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咸

- 姓名:范咸
- 别名:字贞吉,号九池
- 性别:男
- 朝代:清代
- 出生地:浙江钱塘人(今浙江杭州)
- 出生日期:
- 逝世日期:
- 民族族群:
范咸,生卒年月不详,清代经学家,字贞吉,号九池,清初浙江钱塘人(今浙江杭州)。雍正元年 (1723)进士。官至监察御史,生于康熙年间,死于乾隆时期,卒年七十。散馆召对,误称门生,一时引为笑谈。1745年至台湾担任巡视台湾监察御史。1747年,福建巡抚上奏朝廷1739年-1947年之历任巡台御史除了养廉银之外,强索各县轮值供应,而巡台出巡南北两路,所有夫车等项均强加各县措办,又复滥准差拘,多留胥役,滋扰地方等语。因此,他“积习相沿,因循滋弊”罪名被革职查办。著有《周易原始》、《读经小识》、《碧山楼古今文稿》、《玉堂蠹余》、《柱下奏议》、《海外奏议》、《浣浦诗钞》、《台湾府志》等书。
范咸书籍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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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谱
一卷。宋窦苹撰。窦苹,字子野,汶上(今山东汶上县)人。生卒年及事迹均不详。著作除《酒谱》外,还有《新唐书音训》。《酒谱》杂叙关于酒的故事,寥寥数条,似有脱佚。然而《宋志》也作一卷。观其书,始于酒名,终于酒令,首尾完整,知原书仅止于此。大概为摘取新颖字句,以供采掇。其体例也与谱录稍有不同。现存《百川学海》本、《说郛》本、《唐宋丛书》本、《山居杂志》本、《夷门广牍》本、江阴缪氏云自在龛钞本二卷、《四库全书》本
两朝纲目备要
《两朝纲目备要》16卷,作者佚名。此书是一部编年体的史籍,起自宋光宗绍熙元年(1190),迄止宋宁宗嘉定十七年(1224),共记两朝35年间事。南宋另有一部不知作者的《中兴两朝纲备要》18卷,记高宗、孝宗两朝事,而这部《两朝纲目备要》原名本作《续编两朝纲目备要》,即续《中兴两朝纲目备要》,只因《永乐大典》所收此书没有“续编”2字,《四库全书》又是从《大典》中辑出来的本子,所以也不称“续编”,于是《四库全书》著录的这个书名以后就成了通称,其原名渐不为人所知。这两部佚名的《纲目备要》,其体例、格式、史笔以至最初的板刻都一致无二,因此它们很有可能是出自同一个作者之手。由于宋人记载高宗、孝宗两朝历史的著作较多,所以《中兴两朝纲目备要》就远不如《续编两朝纲目备要》受人重视。此书虽不知作者,但为宋人所撰则无疑,书中凡遇“昀”字就注为“御名”(宋理宗名赵昀),第12卷嘉定三年五月附记理宗朝追赠朱熹官职,下及淳祐元年(1241),据此可知其书大略作于理宗后期。作者当时尚能看到宋朝实录、国史,因此书中所记大多可信,虽然内容较为简略,但仍可补《宋史》之不足。此书还间杂议论,一部分是作者自己的评议,一部分取自李心传的《建炎以来朝野杂记》。《四库提要》称其“叙次简明,议论亦多平允”。
十三经义疑
清吴浩考证《十三经》疑义的著作。十二卷。是书取诸经笺注,标其疑义,详加考证。考证周之军制与春秋列国军制多有变异,认爲周之军制一军爲一万人,而不是 《周礼》所记一军爲 一万两千五百人;其解《诗》所言“公车千乘”、“公徒三万”(《鲁颂·閟宫》),不主郑玄之笺举成数之解,而引《周礼·夏官司马》法以一乘总三十人,定千乘爲三万人,反对贾公彦之疏附会此法爲畿内之制。又引用南朝梁崔灵恩之説,考证《仪礼·聘礼》,认爲诸侯三卿,司徒兼冢宰,司马兼宗伯,司空兼司寇;诸侯虽正卿,皆不得称大,而《史记》所记鲁以孔子爲大司寇实谬。指出,《周礼·春官宗伯》中宗人虽亦掌礼之官,但位卑权轻,不能擅爲逆祀,而郑注以夏父弗忌爲宗人实是错谬。书中文字训诂,亦有新阐,如其解 《尔雅》 “夏曰复胙”,认爲复胙是复前日之礼。是书注疏之解虽未融会贯通,然能引据考证,不爲空谈,爲研究《十三经》 的参考资料。有清乾隆三十年(1765) 《四库全书》 本,1934—1935年上海商务印书馆景印 《四库全书珍本初集》本。
春秋毛氏传
明末清初经学家毛奇龄依据《左传》,兼采他说,评述南宋胡安国《春秋传》之书。36卷。是书仍从《春秋》经文12公为序,中分《改元》、《即位》、《生子》、《立君》、《朝聘》、《盟会》、《侵伐》、《迁灭》等22门,又总括以《礼例》、《事例》、《文例》 、《义例》。然门例虽分,而卷依经为次,无割裂分隶之害。其说以《左传》为主,指斥胡安国《春秋传》之叛经。声称“胡安国传,则解经之中,畔经尤甚,然反兢兢乎辨之,以为胡氏传出,而孔子道熄,甚至有明三百年,设科立学,但知有胡氏一传,而不知孔子之有经,则辨胡氏抑所以救孔子也。嗟乎! 言至此亦可畏 矣” (《春秋毛氏传·总论》) 。“其书一反胡传之深文,而衡以事理,多不失平允之意,其义例皆有徵据,而典礼尤为该洽,自吴澄《纂言》 以后,说《春秋》者,罕有伦比” (《四库全书总目》)。有《四库全书》本。
大疏谈义
大疏谈义,10卷,日本运敞撰。《大日经疏》注释书,《大日经疏》全称《大毘卢遮那成佛经疏》,亦称《大疏》、《本疏》。
华严策林
佛教著述。唐法藏述。一卷。简述《华严经》的宗旨,分为九个部分:一征普眼、二明理事、三辩正因、四融大小、五结成坏、六通二界、七明隐显、八明因果、九达色空。书中谓《华严经》的宗旨最终可归纳为“因果二门”,“因”指“普贤行愿”,“果”指“舍那业用”。认为“因果二位,同一缘起,义不孤行”;“普贤行愿,方号圆因;舍那十身,遂称满果”,从而肯定菩萨修行与成佛的同一性。又强调“法无前后”,反对“从因获果”之说和“即因是果”之说,即既反对把众生与佛完全割裂开来,又反对把佛与众生完全等同。由此主张“因满即果”,“果满即因成”,圆满的普贤菩萨修行即是成佛的体现,成佛的标志又是菩萨修行的完成。见载于日本《大正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