瞿元锡

瞿元锡
  • 姓名:瞿元锡
  • 别名:
  • 性别:
  • 朝代:明末清初
  • 出生地:江苏常熟人
  • 出生日期:
  • 逝世日期:
  • 民族族群:

瞿元锡,江苏常熟人,南明大学士瞿式耜之子,生卒年月事迹不详。

瞿元锡书籍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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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字录

一卷。宋陈思(生卒年不详)撰。陈思,临安(今浙江杭州)人。宋理宗时官成忠郎,国史实录院秘书省搜访。性情好古,旁收博证,用力甚勤。著有《宝刻丛编》,《海棠谱》,《书小史》,《书苑精华》,《两宋名贤小记》等。此书在陆龟蒙《小名录》的基础上,稍加推广,集史传所载小字,而辑成一编。明代沈宏正作《补录》并刊行之。鉴于陆龟蒙《小名录》编排丛杂无绪。所以,此书分条别类。先列历代帝王,自汉以后的诸臣则按朝代先后排列刊载。但亦有疏漏之处。如北周晋公宇文伊,小字萨保。见于本传,而此书漏略。有明沈弘正刊本。《四库全书》本。

殷周制度论

近人王国维撰。王氏自述撰是篇旨在考殷亡周兴之原因。认为周之所以兴,自制度始。并具体论证殷周制度之差异:其一为立子立嫡之制。殷制兄终弟及,殷以前无嫡庶之制,自周始舍弟传子,严嫡庶之分,定嫡长继统之制,所以“息争宁国”。周人嫡庶之制本为天子、诸侯继统法而设,旋下及大夫以下,宗法及丧服之制由此形成。周代政治赖此宗法之制而益得巩固。其二为庙数之制。王氏考殷人祭法无远迩尊卑之分,周人立尊尊之统,以尊尊亲亲之义立庙制,尊卑分明。其三为同姓不婚制。周初多“异姓之国”,非宗法所能统,乃以婚媾甥舅之谊通之,实为周人用血缘宗法行施一统之策。以上三制不出尊尊、亲亲、长长、男女有别四纲。周代之所以能久兴不衰,就是用此四纲来维系的。此文对学术界影响较大。收入《观堂集林》。

洞真太上三九素语玉精真诀

洞真太上三九素语玉精。撰人不详,约出於东晋。系早期上清派重要经典。一卷底本出处:《正统道藏》正一部。《上清大洞真经目》第十三种著录《上清玉精真诀三九素语》1卷,为六朝上清经。本经述三九素语玉精真诀和帝君玉文镇神上法,教人存思五帝、诵五方咒、八节日投刺埋简等。

四书近指

明清之际孙奇逢著。二十卷。其中《大学》一卷、《中庸》二卷、《论语》十二卷、《孟子》五卷。《自序》言尊刘因《四书精要》和鹿善继《四书说约》。“吾四十年领其教旨,亦尝窃以教我子弟”。后在顺治十六年(1659年)七十六岁时将讲稿编成此书。“圣贤立训无非修己治人亲师取友理财折狱用贤远奸郊天事神明理适用,总之皆学也,故两论遂章皆点学字,学庸两孟以学字统括之,此近指一编之义”(《凡例》)。《四库全书总目》说:“是编于四子之书,挈其要领,统论大指,间以先儒之说以证异同。”“奇逢之学,兼采朱陆”。以心学观点解释《论语》,说“仲尼之道”,虽犹天而“可阶而升”,“东海、西海、南海、北海有圣人出,心、理自同,亦吾之心而已。心以天地万物为体,操功却在日用饮食之间”(《自序》)。强调圣贤“生知之人,亦不废学”。其解“仁”为“人心,心不违仁,心才得正”。又说:“仁者原与天地万物相流通,而礼则灿然秩叙流动充满于天高地下之间,盖仁不可见,而可见者礼也。”“礼与仁非二物也,克与复非两功也,欲尽礼还而仁即在,故一日克复而天下归仁。”《四库全书》有辑录。

印沙佛文

印沙佛文,一卷,佚名,编号二八四二。印沙佛是在河岸沙滩上以印印沙为塔形,或以七俱胝佛像塔印印于香泥沙上纸上,随印随念诵,认为是同诵经念佛一样的功德。一般在正月一日(亦有在九日)进行,同时举办斋会。敦煌社条中规定社邑印沙佛的作法或为社人轮流担任斋主操办,或为社人共同出物举行。印沙佛的地点在河滩、社人家或寺院,在寺院举行时寺院亦出若干麦粟。印沙佛时由僧人念诵印沙佛文,祈愿佛佑国安人泰,四界清平,地方官员安寿,斋主及社人家庭消灾免罪,求福来世。

护命法门神咒经

一卷,唐菩提流志译。与《佛说延寿妙门陀罗尼经》同,而明二十功德之后,金刚手菩萨、梵王、帝释、四王、鬼子母、药叉、金刚手、大自在天子、童子军将、月光天子、圣观自在、慈氏菩萨、雪山大药叉、金刚商羯罗天女、金刚军、金刚使者、各说神咒,佛普伸右手而赞印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