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廷秀

- 姓名:叶廷秀
- 别名:字谦斋,号润山
- 性别:男
- 朝代:明代
- 出生地:濮州(今范县濮城镇)叶庄人
- 出生日期:1599年
- 逝世日期:1651年
- 民族族群:
叶廷秀(1599年~1651年)字谦斋,号润山。明朝濮州(今范县濮城镇)叶庄人。为人耿直,处事廉明,能文能武。官至监察御史。 天启五年(1625年),叶廷秀中进士。先后任南乐、衡水、获鹿三县知县,后升为顺天府推官。其间,英国公张维贤与民争田,叶廷秀秉公断归于民。百姓感廷秀为官清正,呼为"叶青天"。崇祯年间,叶廷秀升为南京户部主事。 因父母相继去世,叶廷秀归家守孝。期间,他体察民情,备知民间疾苦,深谙吏治之弊。守孝期满,他上疏陈述吏治之弊。"催科一事,正供外有杂派,新增外有暗加,额办外有贴补,小民破产倾家,安得不为盗贼?欲救州、县之弊,当自监司、郡守始。不澄其源,流安能洁?保举之命行已数年,而称职者希觏,是连坐法不可不严也!" 日讲官黄道周因弹劾朝阁大臣杨嗣昌,被捕入狱。叶廷秀上疏营救,亦被捕入狱,一年后充军福建。后经朝中大臣极力营救而赦免,重新任职。 南明福王时,经兵部尚书解学龙推荐,叶廷秀被任命为佥都御史,因遭马士英压制,实授为光禄少卿。南明灭亡,叶廷秀挺身加入了抗清农民起义队伍榆园军。居太原的大学士傅山听到此事,激动不已,提笔赞道"山东留得好男儿,遥伏黄冠拜义旗。" 清顺治八年(1651年),榆园军兵败,叶廷秀同农民起义领袖任七同时被清军擒获,遇害于东昌,年52岁。 叶廷秀著有《西曹秋思》、《诗谭》、《考经启蒙》和《素园遗书》等书传世。
叶廷秀书籍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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愚庵小集
十五卷。清朱鹤龄撰。朱鹤龄,字长孺,号愚庵。江苏吴江人。清初经学家。明诸生。明亡入清,专于笺疏之学,与顾炎武为友。承宋儒之学,并有所发挥。撰有《毛诗通义》、《尚书埤传》、《禹贡长笺》、《读左日钞》、《春秋集说》、《易广义略》、《愚庵小集》、《杜工部李义山诗注》。是集凡十五卷。卷一为赋,卷二至卷六为诗,卷七至卷十五为杂著文,末附《传家质言》十三则。由金阊童晋之梓行。卷首有王先承所撰 《朱长孺文集》序和计东于康熙十年(1671)所撰《愚庵小集序》。始刊刻当在康熙十年或稍后。其版屡经增补,行世之本所收诗文多寡不一;个别作品前后印本在文字上也有出入。还有少数作品有文无目,如卷二《初夏过严园》二首,卷四《挽李石如明府》、《赠顾季任》 二首,卷五 《九日遗兴》、《岁暮杂诗》六首,卷六《送徐果亭太史还朝》三首,卷七 《周易广义略序》,卷九 《申子纯孝行记》、《孙义士鸣灾记》,卷十《与吴汉槎书》、卷十四《跋王贞媛传后》,附录《传家质言》都是如此。卷十五《庄园沈孺人传》则不但无目,还重出一篇,内容大体相同而文字互异,后一篇当为改定稿。1979年上海古籍出版社据复旦大学图书馆藏本补入复旦藏本所无各篇,是较为完备的一种本子,亦有 《四库全书》 本。
龙云集
