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昉

- 姓名:刘昉
- 别名:字方明
- 性别:男
- 朝代:宋代
- 出生地:广东潮阳人
- 出生日期:
- 逝世日期:
- 民族族群:
刘昉,生卒年月不详,南宋官吏。字方明,后改名旦。广东潮阳人。宣和六年(1124)进士。绍兴九年(1139)以礼部员外郎兼实录检讨官出知虔州。绍兴十三年(1143)八月知潭州,兼荆湖南路安抚史。素喜方书,镇抚之暇,每患小儿疾苦不惟世无良医,且无全书。乃取前贤方论及世传良方,命干办公事壬历、乡贡进士王提参与编辑《幼幼新书》40卷。编至第38卷时,昉卧病不起,嘱门生李庚代作序引,并由继任官楼督成全书,并补入历代求子方论,于绍兴二十年(1150)刊行。此书搜罗广博,保留了众多佚散之儿科文献,为宋以前儿科学集大成之巨著。
刘昉书籍作品
猜你喜欢的书
全隋文
清严可均校辑。全书三十六卷, 收录一百六十八位作者的作品。因所收包括皇帝诏令、臣僚奏章, 对研究隋代经济有参考价值。
浮槎山水记
宋代茶文。北宋欧阳修作。约600字,主要描写浮槎山之水品质极佳,而张又新《煎茶水记》中未予列入,于是“颇疑”张又新的评水方法,十分赞同陆羽的评水原则:“山水上,江次之,井为下。山水乳泉石池漫流者上。”同时,倡导“听山溜之潺湲,饮石泉之滴沥”的“山林之乐”。
画山水序
中国古代绘画美学论文。宗炳著。最早载于唐代张彦远《历代名画记》。后收入明刊本《王氏画苑》、中国古典艺术出版社《中国画论类编》等版本中。宗炳(375—443)。南朝宋画家,字少文,南阳涅阳(今河南镇平)人。家居江陵(今属湖北),擅长书法、绘画和弹琴,好游山水,信奉佛教,曾作《明佛论》。《画山水序》是中国古代最早的一篇关于山水画的美学论文,作者对佛学精神的体悟也体现在这篇论文的基本美学命题“畅神”说之中。所谓“神”,既是指与佛学之“道”相联系的“神明”,一种无限、绝对的精神本体,又是指已经掌握了这个“道”的超脱、自由的主体精神。在客观方面,“山水以形媚道”,“质有而趣灵”,即山水自然处处都亲附着,显现着这个精神本体,并因此而显得有“灵”有“趣”。山水画固然要“以形写形,以色貌色”,但亦应象领会典籍那样“旨微于言象之外”,即超越“形”的有限性而去领会那无限的“神”。这是构成“畅神”说的一重含义。书中尽管论述了类似西方透视法的远近法,但最终仍归结为得“嵩、华之秀,玄牝之灵”,即为了得山水之“神”。在主观方面,已经“含道”的主体在“映物”、“味象”、“应目会心”中,感发着自身的自由无限的内在精神,使得“万趣融其神思”;在和山水之“趣”的这种两忘俱一中,主体精神也得到了无限的解脱、展发和怡悦。这是“畅神”说的又一重含义。《画山水序》的“畅神”说,既深化了顾恺之“以形写神”说,又突出了主体表现的意义,对中国古代的后期写意美学的发展具有重要的影响。
绣襦记
传奇剧本。明徐霖作。一说薛近兖作。取材于唐白行简传奇小说《李娃传》。情节较同一题材的元石君宝、明朱有燉所作同名杂剧《李亚仙花酒曲江池》有所发展。写书生郑元和与妓女李亚仙相爱。元和金尽,鸨母遂用计拆散二人。元和流落市井,以替人唱哀歌为生。其父郑儋进京途中,意外发现儿子,将其打死,抛在荒郊。元和醒后,唱莲花落行乞。后为亚仙找回,用绣襦给他御寒,调理病体,又赎己身与之结为夫妇。元和状元及第后,授成都府参军,上任途中适与新授成都府尹的郑儋相遇。最后以郑儋承认元和与亚仙的爱情、父子妥协为结。作品歌颂亚仙与元和的真挚爱情,对郑儋的蛮横、残暴给予鞭挞。许多戏曲剧种都有改编演出。
名公书判清明集
简称《清明集》。宋代诉讼判决书和官府公文分类汇编。十四卷。编印者没有署姓名,只题了“幔亭曾孙”的别号。这个别号的意思是“武夷乡人”。可以确定《清明集》的编印者是福建崇安人。本书约成于理宗景定二年(1261年)或稍后。判词作者共四十九人,其中事迹可考者只有十九人。他们分别是:胡颖、蔡杭、翁甫、吴势卿、刘克庄、范应铃、吴革、方岳、宋慈、真德秀、马光祖、王遂、姚珤、李昴英、叶武子、赵汝腾、王伯大、史弥坚、方大琮。共分官吏、赋役、文事、户婚、人伦、人品、惩恶七门。门下分类,每类则收判语若干条(篇),共四百七十三篇。卷一至二,为官吏门,分十五类:申儆、申牒、奖拂、儆饬、禁戢、澄汰、周给、顶冒、鬻爵、借补、权摄、受赃、对移、昭雪、举留生祠立碑。卷三分赋役门与文事门。赋役门下分财赋、税赋、催科、受纳、纲运、差役、限田七类;文事门下分学校、书院、祠堂、科举四类。卷四、卷五均为户婚门之争业类。卷六为户婚门之赎屋、抵当、争田业、争屋业、凭屋、争山、争界至七类。卷七为户婚门之立继、归宗、检校、孤幼、孤寡、女受分、遗腹、义子等八类。卷八也属户婚门,共十类:立继、户绝、归宗、分析、检校、孤幼、女承分、遗嘱、别宅子、义子。卷九亦为户婚门,共十一类:违法交易、取赎、坟墓、墓木、凭屋、库本钱、争财、婚嫁、离婚、接脚夫、雇凭。卷十为人伦门,下分父子、母子、兄弟、夫妇、孝、不孝、乱伦、叔侄、宗族、乡里十类。第十一卷为人品门,共有宗室、士人、僧道、牙侩、公吏、军兵、厢巡七类。卷十二至十四均为惩恶门,其中卷十二包括奸秽、诱略、豪横、把持四类,卷十三为哗徒、告讦、妄诉、拒追、诬赖五类,卷十四为奸恶、假伪、斗殴、赌博、宰牛、妖教、淫祠、淫祀、诳惑、巫觋、贩生口、慝名书、竞渡十四类。全书共分一百零三类,减去户婚门中七、八两卷名称重复的六类,实有九十七类。
大乘随转宣说诸法经
具名佛说大乘随转宣说诸法经。三卷,赵宋绍德等译。诸法无行经之异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