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特兰

梅特兰
  • 姓名:梅特兰
  • 别名:
  • 性别:
  • 国籍:英国
  • 出生地:
  • 出生日期:1850.05.28
  • 逝世日期:1906.12.19
  • 民族族群:

弗雷德里克·威廉·梅特兰(Frederic William Maitland,1850.05.28~1906.12.19),英国卓越的法律史学家。1869年进剑桥大学三一学院学习,26岁取得律师资格,随后迅速成为一名出类拔萃的律师。但他发现研究法律史对他来说比从事法律实务更具有吸引力。于是便开始了对法律史的研究。1887年自费出版《布拉克顿札记》一书,由于该书空前的学术水平使他赢得了声誉,被剑桥大学聘为英国法教授。在25年的著作生涯中,梅特兰发表了一系列不朽的作品,包括《司法与警察》(1885年)、《末日审判书及其他》(1897年)、《城镇与自治市》(1898年)、《英国圣公会中的罗马教会法》(1898年)、《英国宪法史》(1908年)、《衡平法与诉讼形式》(1909年)、《英国法与文艺复兴》(1901年)以及与波洛克爵士合著的里程碑式作品:《爱德华一世以前英国法律史》(1895年,再版1898年)。最后一部著作简称《波洛克与梅特兰》,被人们频繁引用。实际上,该书中除了论述盎格鲁撤克逊法律的那一部分外,其余几乎全部出自梅特兰的手笔,作者的署名顺序也是按照英国法学界的惯例,即以取得律师资格的先后顺序而确定的(参看波洛克在第一版序言后所写的附记)。因为具有历史、法律、社会乃至古典语言等方面的深厚造诣,加之独特的历史哲学观念以及开阔的视野,梅特兰的法律史研究取得了前无古人的成就。将法律史放在广阔的文化背景中研究,从而避免了前人的那种就法律论法律,将法律同其他社会因素隔离开来的倾向,使得许多法律制度的产生与发展得到了合理的解释。重视比较法学的研究,将英国法律的发展与大陆欧洲的法律进化过程联系起来,指出了英国法律多方面受罗马法影响的情况。强调对历史的客观描述,不去人为地“澄清”古代历史中的一些模糊内容,以避免所谓“时代倒错”(anachronism)之弊。梅特兰的著作文字机智生动,常以最恰当的典故嵌入优美的文章中,给人以高雅的享受和多方面的启发。《国际社会科学百科全书》的一位作者称“无论是其兴趣范围、特有的才智,还是在仅仅25年内所写的大量著作,英国历史学家中没有一个堪与梅特兰匹敌。只可惜疾病过早地夺去了他的生命。

梅特兰书籍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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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诗文别集。李舜臣(字茂钦,号愚谷)著。初刻于隆庆年间,凡10卷。诗为4卷,卷1为《部署稿》,卷2为《金陵稿》,卷3为《江西稿》,卷4为《归田稿》。卷5至卷10皆是其所著各类杂文。前有王世贞、孔天允2序。《四库全书》即以此刻本为底本加以收录。《四库全书总目》评其集说:“诗格雅饬,而颇窘于边幅。所长所短,皆在于斯。文皆古质,而稍觉有意谨严,或铲削太过。故王世贞尝有体制纤小之讥。然于时北地、信阳之学盛行于世,务以钩棘涂饰相高,而舜臣独以朴直存古法。其序记多名论,而《西桥逸事状》一篇,触张璁、桂萼之锋,直书不讳。文出之日,天下咋舌,抑亦刚正之士矣。”李开先尝仿李攀龙作《九子诗》,以李舜臣为首,可见他在当时亦有一定的名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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