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雄

- 姓名:沈雄
- 别名:字偶僧
- 性别:男
- 朝代:清代
- 出生地:江苏吴江人
- 出生日期:
- 逝世日期:
- 民族族群:
沈雄,字偶僧,生卒年不详,江苏吴江人。诸生。尝从钱谦益游,诗词俱有宗法,撰有《竹窗笺体》、《柳塘绮语》诸集,曹秋岳称为“艺林拱璧”,惜未刊行。聂先、曾王孙《百名家词钞》辑《柳塘词》一卷,词六十馀首,合散见于清初诸词选本者,共存词七十四首。曹尔堪曰:“余数过柳塘,与偶僧倡和小词,如按辔徐行于康庄大堤,不似矜奇斗险,驰逐于巉岩峭壁以为工者,然亦时出新警之句,藻思亦不犹人。”有《柳堂词话》八卷,康熙二十七年(1688)自撰《凡例》,曹溶为之序。
沈雄书籍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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伦理学体系
发表于1798年复活节。既是费希特的耶拿哲学体系的主要构成部分,也在其整个思想体系中占有重要地位。该书以知识学原则为基础,从“自我”概念演绎出伦理原则及其实用性,并详细研究了伦理原则的具体应用,规定了人的道德义务。费希特将其“伦理学体系”视作区别于“理论哲学”的“实践哲学”。他认为,理论哲学要阐明一种“必然的思维体系”,即我们的种种表象符合于存在;而实践哲学则要阐明另一种“必然的思维体系”,即存在符合并产生于我们的种种表象,换言之即道德世界符合并产生于我们的伦理原则。根据其伦理学,意识对象首先是自由行动的自我所产生之物,自我单纯地通过概念规定自身,并设定和实现其自身目标。因此,费希特伦理学的具体任务,首先是从自我规定的绝对自我出发,演绎出伦理原则;然后从伦理原则出发,演绎出适用于所有自由的有限理性存在者的具体义务。该书采取了演绎方法,由此推演出伦理学的所有原则。其演绎的出发点即主观与客观同一的完整自我或自我规定的绝对自我,演绎的方向是从主观(概念)到客观(存在)。根据体系要求,费希特将该书分为三编。第一编“伦理原则的演绎”从绝对自我出发,演绎出理性存在者的伦理原则。第二编“伦理原则的实在性和实用性的演绎”力图说明:有理性存在者所组成的共同体是由伦理原则规定的,作为道德规律的伦理原则普遍必然地适用于该共同体。第三编“伦理原则的系统应用或狭义伦理学”论述伦理原则在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的应用。
黑郁金香
《黑郁金香》是法国作家大仲马创作的长篇小说。以17世纪荷兰的激烈的政治斗争为背景,通过培植黑色的郁金香这条线,描写了一对青年男女的可歌可泣的爱情故事。高尚正直的高乃里于斯正在研究创造郁金香新的品种——黑郁金香,他的邻居博克斯代尔也是郁金香的培育者,卑鄙阴险,正当高即将成功之际,他向当局告密,说高的义父曾把一份反政府的密件交由高保管,高被投入监狱。在狱中,他与狱卒的女儿罗莎真诚相爱,于是把偷偷带进监狱的宝贵的黑郁金香球根交由罗莎培育,在罗莎精心照料下,黑郁金香终于开花了。但想不到博窃取了黑郁金香……最终博的阴谋败露,暴毙而终。
心书
《心书》是熊十力最早的一部著作,1918年底自印出版。它共收录了作者1916-1918年间各种体裁的短文二十五篇,其中读书笔记十一篇,书信六封,传记四篇,序文两篇,杂论两篇,共约两万字。《心书》涉题广泛,内容丰富,作者自谓:“实我生三十年心行所存”。
玉川子诗集
诗别集。二卷。唐卢仝撰。宋代韩盈于宋仁宗庆历八年(1048)作《玉川子诗外集序》云:“歌诗百篇,镂板已行于世,……近友人李生于道士崔怀玉处又得集外一十五首……以编附旧本。”是在北宋时,已有诗集行世。又《永乐大典》九○六诸家诗目中有南宋理宗嘉熙元年(1237)刊本,集中之《月蚀》一诗曾经胡伯和考订注释,钩玄探秘,一句一字,必详其所出。然宋之庆历、嘉熙旧本皆不见传,后人所著录者多为影宋抄本,且多如《直斋书录解题》所录的正集二卷、外集一卷。丁丙藏明抄宋本有无名氏题云:“予家藏宋刻本,最为完善,因寿之梓”,则明人不仅曾见宋本,且曾据以梓行。涵芬楼藏旧抄本于此题记后有一行“后学徐献忠跋”,可见《四部丛刊初集》影旧抄本亦源出宋刊。瞿镛于其《藏书目录》中说,明时吴郡陆涓曾以家藏旧宋本翻雕。给卢仝诗作注的除胡伯和外,还有清孙之騄;其所著《玉川子诗集注》,据《全唐诗》增诗二十二首,又误增入《栉铭》、《月》二首。之騄嗜奇,特注仝集,对理解奇谲诗颇有助益,然其注多有枝蔓、割裂之处。有《晴川八识》本及1923年卢永祥刻本。
优婆夷净行法门经
凡二卷。译者不详。约译于北凉(397~439)。又称优婆夷净行经、净行经、净行品。收于大正藏第十四册。本经系为毗舍佉之母而说优婆夷之净行。共分三品:(一)修行品,列举优婆夷应修学之十法及应远离之五十八法。(二)修学品,举示初学菩萨修习净行之五十项,以及为得如来三十二大人相,所应修习之二十项。(三)瑞应品,述说菩萨处胎初生有十六种瑞应,生时有三十二种瑞应。
大智度论
佛教论书。简称《智度论》、《智论》、《大论》、《释论》,亦译《摩诃般若释论》。为论释《大品般若经》之作。传说古印度龙树著,后秦鸠摩罗什译。100卷。卷首所载僧叡之序称:“是以马鸣起于正法之余,龙树生于像法之末,正余易弘,故直振其遗风,莹拂而已。像末多端,故乃寄迹凡夫,示悟物以渐。又假照龙宫,以朗搜玄之慧,托闻幽秘,以穷微言之妙。尔乃宪章智典,作兹释论。其开夷路也,则令大乘之驾方轨而直入;其辩实相也,则使妄见之惑不远而自复。”论中引经籍甚多,保存了大量当时流传于北印度的民间故事和传说,为研究大乘佛教和古印度文化的重要资料。同时由于此论所释的《大品般若经》为当时篇幅最大的一部经,作者并对经中的“性空幻有”等思想有所发挥,故被称为“论中之王”。此论先举出法相的各种不同解释,以此为尽美;最后归结为无相实相、法性空理,以此为尽善。但此论系依经而作,解释毕竟不能完全穷尽义理,故龙树又著《中论》、《十二门论》作为补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