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志伊

- 姓名:汪志伊
- 别名:字稼门
- 性别:男
- 朝代:清代
- 出生地:安徽桐城双港人
- 出生日期:1743
- 逝世日期:1818
- 民族族群:
汪志伊(1743—1818),安徽桐城双港人。字稼门。清乾隆三十六年(1771)举顺天试,充《四库全书》馆校对、议叙。旋授山西灵石知县,调榆次,迁霍州直隶州知州。不久,擢江苏镇江知府,旋调苏州任苏松粮道、按察使。五十八年,迁甘肃、浙江布政使。嘉庆元年(1796),因杭州、乍浦驻防营三月未发给养,被弹劾,拟降二级调用。后加恩授江西按察使,迁福建布政使,数月后,擢福建巡抚。十一年,擢工部尚书,未几,授湖广总督。为学宗宋儒,兼及陆王,以反躬实践为主。著述有《西湖诗》、《登岱诗》、《稼门文钞》7卷、《稼门奏稿》12卷、《官鉴辑要》12卷、《汪氏家范》、《近腐斋诗文》17卷、《湖北水利》2卷、《荒政辑要》10卷、《养正诗》4卷、《节韵幼仪》。
汪志伊书籍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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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作法
夏丏尊、刘薰宇合著。6章。 1926年开明书店出版。对记事文、叙事文、说明文、议论文和小品文的特点以及写作时的注意点,作了具体的说明。 记事文:将人和物的状态、性质、效用等,依照作者所目见、耳闻或想象的情形记述的文字,称为记事文。 叙事文:记述人和物的动作,变化,或事实的推移的现象的文字,称为叙事文。叙事文原和记事文一样,同是记述事物的文字,不过记事文以记述事物的状态、性质、效用为主;而叙事文以记述事物的动作、变化为主。所以记事文是静的, 空间的,叙事文是动的,时间的。 说明文:解说事物,剖释事理,阐明意象;以便使人得到关于事物、事理或意象的知识的文字,称为说明文。 议论文:发挥自己的主张,批评别人的意见,以使人承认为目的的文字,称为议论文。……说明文的目的是在使人有所知,议论文不但要使人有所知,还要有所信。 小品文:从外形的长短上说,二三百字乃至千字以内的短文称为小品文。……小品文的内容性质全然自由,可以叙事,可以议论,可以抒情,可以写景,毫不受何等的限制。
锦带书十二月启
旧本题梁昭明太子萧统撰。陈振孙《书录解题》又云:梁元帝撰。此事俪语,在法帖中章草月仪之类。详其每篇自序之词,皆山林之语,非帝冑所宜言。且词气不类六朝,亦复不类唐格,疑宋人案月令集爲骈句,以备笺启之用,后来附会题爲统作耳。今刻本《昭明集》中亦有之,题曰《十二月启》,然《昭明集》乃后人所辑,非其原本,未可据以爲信也。
太上三辟五解秘法
太上三辟五解秘法,又名《楚大夫隐地八术通仙正道》。撰人不详,盖为六朝隋唐间道书。一卷,收入《正统道藏》洞玄部众术类。内载弄神出身法、尸解竹杖法、投胎换舍法,言以存想、尸解、投胎等方术使魂神脱离形体,隐形遁世,辟死而得长生,此即「三辟」之法。又有「五解」法,谓吞食金、木、水、火、土五解符及存想念咒,可以隐遁解灾。又有「天衣道」,谓以男子胎衣书符其上,阴干后藏于怀中,可以隐形。又有「太微金阙昊天上帝二遁入冥法」,言阳遁、阴遁之术,谓行之可出生入死,使万人不见。全篇所叙道法皆为隐形遁世,辟死升仙之杂术。
御制弘仁普济天妃宫之碑
在江苏南京市兴中门内狮子山下。建于明永乐十四年(公元1416年)。相传当年郑和出使西洋,屡历险境而转危为安,认为这是海神天妃保佑之故,因建天妃宫酬谢,立此碑。后来宫毁,仅存此碑。其高3.38米,宽15米,碑额篆书“御制弘仁普济天妃宫之碑”,碑文记述郑和航海史实和建天妃宫之缘起,落款日期为“永乐十四年四月初六日”。该碑系南京现存的两块明代巨碑之一。
江苏省通志稿都水志
宣统元年(1909)始修,由江苏通志局主持,缪荃孙任总纂。都水志。江苏黄河、淮河、运河、江圩、海塘各工,甲于各省。咸丰以后,黄河北行,而郑工之决,南方仍受其累。若仪名以河渠沟洫,不能包括江海各工,今拟名都水志。凡堵筑堤堰闸坝圩塘各工涉河淮江海运河者,皆以类分录。其他小水治绩,则入水利,如疏浚等。几见史志及明清会典,新旧省府州厅县志者,均皆酌录。
观察诸法行经
凡四卷。隋代阇那崛多译。收于大正藏第十五册。内容分为三品,即无边善方便行品、先世勤相应品、授记品。乃叙述佛为喜王菩萨说决定观察诸法行之三摩地。又以经文中已出现不羡小乘等语,而被视作大乘佛教发展初期之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