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梦兰

史梦兰
  • 姓名:史梦兰
  • 别名:字香崖,号砚农
  • 性别:
  • 朝代:清代
  • 出生地:清直隶永平府乐亭县人
  • 出生日期:1813
  • 逝世日期:1896
  • 民族族群:

史梦兰(1813—1896),字香崖,号砚农,清直隶永平府乐亭县人(今河北省唐山市乐亭县)。道光五年(1825)从毕雪堂学诗古文辞。十年(1830)中秀才。生六月而父见背,母将其抚养成人。故其母在其成长过程中的作用极其重要。他待母亲至诚至孝,他被授予官职,后受曾国藩和李鸿章的赏识,欲留其为己所用,却皆以母年迈为由,婉拒不赴。他的孝行被奉为典范。然其才情,亦受到许多官员和文人的推崇。如方宗诚在《柏堂师友言行录》:“弟读书半生,驰情涉猎于学问之道,全无头脑。自读所赐书,觉从前精神尽属妄费。不禁爽然自失。”各类著述共达七百一十五卷册,诗八百四十余首,文六十篇,可谓著作等身。现存著作有《尔尔书屋诗草》、《尔尔书屋文钞》、《止园笔谈》、《全史宫词》、《叠雅》、《乐亭县志》、《迁安县志》、《抚宁县志》、《永平府志》、《燕说》、《永平三子遗书》、《永平诗存》、《永平诗存续编》、《宪庭寿言》、《家藏书画记》、《香崖杂抄》、《止园隐语》、《双名录》、《古今谚拾遗》、《古今风谣拾遗》等

史梦兰书籍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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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绍兴市地方志,清康熙《新昌县志》。共十八卷,约18万字。知县刘作梁、邑人吕曾柟修纂。康熙辛亥(1671)成书。刊本存浙江图书馆、南京大学图书馆,南京大学图书馆有抄本及光绪重刊本。康熙志以《万历县志》为底本,调整纲目,加以补充,但仓促成书,错讹较多。

独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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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汉蔡邕撰。2卷。今天的通行本不分卷。《四库全书》把此书归入子部杂家类。记汉代制度礼文车服及诸帝世次,兼及前代礼乐。《四库全书总目提要》卷一百十八说,此书是“考证家之渊薮”。书中颇多涉及文体的解说。今摘录如下:“(汉天子)命令,一曰策书,二曰制书,三曰诏书,四曰戒书。”“策书,策者,简也。《礼》曰:‘不满百文,不书于策’。”“制书,帝者制度之命也,其文曰制诏三公,赦令赎令之属也。”“诏书者,诏诰也,有三品,其文曰告某官,官如故事,是为诏书。”“戒书,戒敕剌史太守及三边营官,被敕文曰有诏敕某官,是为戒敕也。”凡群臣上书于天子者,有四名,一曰章,二曰奏,三曰表, 四曰驳议。章者需头,称稽首上书,谢恩陈事诣阙通者也。奏者亦需头,其京师官但言稽首,下言稽首以闻。……表者不需头,上言臣某言,下言臣某诚惶诚恐,顿首顿首,死罪死罪。左方下附曰某官某臣甲上文。……驳议曰某官某甲议以为如是,下言臣愚戆议异。其非驳议,不言议异。其合于上意者,文报曰某官某甲议可。”这里所说,虽指汉制,其实亦是以后各朝遵循的某些文体的写作格式。

黄庭坚诗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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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诗别集选注本。今人潘伯鹰选注。上海古典文学出版社1957年初版。注者以清光绪二十六年(1900)义宁陈三立覆刻日本宽永六年(1629)大和田意闲翻宋绍定五年(1232)闽中刊本《山谷诗集注》和朝鲜活字本《山谷外集诗注》为依据,精选一百五十首诗作,详加注释,为建国后出版的第一部黄庭坚诗歌选注本。注者在任渊、史容注释的基础上,广泛搜集史传及宋人笔记中与黄诗有关的材料,并参照钱钟书《谈艺录》中的有关见解,对所选作品在用典、句法、诗旨等方面的特点作了颇为详赡的注解。尤为值得注意的是,注者常常联系对具体作品的阐释将这类诗作的句法特点作简要交待,如《内集·次韵公择舅》注云:“这是一种六言四句的诗,宋朝人多喜欢作,山谷尤精于此体”,“这其中要诀,须将句法炼得坚挺,把不相干的转折字、虚字删得干净。这样才能将意思的转折藏在里面,因而耐人寻味”。凡此种种,对读者深入理解作品的艺术特色,进而探讨宋诗的独特面貌,颇富启发意义。卷首导言对黄庭坚的生平、政治见解、思想渊源及其诗作在章法、写景、句法方面的特点作了细致的阐述,对理解所选诗作甚有裨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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