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韶

袁韶
  • 姓名:袁韶
  • 别名:字彦淳
  • 性别:
  • 朝代:宋代
  • 出生地:庆元府鄞县人
  • 出生日期:
  • 逝世日期:
  • 民族族群:

袁韶,字彦淳,庆元府鄞县人。生卒年不详,登淳熙十四年进士第。嘉泰时为吴江丞,核定田厘,且不惧苏师旦等人的威胁。后为桐庐县令,压抑不法宗室,且力免桐庐县输石之役。其后又为太常寺主簿、右司郎官、参知政事,助史弥远平李全之叛,不久致仕。卒赠少傅,后赠越国公、太师。


袁韶曾著《钱塘先贤传赞》,收录于《四库全书》,此书记载杭州名士的传记资料,颇有史料价值。


元袁桷《清容居士集》卷二十二《袁氏旧书自序》:“旧书之传,距于今四世矣。桷幼闻公从学正献公时,有手校九经,旁说疑义,皆附书左右,最为精善。欲从诸父一观而未得,又欲合诸父之藏,分第为目录,亦不果。”


元脱脱等《宋史》卷四百十五《袁韶传》:“袁韶字彦淳,庆元府人。淳熙十四年进士。嘉泰中,为吴江丞。苏师旦恃韩侂胄威福,挠役法,提举常平黄荣檄韶核田以定役。师旦密谕意言:‘吴江多姻党,傥相容,当荐为京朝官。’韶不听。是岁更定户籍,承徭赋,皆师旦党,师旦讽言者将论去。荣亟以是事白于朝,且荐之。未几,师旦败。改知桐庐县。桐庐多宗室,持县事无有善去者。韶始至,绝私谒,莫敢挠。钱塘岸岁为潮啮,率取石桐庐,韶言:‘庙子山有石,不必旁取邻郡。’遂得求免。嘉定四年,召为太常寺主簿,父老旗鼓蔽江以饯,至于富阳,泣谢曰:‘吾曹不复输石矣。’


“后为右司郎官、接伴金使。使者索岁币,语慢甚,韶曰:‘昔两国誓约,止令输燕,不闻在汴。’使者语塞。十三年,为临安府尹,几十年,理讼精简,道不拾遗,里巷争呼为‘佛子’,平反冤狱甚多。


“绍定元年,拜参知政事。胡梦昱论济王事,当远窜,韶独以梦昱无罪,不肯署文书。李全叛,扬州告急,飞檄载道,都城争有逃避者。乃拜韶浙西制置使,仍治临安镇遏之。丞相史弥远惩韩侂胄用兵事,不欲声讨。韶与范楷言于弥远曰:‘扬失守则京口不可保,淮将如卞整、崔福皆可用。’适福至,韶夜与同见弥远,言福实可用。弥远从之,遂讨全。韶卒以言罢。端平初,奉祠,卒年七十有七,赠少傅。后以郊恩,累赠太师、越国公。


“韶之父为郡小吏,给事通判厅,勤谨无失,岁满当代,不听去。后通判至,复留用之,因致丰饶。夫妻俱近五十,无子,其妻资遣之往临安置妾。既得妾,察之有忧色,且以麻束发,外以彩饰之。问之,泣曰:‘妾故赵知府女也,家四川,父殁家贫,故鬻妾以为归葬计耳。’即送还之。其母泣曰:‘计女聘财犹未足以给归费,且用破矣,将何以酬汝?’徐曰:‘贱吏不敢辱娘子,聘财尽以相奉。’且闻其家尚不给,尽以囊中资与之,遂独归。妻迎问之曰:‘妾安在?’告以其故,且曰:‘吾思之,无子命也。我与汝周旋久,若有子,汝岂不育,必待他人乃育哉?’妻亦喜曰:‘君设心如此,行当有子矣。’明年生韶。”


宋陈骙《南宋馆阁续录》卷七《官联一》:“丞……嘉定以后三十六人……袁韶,字彦淳,庆元府鄞县人。淳熙十四年王容榜进士出身。治诗赋,八年四月除,九年七月为著作郎。”


宋陈骙《南宋馆阁续录》卷八《官联二》:“著作郎……嘉定以后……袁韶,九年七月除,十年十一月丁母忧。”


清黄宗羲等《宋元学案》卷七十五《太师袁彦淳韶》:“袁韶,字彦淳,鄞县人。淳熙中进士,官左司郎中。常为判官,使者不敢慢语。”


《咸淳临安志》卷四十八《秩官六》:“嘉定十三年庚辰袁韶,庆元府人。是日以朝奉大夫、军器少监兼枢密院检详诸房文字、兼玉牒所检讨官仍旧,军器少监兼知。”《咸淳临安志》卷四十九《秩官七》:“绍定三年庚寅袁韶,是日奉御笔以同知枢密院事,除资政殿学士、浙西安抚制置使兼知。越四日,再奉御笔除同知枢密院事、浙西安抚使兼知。”


《延祐四明志》卷五《人物考中》:“袁韶,字彦淳。幼从正献公燮学于城南。淳熙癸卯,与乡书。明年,当赴礼部,愿卒受业。是年,阖郡上礼部俱不第,公独以旧牒登淳熙丁未第。嘉泰中,为吴江丞。苏师旦恃韩侂胄威福,挠里中役法。黄公牵为常平使者,檄公核田以定役,苏密谕意,言吴江多姻党,倘相容,当荐为京朝官,公不听。是岁,更定户籍,承徭赋者皆苏党,苏讽言者,将论去,黄公亟以是事白于朝,且荐之。未几,苏败,公得为桐庐宰。桐庐多宗室,持县事无有善去者。公始至,绝私谒,莫敢挠。钱塘岸岁为潮啮,率取石桐庐备御。公言庙子山左右皆石,不必旁取邻郡,遂得永免。嘉定辛未,召为太常丞主簿,县父老旗鼓蔽江以饯,至于富阳,泣谢曰:‘吾曹不复输石矣。’后为左司郎中,接伴金使。使者索岁币,语慢甚,公曰:‘昔两国誓约,止令输燕,不闻有旨在汴。’使者语塞。是岁,真文忠公德秀亦言币当绝,公实启之。嘉定庚辰,尹临安,自是几十年,理讼精简,道不拾遗,里巷争呼为佛子。所治疑狱,不可胜纪,至今遗老犹能言之。杭城多火灾,讫公十岁无是患。其后林介继之,法尽弛,太室、省部皆烬。绍定戊子,拜同知枢密院事。李全反山阳,时相欲以静镇,扬州告急,飞檄载道,杭州争有逃避者。拜浙西制置使,仍治临安以镇遏之。公谒相,言扬失守,则京日不可保,淮将如卞整、崔福皆可用。适崔奉阃命来枢府,公夜与同见相。故事,无暮谒相府,公言崔实可用,雅量镇浮,恐非今时所当先。相疑逼己,不悦,卒罢政归府。端平初,奉祠,薨,时年七十有七,赠少傅。后以郊恩,累赠太师、越国公。”


《宝庆四明志》卷十《进士》:“淳熙十四年王容榜:袁韶。”《延祐四明志》卷六《人物考下》:“淳熙十四年王容榜:袁韶。”《光绪鄞县志》卷二十《选举表一》:“淳熙十四年丁未:袁韶。”

袁韶书籍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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