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麟

希麟
  • 姓名:希麟
  • 别名:
  • 性别:
  • 朝代:
  • 出生地:
  • 出生日期:
  • 逝世日期:
  • 民族族群:

希麟,辽圣宗时沙门。籍贯、生卒年均不详。住燕京(北平)崇仁寺。编撰《续一切经音义》十卷,题“燕京崇仁寺沙门希麟录”,乃承接唐代慧琳一切经音义之作,略解开元(713~741)以后入藏之新译经典一一○部之难字、梵语等音义,并订正讹误。清王仁俊《辽文萃》卷三收录其序,末附考证,定希麟为辽圣宗统和时人。《全辽文》卷六亦收此序。《续一切经音义》今存,收入《大正新修大藏经》第五十四卷。

希麟书籍作品

猜你喜欢的书

香溪集

香溪集

宋代诗文别集。22卷。范浚撰。此书卷1为古赋,卷2至卷3为诗,卷5、卷6为杂著,卷7至卷9为论,卷10为书总论,卷11至卷15为进策,卷16、卷17为记,卷18、卷19为书,卷20为启,卷21为传,卷22为墓志、祭文。卷首列宋人陈岩肖序,书后附元人吴师道后序及章懋跋。此书为作者门人高栴编,其侄范端臣刊刻。据吴师道后序说:金履祥《四书考证》已称范浚集不传,“至顺辛未始得先生文七卷于亲友应氏家,盖其首编也”。“一日先生族孙俊来言,家藏缺一至五卷,惜其无从补也。于是忻然畀之,足以成编。”除《四库全书》辑入此集外,《四部丛刊》续编也收入常熟瞿氏铁琴铜剑楼藏明刊本。此本除将吴师道后序及章懋跋移至卷端陈岩肖序之后,另有明人胡应麟序。书后附《范蒙斋先生遗文》及《范杨溪先生遗文》。最后还有姜殿扬跋。胡应麟序称“其诗文不甚概于古”。《四库全书总目》称其诗“近体流易,犹守元祐旧格,不涉江西宗派;古体颇遒,亦非语录为诗之比”。

陆士龙集

陆士龙集

十卷。晋陆云 (262—303)撰。陆云字士龙,吴郡华亭 (今上海)人。陆机之弟。少与兄陆机齐名,号曰 “二陆”。史谓其文章不及陆机,而持论过之。入洛后,一时有“二陆入洛,三张减价”之谣。为浚仪令。去官后,百姓图其形象,配食县社。后成都王颖表为清河内史,转大将军右司马。陆机死,陆云亦被杀。陆云为文词藻华丽,旨意深雅。所著诗文凡三百四十九篇,为集十二卷,《隋书·经籍志》又撰 《新书》十篇,并行于世。今观集中诸启,其执辞谏诤,陈议鲠切,诚近于云遗直。至其词藻华丽,词旨深雅,与陆机亦相上下。平吴二俊,要亦未易优劣。《隋书·经籍志》载陆云集十二卷,又称梁十卷,录一卷。是当时所传之本,已有异同。《新唐书·艺文志》但作十卷,则所谓十二卷者,已不复见。至南宋时,十卷之本又渐湮没。庆元间,信安徐民瞻始得之于秘书省,与陆机集并刊以行。然今亦未见宋刻。本书传世者有《汉魏诸名家集》本、《四库全书》本、《汉魏六朝名家集初刻》本、《四部备要》 本。

