馆藏);《宋元名家词》抄本(北京图书馆藏);鉴止水斋明抄本(善本书室藏书);毛晋汲古阁校本(北京图书馆藏);《四库全书》本,用毛刻本。《全宋词》收其词135首。
唐律疏义
唐朝一部重要的法律文献。唐长孙无忌等奉敕撰。成书于唐高宗永徽年间。全书共分为十二篇,三十卷,五百条(现存《唐律疏义》为五百零二条)。分为律文和疏义两部分。第一部分是唐律的律文。后一部分是律疏,即对法典原文的解释,它同法律条文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第一篇名例律,共六卷五十七条,规定了唐律的基本精神和基本原则;第二篇卫禁律,共二卷三十三条,是关于警卫宫室和保卫关津要塞方面的法律;第三篇职制律,共三卷五十八条,是关于官吏职务及驿使方面的法律;第四篇户婚律,共三卷四十六条,是关于户籍、土地、赋税以及婚姻家庭方面的法律;第五篇厩库律,共一卷二十八条,是关于国有牲畜和仓库管理方面的法律;第六篇擅兴律,共一卷二十四条,是关于军队调动和兴造方面的法律;第七篇贼盗律,共四卷五十四条,是关于保护封建政权及其人身财产安全的法律;第八篇斗讼律,共四卷五十九条,是关于斗殴和诉讼方面的法律;第九篇诈伪律,共一卷二十七条,是关于欺诈和伪造方面的法律;第十篇杂律,共二卷六十二条,是关于处理各种比较复杂的关系的法律;第十一篇捕亡律,共一卷十八条,是关于追捕逃犯的法律;第十二篇断狱律,共二卷三十四条,是关于司法审判方面的法律。《唐律疏义》通过具体解释《永徽律》原文的方式,阐述了唐朝中期以前的法律思想和司法原则,主要精神在于维护封建君主专制制度和强化建立伦理等级制度。特别是在解释律文的同时还引用了大量律书以外的法令,对律书中规定的不够完备和不够周密的地方进行了补充。《唐律疏义》是我国保存至今的最古老最系统的封建法典。它不仅对维护唐王朝统治起了很大的作用,而且为后代各封建王朝立法提供了蓝本。日本、朝鲜、越南等亚洲许多封建国家的法律体系也深受其影响。因此《唐律疏义》在世界法律发展史上也占有重要的地位。
天朝田亩制度
太平天国纲领性文件。1853年(咸丰三年)下半年在天京(今江苏南京)颁布。太平天国在反对清朝统治和外国侵略的农民战争中,曾设想了“地上天国”或“小天堂”的理想,作为这次革命的目标。这种理想集中体现在天朝田亩制度中,其核心是废除封建土地私有制。其中规定,遍天下土地全归以天王为代表的“上主”所有,确定“凡天下田,天下人同耕”的原则,好坏搭配,平均分配给每个成员。成员以家庭为单位,从事农业生产,兼营种桑养蚕、喂猪、饲鸡、织缝衣裳等副业。
金刚经破空论
金刚经破空论,一卷,明智旭造论。
金刚般若经疏
全一卷。隋代天台大师智顗(531~597)讲述。又称金刚经疏、金刚般若疏、金刚般若波罗蜜经疏。收于大正藏第三十三册。本书为现存最古之金刚般若经疏。乃智顗根据鸠摩罗什译金刚经所讲述之注释书,然讲述于何时何处则不明。本书采用五重玄义之释义,并以序、正、流通等三分解释经文,然书中难以圆融之点甚多,而不见智顗特有之解释风格,故恐系后人假藉之作,或智顗初期所述,而由旁人笔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