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履祥

- 姓名:金履祥
- 别名:幼名祥,长名开祥
- 性别:男
- 朝代:元代
- 出生地:兰谿(今属浙江)人
- 出生日期:1232年
- 逝世日期:1303年
- 民族族群:
金履祥(1232年—1303年)元代学者、思想家。幼名祥,长名开祥,后更名履祥,字吉父,号次农,兰谿(今属浙江)人,居兰谿仁山之下,学者因称仁山先生。生于南宋理宗绍定五年,卒于元成宗大德七年。年十六补郡博士弟子员,十八考中待补太学生。其后潜心诗书,转向理学,受业王柏,从登何基之门。考进士,未中,遂弃举子业。尝执教于严陵(今属浙江)之钓台书院。南宋恭帝德祐初(1275),以迪功郎、史馆编校起之,辞勿受。宋亡,避居金华山中,后归兰谿。入元不仕,曾馆于齐芳书院,从事讲学,以著述终其身。卒諡文安。
与何基、王柏、许谦并称“金华四先生”。博学多识,凡天文、地形、礼乐、田乘、兵谋、阴阳、律曆之书,靡不毕究。在金华四先生中,其对经学、史学之研究,成绩最著。继承王柏之疑经精神,疑《诗》、疑《书》,并倾毕生之精力训释《尚书》。于《诗经》,在王柏《毛诗辨》的基础上,重申三百篇非孔子删定之旧:“尝考之秦火之后,《书》失几半,《礼》失几亡,而《诗》三百篇何以皆无恙?虽云《诗》託于声音之流传,岂尽夫子之三百篇乎!”(《论语孟子集注考证》卷一)对于《诗经》中表达男女相悦之情的爱情诗,皆目之以“淫诗”,并认为孔子当时必已删去:“郑声之淫,夫子尝欲放之,而今郑声具在,虽序者巧以为他事及刺人,然其淫丑之态,不可掩也”,“以此观之,其间淫诗,固夫子之所去而世俗之所传者,诸儒得之,例以为古诗而不察也”(同上)。于《尚书》,在王柏驳斥“孔壁之文皆科斗文字”说以证《书》古文之可疑的基础上,更疑孔安国《尚书序》为东汉人之伪作,指出:“不惟文体可见,而所谓‘闻金石丝竹之音’,端为后汉人语无疑也。盖后汉之时,谶纬盛行,其言孔子旧居,事多涉怪”,“则此为东汉传古文者託之可知也。”(《尚书表注》卷上)其于《尚书》,研究较为深入,并取得一些超越前人之成果。如推翻《书序》和《史记》关于《高宗肜日》为武丁祭成汤之旧说,肯定此篇为“祖庚之时绎于高宗之庙”而作(《尚书注》卷六)。其疑经之目的与实质,在于用理学的观点来重新审视、理解传统经典,并藉此为其学说找寻经典的与历史的根据。又其所撰《论语孟子集注考证》,用陆德明《经典释文》之例,为朱熹《集注》作疏解,于朱义亦颇有牴牾之处,由疑经亦进而疑难及朱熹之说。在史学方面,倣邵雍《皇极经世书》与胡宏《皇王大纪》体例,阅三十年之久,撰成《资治通鑑前编》一书,上起尧舜,下接于司马光《资治通鑑》之前,“一以《尚书》为主,下及《诗》、《礼》、《春秋》,旁採旧史、诸子,表年繫事,复加训释” (许谦《资治通鑑前编序》),往往于论述史事时发挥义理,将历史纳入理学思想体系之下。所编《濂洛风雅》,则辑周(敦颐)、邵(雍)、张(载)、程(颐、颢)以及朱(熹)、黄(榦)、何(基)、王(柏)诸家之诗为一书,旨在教人涵养德性、晓明义理。同时,该书冠以《濂洛诗派图》,实为道统传授图,尊周敦颐为理学开山祖,而以“二程——杨时——罗从彦——李侗——朱熹——黄榦——何基——王柏”这一传授世系为正宗,馀皆为旁支。在哲学上,坚持程朱“理一分殊”的观点,认爲“理一”之理爲太极,太极乃宇宙的本原,谓:“会到一源惟太极”,“太极运行常自若,羲皇向上可潜图。浑涵妙处皆全体,大用周流自不殊”(《奉和鲁斋先生涵古斋诗》)。将“理一分殊”之宇宙观落实到方法论及认识论上,更重“分殊”,以辟时儒空疏之习,谓:“吾儒之学,理一而分殊。理不患其不一,难者分殊耳。”(《传道白云》)此说实继承乃师王柏的思想。在心性修养问题上,认爲人有本然良善之仁性、良心,因“欲动情胜”而失之,因此主张反观内省以复之:“人之所以失其良心、迷此情性而终不能见天地之心者,盖其欲动情胜,而常失之于动也。夫物之惑人无穷,人之好恶无节,此心所存,逐物而动,则飞扬升降,幻贸驱驰,安能体认义理、充养人心?其于天地之心,惘然莫知也。故学者亦须收视反听,澄心定虑,然后可以玩索天理,省察初心,而有以见天地之心。”(《复其见天地之心讲义》)把“天地之心”解释爲天地生化万物之仁:“夫所谓天地之心者,何也?仁也,生生之道也”(同上)。强调爲人应守中和、中庸之道,尝言: “圣人之道,中而已矣”(见《北山四先生学案》)。所著另有《尚书注》、《尚书表注》、《大学章句疏义》、《仁山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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