中枢龟镜

中枢龟镜

家训具有教化、规范、惩戒等作用,在古代家庭教育中起到一定程度的积极意义。《中枢龟镜》反映了苏瓌的为官心得及寄予后辈之殷切希冀。

唐律疏义

唐律疏义

唐朝一部重要的法律文献。唐长孙无忌等奉敕撰。成书于唐高宗永徽年间。全书共分为十二篇,三十卷,五百条(现存《唐律疏义》为五百零二条)。分为律文和疏义两部分。第一部分是唐律的律文。后一部分是律疏,即对法典原文的解释,它同法律条文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第一篇名例律,共六卷五十七条,规定了唐律的基本精神和基本原则;第二篇卫禁律,共二卷三十三条,是关于警卫宫室和保卫关津要塞方面的法律;第三篇职制律,共三卷五十八条,是关于官吏职务及驿使方面的法律;第四篇户婚律,共三卷四十六条,是关于户籍、土地、赋税以及婚姻家庭方面的法律;第五篇厩库律,共一卷二十八条,是关于国有牲畜和仓库管理方面的法律;第六篇擅兴律,共一卷二十四条,是关于军队调动和兴造方面的法律;第七篇贼盗律,共四卷五十四条,是关于保护封建政权及其人身财产安全的法律;第八篇斗讼律,共四卷五十九条,是关于斗殴和诉讼方面的法律;第九篇诈伪律,共一卷二十七条,是关于欺诈和伪造方面的法律;第十篇杂律,共二卷六十二条,是关于处理各种比较复杂的关系的法律;第十一篇捕亡律,共一卷十八条,是关于追捕逃犯的法律;第十二篇断狱律,共二卷三十四条,是关于司法审判方面的法律。《唐律疏义》通过具体解释《永徽律》原文的方式,阐述了唐朝中期以前的法律思想和司法原则,主要精神在于维护封建君主专制制度和强化建立伦理等级制度。特别是在解释律文的同时还引用了大量律书以外的法令,对律书中规定的不够完备和不够周密的地方进行了补充。《唐律疏义》是我国保存至今的最古老最系统的封建法典。它不仅对维护唐王朝统治起了很大的作用,而且为后代各封建王朝立法提供了蓝本。日本、朝鲜、越南等亚洲许多封建国家的法律体系也深受其影响。因此《唐律疏义》在世界法律发展史上也占有重要的地位。

人间佛陀

人间佛陀

于淩波居士著,三个世界性的宗教,是佛教、基督教、回教。基督教是耶稣基督于西元一世纪初所创立的,它的历史迄今不足两千年。回教是穆罕默德于西元七世纪初所创立的,迄今历史约一千三百年;而佛教,是释迦牟尼佛陀于西元前五百多年的时候所创立的,迄今已有两千五百年以上的历史——正确的说,佛陀涅槃于西元前四八六年,他世寿八十岁,则出生于西元前五六五年。佛陀二十九岁出家,三十五岁成道,第二年就有了原始的僧伽——最早的僧团。也可以说,佛教于此时已经诞生了,所以佛教已有两千五百年以上的历史了。

如是语经

如是语经

如是语,巴利名Itivuttaka 。凡四篇(巴nipa^ta ,集),共计十一章(巴vagga ,品)一一二经。音译伊谛佛多伽。为巴利语经藏小部(Khuddaka-nika^ya)第四经。第一篇有三章二十七经,第二篇有二章二十二经,第三篇有五章五十经,第四篇有一章十三经。如是语,即‘如此说’之意;盖每经之经尾有iti(……如是)或 Ayam pi atthovutto bhagavata^ iti me sutan ti(我闻世尊说此义)之结语,经首则以 vuttam(曾如是言)或 Vuttam!hetam! bhagavata^ vuttam arahata^ ti me sutam!(我闻世尊、应供曾如是说)为始,各经中亦常用 itivuccati(如是言)之定型文句,由是可知本经经名之由来。各经系由散文(长行)与偈颂所构成,经之前后有定型之序文与结文,散文之结尾有‘世尊于此如是说’之定型文句,其后即为偈颂,用来重复阐说散文之内容;盖偈颂之于散文的关系而言,系表示重颂(梵geya ,巴geyya ,即祇夜),此种定型结合文句乃本经重要特征;惟第三篇第四章、第五章及第四篇中,亦有缺首尾之定型文句和表示重颂之定型结合文之经。又各章之末皆附有摄颂。从内容而言,本经系从采用重颂形式之经典中,收集由一法至四法之与法数有关者,即由第一篇至第四篇,分别阐说一法至四法。全经内容广泛而分岐,然亦包含多种重要思想,其中主要部分为有关出家者之教理,亦包括有关在家者之教说。又叙述之教法简雅,多存有古经之风格。据现代学者推测:(一)从成立史而言,第一篇、第二篇成立时代较古,第三篇、第四篇中有被认为系后来附加者。(二)部派佛教分裂前后所成立的巴利小部之原型,于形成之最初期即包含有本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