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又朴

王又朴
  • 姓名:王又朴
  • 别名:字介山
  • 性别:
  • 朝代:清代
  • 出生地:直隶天津人
  • 出生日期:1681
  • 逝世日期:1763
  • 民族族群:

王又朴(1681-1763),直隶天津人,字介山。雍正元年(1723)进士,授翰林院庶吉士改吏部主事,外放历任河南分司,陕西、江南泰州通判,池州、徽州知府,不久致仕归里。幼读朱子《周易本义》,不信朱子“不可便以孔子之说为文王之说”,年至六十以为卦爻辞有非彖、象《传》而不能明者,于是著《易翼述信》十二卷,专以《彖传》、《象传》、《文言》解释经义。诗文有《诗礼堂文集》五卷,《诗集》七卷。

王又朴书籍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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默斋遗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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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代诗文别集。2卷。游九言著。诗1卷,文1卷。《四库全书》所收为鲍氏知不足斋藏本,书末有鲍氏从《茅山志》补录词3首,从曹学佺《石仓历代诗选》中的《宋诗选》及《槜李诗系》诸书补录诗6首。厉鹗《宋诗纪事》录游九言诗4首,两首采自此集,另两首录自《诗学禁脔》。《四库全书总目》称其:“诗格不甚高,而时有晚唐遗韵,不涉于生硬杈桠。”七律《金陵野外废寺》,苍凉高古,堪称佳作。其《义灵庙迎享送神曲》诗有长序,记台州司户滕膺拒方腊起义军经过甚详,可补史传之阙。文中《游氏世谱》1篇,亦有史料价值。有《四库全书》本,《宋人集》乙编本。

小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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茅盾著。发表于1932年《读书杂志》2卷6期。写统治阶级内部狗咬狗的斗争和淫乱生活。老爷是保卫团的董事,做烟土买卖;姑爷在公安局里干差使,不仅在烟土上与老爷有矛盾,而且还眼馋老爷新娶的姨太太菱姐。后来省里派来的保安队来要烟土,老爷便叫保卫团扮成土匪去乡下抢劫,以弥补自己的损失。这时姑爷打死老爷,霸占了菱姐,少爷却用计骗走姑爷,把菱姐占为己有。最后,遭冤的乡下百姓打到镇上,保安队乘机抢劫,姑爷、少爷和菱姐都被流弹打死。小说以菱姐作为贯串全文的线索,并以她作为旧社会罪恶的见证人,反映当时农村动乱的现实。构思独具匠心,描写手腕极为熟练。

萧淑兰情寄菩萨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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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初杂剧剧本。简名《菩萨蛮》或《萧淑兰》。贾仲明撰。旦本。此剧虽为四折,但篇幅较短小,情节亦较简单。主要写萧淑兰热恋张世英,两寄《菩萨蛮》,始遭拒绝,终于如愿的故事。 此剧表现萧淑兰为追求书生张世英,百折不回,终于取得兄嫂帮助,打动了道貌岸然,凛然不可侵犯的张世英,使自己的钟情如愿以偿,这是“情”对“礼”的胜利。

三都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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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译名义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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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新岁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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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一卷。西晋竺法护译。收于大正藏第一册。受岁,指夏安居结束后,比丘新增一戒腊。本经内容即记述安居结束后,比丘行‘自恣’戒仪之情况。佛陀于大众中首先行自恣法,舍利弗即为佛说清净;继而舍利弗请求自恣,佛即为舍利弗说清净。其后,佛亦为大众作证而说清净。盖自恣,乃比丘于大众之前,自陈所犯之过失,请大众举出其罪,并施以教诫。此外,本经经文与增一阿含经(瞿昙僧伽提婆译)第三十二品第五经相同,故有谓本经非竺法护所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