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过

- 姓名:李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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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过,南宋兴化(今福建古邑)人。字季辨,号西溪。历时二十年撰成《西溪易说》十二卷。大约成书于庆元四年 (1198)。生卒年不详,生平事迹不详。
李过书籍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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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方六集
针灸丛书。6卷。明·吴昆撰。刊于1618年。卷1《神照集》,论经脉流注经穴及奇穴;卷2《开蒙集》,载《窦太师标幽赋》(吴注)、八法针方(八穴)、五门针方(十二经井、荥、俞、经、合),及十二经补母泻子法;卷3《尊经集》,集录《内经》中有关针灸的内容共148节;卷4《旁通集》,为作者阐发针灸学的一些言论45节,修金针赋24条,对于八法的理论尤多独特的见解;卷5《纷署集》,分述身体各部位的腧穴(与卷一内容或有重复);卷六《兼罗集》,载玉龙歌等歌赋注释以及灸法等。
上阳子金丹大要仙派
上阳子金丹大要仙派,元朝陈致虚撰。原为《金丹大要》之附篇,《正统道藏》本单出为一卷,收入太玄部。本篇分〈仙派〉及〈钟吕二仙庆诞仪〉两部分。〈仙派〉列举从内丹派教祖至陈致虚之传承谱系。以「太极先天老子」为教祖,谓其世世显化,在周朝降生为李耳,亦即「后圣玄元太上老子」。太上为东华帝君之师,从东华帝君经钟离权、吕洞宾、王重阳等人代代相承,传至陈致虚。〈钟吕二仙庆诞仪〉列举奉请祖师之法事科仪及贺表,送神文等。所请祖师有太上老君以下得道仙师尹喜、河上公、安期生、马呜生、阴长生、徐从事、魏伯阳、葛仙公、许真君等人;又有东华帝君以下全真道五祖七真,南宗张紫阳至白玉蟾等五祖;以及陈致虚先师宋德方至赵友钦、刘谷云等人。由此可见元代全真道与钟吕南宗合流之概况。陈致虚实兼承二派之代表人物。
洞玄灵宝丹水飞术运度小劫妙经
元始天尊述大小劫运,劝人诵经、建斋、炼丹以飞升。《无上黄箓大斋立成仪》卷1著录此经。经中有太上大道君,礼请中有涂炭叩头仪式,又有嘉平二十三年之纪年。曹魏、前赵、南凉嘉平年号皆无二十三年,可能数字有误。总之,疑该经出自六朝。
周易传注 [四库本]
清李塨撰。7卷。作者认为“易为人事而作”,其立论力斥“异端隐怪之说群窜圣经”。自谓“今但求自然,不事强造,且即象玩义,非谓象解必合圣心,不可更移”。此书大抵以观象为主,亦兼用互体,多采李鼎祚《周易集解》、毛奇龄《仲氏易图书原舛编》、胡渭《易图明辨》之说。立论淳实,不涉支离恍惚之谈。收入《四库全书》、《颜李丛书》。
台湾私法债权编
本书(二册二四九面一四九、四○○字)汇集台湾私法有关债权之事例,凡二章,共十六节。此项事例,为日据时期台湾旧惯调查会所搜集。按当时日人为实施有效统治,尝对台湾旧惯进行调查。是项调查区分二部:第一部为法制之部,第二部为农、工、商经济之部。第一部於清光绪二十七年时开始进行,前後调查三次,历时十载。其每次刊行之报告书全用日文撰述,主为台湾私法一般性之介绍;至其「附录参考书」纯为台湾私法事例之汇集,仍存中文原蹟。宣统二年时,综合三次调查资料加以整理,复将第三次报告书及其「附录参考书」修正出版。该版报告共分绪论、不动产、人事、动产、商事及债权等编,可谓集其三次调查之大成。本书之内容系以修正出版之「第一部调查第三回报告书台湾私法第三卷附录参考书上卷」第四编之第四、五两章为主,再加前一年刊行之「第三回报告书台湾私法第三卷附录参考书上卷」第八章合编而成。所集事例,统属债槽部分。第一章债权总论,分债权之物体、债权之担保二节;第二章债权各论,分赠与、买卖、消费借贷、寄托、包、运送、调处、交代、行、会、保险、赌博、不法行为十三节。本书以外,另编有商事、人事、物权等编,分见第九一、一一七、一五○种诸篇。
一十七圣大曼荼罗义述
般若波罗密多理趣经大安乐不空三昧真实金刚菩萨等一十七圣大曼荼罗义述,大兴善寺三藏阿目佉金刚依释略序,述金刚菩萨名义表法之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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