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思聪

李思聪
  • 姓名:李思聪
  • 别名:号冲妙先生
  • 性别:
  • 朝代:宋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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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出生日期:
  • 逝世日期:
  • 民族族群:

李思聪,北宋仁宗时虔州(今江西赣县)人,号冲妙先生。大中祥符宫道士,编撰《洞渊集》九卷。

李思聪书籍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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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治河南通志

顺治河南通志

河南地方志。清贾汉复等修,沈荃纂。五十卷。汉复字膠侯, 号静庵,山西曲沃人。明季为淮安副将。入清隶汉军正蓝旗。累官兵部尚书,陕西、河南巡抚。荃字贞蕤,号绎堂,江苏华亭(今上海松江)人。顺治进士。累官翰林院编修,詹事府詹事。卒谥文恪。著有《充斋集》。河南旧有三志。是志以明嘉靖志为本,补其缺略,订其纰谬,续以清代事迹,于顺治十七年(1654)刻印成书。约一百三十万字。冠有贾汉复等十九人序。分图考(含河南郡县图、省城图、河图二十六幅)、建置沿革、星野(附星宿图四幅)、疆域、山川、风俗、城池、河防(附封内河图)、封建、户口、田赋、物产、职官、公署、学校、选举、古迹等三十目。沿革以朝代、郡国所设州县为顺序,列自唐虞,止于清初。复分叙八府所属州县沿革。祥异附于星野,主记历代自然灾害,兵革大事。山川目记述全省山岭河泉、渡口桥梁等数以千计。河防目承袭旧志,并绘制河防图,主述黄河历代迁徙,间录历代修河奏巯,为治黄史料。是志为清初门目体志书之代表作,康熙间曾以是志体例为本通饬各地修志,对后世方志影响甚大。有顺治十七年刻本。

台湾志略

台湾志略

台湾地方志。清李元春撰。二卷。元春字时斋,陕西朝邑(今大荔)人。据《稗海纪游》、《赤嵌集》和福建、台湾地方志等几十种文献,结合采访记录而成是书,记事止于嘉庆十四年(1809),约五万字。分地志、风俗、物产、胜迹、原事、军政、兵燹、戎略、丛谈等九目。

针灸问对

针灸问对

明代汪机著,成书于1530年。汪氏取《黄帝内经》、《难经》、《针灸甲乙经》及诸家针灸之书,条析其说,设为问答,以阐发其义。全书分上、中、下三卷,从内容可以看出,本书推崇《内经》、《难经》,在84对问答中,完全引录《黄帝内经》、《难经》及其注者的就有46问。正是由于推崇经典,因而对后世医家所提出的一些问题有不同看法。如对《子午流注针经》,他认为“素难不载,不唯悖其经旨,而所说亦自相矛盾多矣”。对《金针赋》的手法,也持不同态度,如对“男子左泻右补,女子左补右泻”的针法,他认为“知补泻转针,左右皆可,但当识其内则补,伸则泻耳;后人好奇,广立诸法,徒劳无益”。对《金针赋》十四针法,他认为“考其针法,合理者少,悖理者多,错杂紊乱,繁见重复”。总之,汪机的学术特点,是以古典针灸医籍为本源,治学严谨,力求实效。原书收入作者自著的《汪氏医学丛书》,近代有单独刊行的石刻本和排印本。

绣鞋记

绣鞋记

清代白话长篇讽谕小说。一名《绣鞋全传》、《警贵新书》、《叶户部全传》,又名《赠履奇情传》。四卷二十回。署“乌有先生订”,其真实姓名及生平不详。成书于清光绪三十二年(1906)前。小说写莞邑进士户部主事叶荫芝(也隐之的谐音,非真实姓名),在母亲丧期归乡守孝,期满后仍逗留家乡,身贵心贪,凶暴残忍,谋夺资财,横行乡里,最终受到法律制裁的故事。叶荫芝有妻有妾,又设计骗娶张凤姐,他与黄成通的叔父黄显国合谋,以逼黄成通还其已分居叔父债务为名,任意抢夺财物,并进行人身污辱,害死人命。此外,挖坟掘墓,威逼当时人以银赎还亲人骸骨,包庇恶霸,对抗官府种种恶迹甚多。作品暴露叶主事的恶行以警世人,作品结局不仅过多引录公文,而且又加一段阴司审断,以说明因果报应。从整个作品来看,对读者了解清代后期社会和公案小说的面貌有所助益。

杀子报

杀子报

清光绪二十三年(1897)敬文堂刊本《杀子报》扉页书影清光绪二十三年(1897)敬文堂刊本《杀子报》正文书影清代白话长篇侠义公案小说。一名《清廉访案》、《杀子报全传》。六卷二十回。不题撰人。成书于清光绪二十三年(1897)。现存主要版本有清光绪二十三年(1897)敬文堂刊本,藏中国艺术研究院戏曲研究所;1920年刊本,藏北京师范大学图书馆。上海古籍出版社“古本小说集成”影印敬文堂刊本。书叙通州如皋寡妇徐氏与天齐庙和尚纳云私通,为九岁的儿子官保察觉,斥责纳云并将其赶出家门。徐氏嫌官保碍事,欲加杀害。女儿金定知母阴谋,告其弟。官保害怕,告知塾师钱正林。钱不信,亲送官保回家。徐氏当面虚与委蛇,晚上便将官保杀害,且碎其尸,逼金定将碎尸藏入油坛。翌日,钱正林不见官保上学,晚上又梦见官保哭求伸冤,并经金定证实其事,告于官;但因缺乏证据,反被知县诬以讹财不遂,押在监中。官保前去托梦,告以死尸所在,钱又嘱其妻复告。知县遂乔装私访,从王家长工老王等口中得知真情, 终将王徐氏、那云逮捕转解,判处死刑,并释钱出狱。

韩诗外传

韩诗外传

汉初的一部征引《诗经》诗句以证事的著作。韩婴作。当时传授《诗经》的,有鲁、齐、韩、毛四家。《韩诗》的创始者韩婴,曾“推诗人之意而作内外传数万言”(《汉书·儒林传》)。据此则《韩诗内传》与《韩诗外传》皆为阐述《诗经》旨意的著作。《韩诗内传》于南宋时已经失传,无从考究其内容。但现今流传的《韩诗外传》的内容,并不是阐释经义的,它的每章都是先讲一则故事,尔后引用《诗经》中的诗句加以证实。这种引《诗》以证事的方法,早在《论语》等先秦诸子散文中即已运用。汉代除《韩诗外传》外,刘向的《说苑》、《新序》、《列女传》也用此种体例。可见《韩诗外传》虽然关乎到《诗经》,但它并不是一部研究《诗经》的学术著作。《四库全书总目》说:“《韩诗外传》引《诗》以证事,非引事以明《诗》”,它并不是关乎《诗》义的著作,因此,《四库全书》只把它附在《诗经》类的最后。关于《韩诗外传》的流传与版本,据《汉书·艺文志》说共6卷,《隋书·经籍志》作10卷,今本也是10卷。清人赵怀玉有《韩诗外传校》,周廷寀有《韩诗外传注》,吴棠合刊为《韩诗外传校注》,一般被认为是善本。现代学者许维遹有《韩诗外传集释》,有中华书局1980年初版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