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猛

- 姓名:吴猛
- 别名:
- 性别:男
- 朝代:晋代
- 出生地:豫章(今江西)人
- 出生日期:
- 逝世日期:
- 民族族群:
吴猛,字世云,豫章(今江西)人,或云濮阳(今河南濮阳)人。晋代道士。仕三国吴为西安令。吴猛特别孝顺父母,夏日里蚊虫叮咬自己时不赶走它们,唯恐蚊虫又去叮咬自己的父母。40岁时,得到术士丁义的道学神方。后又事南海太守鲍靓,复得秘法。吴黄龙年间(公元229—231年)得白云符,于是以道术大行于吴晋之间。晋武帝司马炎(公元265—290年在位)时,把自己的秘术尽传许逊。当时流行有很多关于吴猛的传奇故事,如过江不假舟楫,仅以白羽扇画水便可济。东晋孝武帝宁康二年(公元374年)解化于宅。据说他死时形状如生,未及大敛,尸体就消失了,或云解化成仙。宋政和二年(公元1112年),宋徽宗封吴猛为真人。
[正 史]
吴猛,豫章①人也。少有孝行,夏日常手不驱蚊,惧其去己而噬亲②也。年四十,邑人丁义始授其神方。因还豫章,江波甚急,猛不假舟楫,以白羽扇画水而渡,观者异之。庾亮③为江州刺史,尝遇疾,闻猛神异,乃迎之,问己疾何如。猛辞以算尽,请具棺服。旬日而死,形状如生。未及大敛,遂失其尸。识者以为亮不祥之征。亮疾果不起。
《晋书·吴猛传》卷九五
〔注 释〕
①豫章:今江西。②亲:指父母。③庾亮(公元289-340年):东晋颖川鄢陵(今河南)人,字元规。与王导等辅东晋元、明、成三朝。
吴猛书籍作品
猜你喜欢的书
学校与社会
美国杜威著。该书是根据他对芝加哥实验学校学生家长和赞助人的几篇演讲汇集而成,1899年出版,被认为是他的教育著作中影响较大的一本书。在书中,作者从美国资本主义现代化过程中引起的社会生活的根本变化,以及教育应当怎样适应这种变化出发,要求教育加强与社会的联系,谋求在儿童观、教材观和教学方法上的彻底改造。作者认为脱离实际的、狭隘的旧教育已不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应把各种主动作业、自然研究、科学常识、艺术、历史等引进学校,使学校成为一个小型的社会,引导和训练儿童成为社会的成员。作者反对旧教育的消极的“儿童观”,认为它使学校的重心在儿童之外,在课程和教师身上,主张进行“哥白尼式的革命”,把学校的重心转移到儿童生活上来。杜威尖锐地抨击了传统课堂教学方法,称之为“静听”的教学,很少给儿童活动的余地。主张教学应以儿童的本能活动为中心,围绕儿童的活动来组织教学。杜威的教育思想反映了美国社会经济迅速发展对教育提出的新的要求和教育上相应的革新,对美国教育的发展产生重要的影响。
妖怪博士
本书讲述了以小五郎的少年助手小林为团长的少年侦探团团员中先是相川泰二被人催眠回来偷走了父亲的机密文件,此后又有几名团员相继失踪等许多怪事,小五郎为此展开了艰难而危险的调查的故事。
左忠毅公集
诗文集。明左光斗(1575—1625)撰。五卷。光斗字遗直,号浮丘,桐城(今属安徽)人。万历进士,除中书舍人。天启四年任左佥都御史。因与杨涟一同弹劾魏忠贤,列举其三十二斩罪,被陷害,下狱死。魏阉既诛,福王时追谥忠毅。是集凡奏疏二卷,诗一卷,年谱二卷。卷首有方震孺、陈子龙、方中履等序及《明史》本传。卷末有其弟左光先及其子左国材二跋。《左忠毅公年谱》二卷为其曾孙左宰所撰,首有遗像及赞语,记载其事迹颇详。据其子国材跋语所云,其父遭明珰之祸,著作多散佚,故集中仅存奏疏及诗。是集清代亦被禁毁,《违碍书目》、《全毁书目》均著录。有清初刻本,乾隆四年(1739)刻本。
议练民兵守淮疏
辛弃疾所写关于练兵抗金的奏疏。主要阐述抗金收复中原的主张。在奏疏中,他提出了建立和训练民兵的积极建议,认为“养兵必以民”充分肯定了人民群众在反侵略战争中的历史作用。
大乘义章
凡二十卷。隋代净影寺慧远撰。收于大正藏第四十四册。本书系一部佛教类书,类聚佛书要目并详释之,以诠显大乘深义。要目分:教法聚、义法聚、染法聚、净法聚、杂法聚等五聚。各聚概依增数法立义门,总揭二百二十二门(缺杂法聚),更设细段而详释之。本书引证赅博,义旨明晰,相当于佛教百科辞书之性质,故历来佛教术语之说明大多引用本书。依续高僧传卷八慧远条载,本书原为十四卷,二四九科。现行本有二十卷本与二十八卷本(义天录)两种。本书对染法聚中烦恼义之阐释,从二障义至八万四千烦恼义共分为三十门。又各篇之法数多从小数逐渐增至大数,每篇分为四门以至八门来解说。此种将佛教术语以法之数别排列说明而成为辞典体裁之作法,不知起自何时。然慧远之师法上即曾著有大乘义章六卷及增数法门(内法数林)四十卷,此事载于续高僧传卷十。此外,天台智顗亦撰有法界次第初门一书,由修禅之立场而建立六十科之法数。上列所述大多与大乘义章之项目相符,准此观之,此种类书颇流行于六世纪前后之佛教界。本书五聚之分类或系根据成实论之发聚、苦谛聚、集谛聚、灭谛聚、道谛聚等观念而来者。
金刚顶瑜伽中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论
全一卷。唐代不空译。收于大正藏第三十二册。略称金刚顶发菩提心论、发菩提心论、菩提心论、瑜伽总持教门说菩提心观行修持义。乃密宗所依据之重要论部。立行愿、胜义、三摩地等三门,记述菩提心之行相。以行愿菩提心利益安乐无余有情界;胜义菩提心观一切法无自性;而以三摩地观‘行’之相,即指日月轮观及五相成身观等。此论依三摩地之法,故得悟诸佛之法身而证‘法界体性智’。一般皆谓本论系龙树菩萨所作,然文中多处引用大日经、大日经供养法及大日经疏等之文句,由此推测或系唐代密宗祖师一行以后之著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