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法

护法
  • 姓名:护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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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国籍:印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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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法,印度佛教晚期瑜伽行派的主要论师。原是南印度达罗毗荼国建志补罗城一大臣之子。少时出家去那烂陀寺跟随陈那学习瑜珈行派和因明教义。20岁时任那烂陀寺住持,招徒传授佛法,著名弟子有戒贤。29岁离开那烂陀寺,来到菩提伽耶寺,住持菩提寺三四年,主要修习禅观和进行著书立说。32岁病逝。


护法的思想主要表现在他对世亲几部著作的注释中。他在陈那三分说的基础上提出了四分法,认为“见”和“相”是一重关系,对于心的主体来说,“见”和“相”是比较外围的部分;“自证”是心的核心部分,属于内缘,这种内缘有能所,“能”即证自证,“所”即自证,这是另一种关系,两种关系构成四分说,后人称其为四分家。他在解释世亲的《唯识三十颂》时,把原颂进行扩展修改,提出了相、性、位三分法。关于种子的本有和熏习,他认为种子既有本有,也有熏习,当发生作用时,这两者都产生力量。因为,本有和熏习都有无漏种子。他的这种主张融合了难陀所说的种子熏习而成和护月所说的种子由本有而成的观点。他还认为一切物质现象和精神现象不脱离识而存在即是唯识。他的这种观点和一般唯识师的观点相异。唯识师认为一切事物(法)终究以识为性质。


护法在住持那烂陀寺时,不仅宣讲唯识瑜伽学说,而且传授中观教义,以中观为性,瑜伽为相,密教为位,三者融合为一体。中观自续派大师清辨闻知护法之名后,欲往那烂陀寺和其辩论,但因护法退居大菩提寺,未能如愿。


护法一生门人极多,较有名的除戒贤外,尚有胜子、胜友、智月等。


主要著作有:《广百论释》、《唯识三十论颂释》、《二十唯识论释》、《观所缘论释》、《成唯识宝生论》、《杂宝声明论》、《广五蕴论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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