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梦兰

史梦兰
  • 姓名:史梦兰
  • 别名:字香崖,号砚农
  • 性别:
  • 朝代:清代
  • 出生地:清直隶永平府乐亭县人
  • 出生日期:1813
  • 逝世日期:1896
  • 民族族群:

史梦兰(1813—1896),字香崖,号砚农,清直隶永平府乐亭县人(今河北省唐山市乐亭县)。道光五年(1825)从毕雪堂学诗古文辞。十年(1830)中秀才。生六月而父见背,母将其抚养成人。故其母在其成长过程中的作用极其重要。他待母亲至诚至孝,他被授予官职,后受曾国藩和李鸿章的赏识,欲留其为己所用,却皆以母年迈为由,婉拒不赴。他的孝行被奉为典范。然其才情,亦受到许多官员和文人的推崇。如方宗诚在《柏堂师友言行录》:“弟读书半生,驰情涉猎于学问之道,全无头脑。自读所赐书,觉从前精神尽属妄费。不禁爽然自失。”各类著述共达七百一十五卷册,诗八百四十余首,文六十篇,可谓著作等身。现存著作有《尔尔书屋诗草》、《尔尔书屋文钞》、《止园笔谈》、《全史宫词》、《叠雅》、《乐亭县志》、《迁安县志》、《抚宁县志》、《永平府志》、《燕说》、《永平三子遗书》、《永平诗存》、《永平诗存续编》、《宪庭寿言》、《家藏书画记》、《香崖杂抄》、《止园隐语》、《双名录》、《古今谚拾遗》、《古今风谣拾遗》等

史梦兰书籍作品

猜你喜欢的书

四库全书简明目录

四库全书简明目录

目录书。纪昀等著。乾隆中修《四库全书》,每书卷首都有提要,后来汇集起来进一步统一加工成为《四库全书总目》200卷,乾隆二十九年(1774)因其卷帙太繁、翻检不易,另编《简目》,至乾隆四十七年(1782)完成编写工作。馆臣赵怀玉录出副本带出四库馆,于乾隆四十九年(1784)在杭州刻版印行,比《总目》刻版行世早5年。后有乾隆六十年(1795)湖州沈氏刻本、同治七年(1868)广东书局刻本等。1957年上海古典文学出版社用广东书局官刻本标点排印,并用赵怀玉刻本补上后来删除的李清《诸史同异录》等10种“违碍书”的提要,改正了一些错字,将卷首的圣谕、职官、表文等附在后面,并编制了书名、著者索引,较为完善。1963年中华书局上海编辑所用这个纸型重印,1985年上海古籍出版社订正了一些错误,重新排印,更趋完善。本书20卷,卷1至卷4经部,卷5至卷8史部,卷9至卷14子部,卷15至卷20集部,分类体系与《总目》同。但四部大序、各类小序都已取消。存目6 793种提要,亦不在其内。提要较《总目》简明扼要。整个篇幅只相当于《总目》的十分之一。每书只记书名、卷数、著者,并用简短的几句话概括书的内容、品评书的优劣。鲁迅评价此书:“其实是现有的、较好的书籍之批评,但须注意其批评是‘钦定’的。”(许寿裳《亡友鲁迅印象记》第94页)

脉诀新编

脉诀新编

脉学著作。2卷。民国刘本昌编撰。刊印于1942年。是书卷一列李中梓、沈微垣脉位图、运气合脏腑十二经络图、订正王叔和脉位图等33篇,及五脏六腑歌、诊脉赋等6篇; 卷二列《医林改错》脏腑图、崔紫虚四言脉歌、太素脉法、奇经八脉脉病歌等29篇; 全书系将前代脉学名著汇集成编,或考释,或增损,或改易,或补缺,或添音义,或阐脉理,俾于习医者辨别揣摩。

金箓解坛仪

金箓解坛仪

金箓解坛仪,原不题撰人。从内容文辞看应出于宋代,盖亦为北宋杨杰、张商英等人改编修定金箓斋仪之一。收入《正统道藏》洞玄部威仪类。此仪用于金箓斋即将完毕时,解散坛席、言功宣奏。其行仪节次有礼师存念、宣五方神咒、鸣法鼓、请称法位、礼方、忏悔、三启、宣表、回将牒、焚化、十二愿、存神烧香等。

拳王

拳王

豫西四五月的天气比较炎热,常下大雨。靠近汝南府一带,地势较低,雨水一大,常时淹没田野,附近河川再要决口,往往数十百里都成泽国。道路之上泥泞甚深,加上大车往来,所留辙迹纵横交错,最深之处竟达尺许以上,无论车马步行,遇到这等天气都是烦恼已极,加上土匪刀客常有出没,稍有灾荒发生,往来行旅便视为畏途。

元史续编

元史续编

明胡粹中撰。16卷。作者浙江山阴(今绍兴)人,永乐中官楚王府长史,鉴于明初所修《元史》略于成宗以下治平之迹,顺帝时事亦多阙漏,乃仿《通鉴纲目》体例,起世祖至元十三年(1276)终顺帝至正二十八年(1368)八月,编年系月,随事缀载,有所论断。论者谓其议论学步宋儒,未免过于刻画。所谓续编,意在续《通鉴纲目》,非续《元史》。商辂等修《续通鉴纲目》,于有元一代史事,全取此书为兰本,并其评论亦颇采之。旧有浙江汪汝瑮家藏本。

三朝圣谕录

三朝圣谕录

明杨士奇著,三卷。书前有明正统七年(1442)著者序。清道光二十二年(1842)南海吴弥光芬陀罗馆刊印,集在吴氏辑刊之胜朝遗事二编第七册。著者于永乐(1403—1424)初年历翰林编修、侍读、左中允。永乐五年(1407)进左谕德,后下狱,寻释。永乐十五年(1417)进翰林学士,兼故官。十九年(1421)改左春坊大学士,仍兼学士。仁宗(1424—1425)即位,擢礼部侍郎兼华盖殿大学士,进少保、少傅、并兼兵部尚书。宣德三年(1428)进少师。本书记著者生平历任各官时与明成祖(1403—1424)、仁宗(1424—1425)、宣宗(1426—1435)三朝皇帝应答之文,编年排列,未分门目。内有请谕法司禁诽谤、消弭试场舞弊之风、革贪风、论官田减租及逃民之赦宥等事,对研究明初和明中期之际的法制有一定参考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