诗文别集。北宋刘弇(1048—1102)撰。三十二卷,附录一卷。弇字伟明,号云龙,安福(今属江西)人。元丰进士。中博学弘词科,知峨嵋县,改太学博士。元符中,进《南郊大礼赋》,哲宗以为其才似司马相如。徽宗时,改著作郎。其集初刻于浦城,因弇居安福之龙云乡以名集。仅二十五卷,周必大为之序。绍兴四年(1134)其乡人罗良弼搜求别本,重编为此集。后附志铭及良弼跋。明宏治中刘璋复序而重刊。含赋一卷,宏词一卷,诗八卷,表一卷,启三卷,书七卷,记、序四卷,时议一卷,策问、疏文四卷,墓志铭二卷,凡诗三百九十余首,文二百余篇。附录一卷,收文二篇。其文不名一格,大都气体宏整,词致敷腴。有《四库全书》本。另有《两宋名贤小集》本,收有《龙云小集》一卷。载其诗三十首,多写其赴任途中所见,为即景抒怀之作。
识小编
二卷。清董丰垣 (生卒年不详)撰。《识小编》是一部杂考之作,共二十四篇,以仪礼为主要撰述内容。全书分三部分,其一祭社,即祭地,多不信周礼,祭地于泽中方丘之文,董丰垣因袭其说。其二授地,论有功而授地,考礼运曰,天子有田以处其子孙,诸侯有国以处其子孙,大夫有采以处其子孙,是为制度。其三祭祖。考证大夫是否有三庙。收入 《指海》第六集,道光二十一年 (1841)刊行。
禽星易见
一卷。明池本理撰。禽星是古代占星家的一种占法,传说此法始于张良,为兵家秘传,其实于一切人事得失趋避无所不占。其方法不一,本书则专取七元甲子局,用翻禽倒将之法推算时日吉凶。所论禽宫性情,较他书为简明,其以时日禽为彼我公,专取翻禽为我、倒将为彼,为其独得之解。但本书不载治曜之法,与同类书相异。总之,本书属于六壬、遁甲之类的星家著作,虽荒诞迷信,但对研究术数学较有价值。《明史·艺文志》本书作四卷,一卷本当为传抄合并所得。今有《四库全书》本行世。
犹及篇
明代文言轶事小说集。 一卷。《千顷堂书目》题明杨名撰,入子部小说类,无卷数。今存有《盐邑志林》本,一卷,题明朱元弼撰,卷首有朱所作“引”。《丛书集成初编》本据《盐邑志林》本影印。朱元弼“引”称:“往予时有《犹及编》出入自随,所载俱盛德事。非真知灼见者不与也,不戒而为好事者持去,遂不复置于今且廿年。”后来他因“俗日益改”而复置此自随,“月书一事,不令有缺,或闻或见,或忆旧所闻见,足备鉴戒者,庶几警醒不自沉废云。”由此观之,朱原有《犹及编》已失,而此书成于万历乙巳(一六○五)年,是后来所记的“亦盛德事”,未知其原有《犹及编》是其自撰,还是杨名所撰。篇中琐记时事,多为孝子烈女等。也有少许录自《读书镜》等其他书。共约四十来则,每则百字上下,都无标题而相杂列,其中写人述事不乏生动者。《嘉善人陆某》则,写一青年“少有才貌”,跟其父“御史中丞某”在京读书,但是却“与邻邸女相窥”。久不能成奸,就请其馆师出主意,师让他“祷于城隍之神”。结果城隍神夜入中丞之梦,问明陆某是他的儿子,就把其子阴籍中的“某科状元”的记录一笔勾去,改罚“孤贫一世”,而对那个不配为人师表的馆师,则“命左右速抽其肠”。中丞半夜惊醒,馆僮奔告馆师腹痛难忍而死,而其子后来“终身行乞于市,无所归”。这个故事,是用一种迷信的方法进行说教,有警世意味。《叶春华》则写一海宁卫军人,父早死,事母至孝,每日朝出暮归,晴樵雨渔,以供其母酒肉。其母性暴且多怒,酒食稍差即怒叱之,罚其跪以待食,达旦不命之起。邻人教他不必如此,他说“恐伤母志”,劝他娶妻,他说“恐不能事吾母”。最终得到县令的表彰。 《沈某妻宋氏》则,写一贫女宋氏,从小丧母,从姑而生,长大婚嫁沈某。一日其姑病,请巫医,久而未愈,巫医拒之曰: “除是割股,或可疗也”。宋氏遂待夫出, 自割股投入药内进姑食,姑疾愈乃起。此事后闻于邑云云。以上两则写至孝之人,也具劝世意味,但如此孝法,不免带有矫枉过正之嫌,有着明显的儒家说教的痕迹。
护命放生轨仪法
一卷,唐义净作。说放生之仪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