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松年

郭松年
  • 姓名:郭松年
  • 别名:号方斋
  • 性别:
  • 朝代:元代
  • 出生地:浙江缙云南
  • 出生日期:
  • 逝世日期:
  • 民族族群:

郭松年,号方斋, 金末元初缙云 (今浙江缙云南) 人。元至元十七年至二十年 (1280—1283) 以西台御史的身份巡视云南。著有《大理行记》一书,记述了元初大理地区社会经济生活状况以及山川、风物等,是研究西南丝路的重要参考文献。

郭松年书籍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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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川遗稿

蒙川遗稿

宋代诗文别集。4卷。刘黻著。系其弟刘应奎于元初收集的残存遗稿。《四库全书总目》谓“黻危言劲气,屡触权奸,当国家板荡之时,琐尾流离,抱节以死,忠义已足不朽。其诗亦淳古淡泊,虽限于风会,格律未纯,而人品既高,神思自别”。他的《率太学诸生上书》一文,能从国计民生立论,揭露官僚机构的腐朽和统治集团内部的重重矛盾,笔锋犀利,议论激昂慷慨。其诗多抒江湖隐逸之志,如《渔村杂诗》:“苜蓿村中卜钓矶,临流构屋不嫌低。屋头所种无多树,大有新来白鹭栖。”然亦有忧国伤时之作,如《题江湖伟观》中以“万井人烟环魏阙,千年王气到钱塘”的繁华景象,衬托自己“北望中原在何所,半生赢得鬓毛霜”的凄凉情怀,感慨之情,溢于言表。本书除曾收入《四库全书》,另有《永嘉丛书》本,并有补遗1卷。

华盖集

华盖集

1926年6月出版,见《鲁迅全集》第三卷。该书收集作者在1925年写的杂文三十一篇。当时,工农群众运动和爱国学生运动风起云涌。封建复古主义者和资产阶级“现代评论派”右翼胡适、陈源等人,则充当封建军阀的帮凶。他们宣扬“整理国故”、“保存国粹”、“尊孔读经”等谬论,腐蚀青年,并在女师大事件中为封建军阀辩护。本书是作者经历“五卅”运动与女师大学潮中同“现代评论派”的“正人君子”进行斗争的结集。取“华盖”作书名,表示作者在反动统治下到处碰壁,以及对反动派的无比愤慨。书中十四篇文章是围绕着女师大事件而发的,揭露了陈源等人的反动立场,支持爱国学生的正义斗争。《青年必读书》批判了胡适“整理国故”,引诱青年脱离社会的反动主张。《并非闲话(二)》对陈源等人诬蔑“五卅”运动的谬论痛加斥责。《十四年的“读经”》揭露了复古派推行“尊孔读经”的愚民政策。《这个与那个》、《咬文嚼字》等文,对阶级敌人反对社会改革的反动面目予以揭露,同时热情支持新生事物的成长。

赏延素心录

赏延素心录

工艺学论著。清周二学撰。一卷。分别论装潢书画、补缀破画等技术。强调装潢对于书画审美鉴赏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提出“书画不装潢,既干损绢素,装潢不精好,更剥蚀古香。况复侈陈藏弃,仵乖位置,俗惋心神,妙迹蒙尘,庸愈桓玄寒具之厄。此编不违古,制匪翻新,旁及器用,借以供养烟云,岂殊宝护头目?世有真赏之士,定知寓目会心,祛凡设雅,取吾家草窗之言,名曰《赏延素心录》。”认为装潢艺术与书画艺术互为映衬,具有“寓目会心”的审美功能。《美术丛书》及《画论丛刊》据双照楼本收录。文字略有差异。

乐府诗选

乐府诗选

乐府诗是我国古代重要的诗歌类型之一,传说汉代置乐府专门采诗,它本是歌辞,可以配乐演唱,所以除郊庙歌辞之外,乐府诗一般有朗朗上口、清新自然的特点。本书由著名学者曹道衡先生编选注释,经余冠英先生审定,共选编从汉代至南北朝时期乐府诗600余首,基本涵盖了乐府诗的主要代表篇目,主要以时间顺序编排,朝代内又分为郊庙民歌和文人乐府诗,可相对参照比较二者之间的不同,郊庙民歌则按照《乐府诗集》的体例编排,更能了解乐府诗的主要类型结构。全书编排得当,注释尤见功力,释义简洁准确,引用典故明晰易懂,是一本极为优秀的传统文化读物,亦可为专业研究提供参考。

诸子学略说

诸子学略说

本书以《诸子学略说》和《诸子略说》为主,汇集太炎先生论诸子之大部分文字,精心编辑点校而成。太炎先生治学,贯通经、史、子、集,其于先秦之儒、道、墨、法等家学说尤有深入研究,其论诸子之是非得失,每有独到之见解,而又能深入浅出引人入胜。《诸子学略说》一书为太炎先生治诸子学之毕生心血,实为先秦诸子思想入门之最佳读物。

仪礼注疏

仪礼注疏

五十卷。汉郑玄注,唐贾公彦疏, 玄与公彦有《周礼注疏》已著录。此书为记载周至战国时期儒家传习礼仪的最早著作。自西汉高堂生所传《士礼》今文本,数传而有大戴(戴德)本、小戴(戴圣)本及刘向《别录》本。郑注兼取今文本及古文本十七篇(出自孔子壁之《仪礼》五十六篇,其中十七篇与今文经大体相同),“其从今文而不从古文者,则今文大书,古文附注”;“从古文而不从今文者,则古文大书,今文附注。”其所以不采大、小戴本,因为别录本“尊卑吉凶,次第伦序,故郑用之,二戴尊卑吉凶杂乱,故郑不从之也。”(《四库全书总目》),贾公彦据郑注而又依齐黄庆、隋李孟悊之疏而益之,定为今本。其书自明以来刻本舛误殊甚,顾炎武《日知录》及阮元校勘记曾指出多处,可供读时参考。此编十七卷次第为士冠礼第一,士昏礼第二,士相见礼第三,乡饮酒礼第四,乡射礼第五,燕礼第六,大射第七,聘礼第八,公食大夫礼第九,觐礼第十,丧服第十一,士丧礼第十二,既夕礼第十三,士虞礼第十四,特牲馈食礼第十五,少牢馈食礼第十六,有司(彻)第十七。此目排列顺序先人事,后鬼神,较之二戴本为合理。自“丧服第十一”以下都属丧葬祭祀的仪礼,且繁文缛节,不胜其扰。有《四库全书》本,《十三经注疏》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