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仁宇

- 姓名:傅仁宇
- 别名:字允科
- 性别:男
- 朝代:明末
- 出生地:江苏南京人
- 出生日期:
- 逝世日期:
- 民族族群:
傅仁宇,明末眼科医家。字允科,江苏南京人。家传眼科,行医三十余年,长于眼科手术,可行金针拨障及钩、割、针、烙等术。著有《审视瑶函》(又称《眼科大全》)(1644刊行),为宋元以后具有总结性的眼科专书,多辑录前人论述,所述眼科108症,主要根据王肯堂的《证治准绳》,病因方面则辑录自倪维德的《原机启微》。该书以前载160证失之滥,72证又失之简,故摘要精简,定眼疾为108证,对症状描写较详,并包括有过去眼科未记述的病患,如色盲、眼肌麻痹等,表现出其眼科临证经验之丰富。书中所载各证主要附以治疗方剂,内服药为主,主张眼病与内脏有关,体现了整体观念,对手术亦较重视,但主张审慎,不可随意用之,并介绍有割攀睛胬肉手法、拨内障法,并附有手术用器简图。所载方剂如石斛夜光丸、滋阴地黄丸等,均为流传较广的方剂,至今仍为临床常用方剂。其子傅国栋(字维藩,号复慧子),亦业眼科。尝助仁宇编集《审视瑶函》,父子俩为我国眼科学发展作出了一定的贡献,影响较大。
傅仁宇书籍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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嫌疑
侦探小说,发表于1953年,《嫌疑》是《法官和他的刽子手》的续篇。小说的情节开始于1948年12月27日,表现的主题是战争罪行。如果从传统侦探小说视角来看,这个故事的结尾是令人难以置信的,简直像童话一样。但这样的拯救正是作品表现的意图所在:“凡是关系到大家的事,只有大家才能解决。任何个人试图自己去解决关系到大家的事的努力都必然会失败。”显而易见,贝尔拉赫在这里被看成失败者,他试图独自揭穿埃门贝格的英雄行为失败了,因为没有人相信他的控告是真的。而战争罪犯埃门贝格无疑也心里明白,不仅是他,而且许许多多的人都会对贝尔拉赫的怀疑做出这样的反应,正如他所说的:“这不应该意味着在瑞士会存在战争罪犯吧!”而贝尔拉赫给了不仅让埃门贝格,而且让自以为是的瑞士人感到无地自容的回应:“凡是在德国曾经发生的,只要一出现某些条件,便在任何国家都会发生……没有一个人,也没有一个民族会是例外。”这部小说不仅一反传统侦探小说的俗套,而且饱含着不容忽视的社会批判因素。
伊江集载
不分卷,约1.7万余字。是书汇抄清代伊犁地方应办各项事宜及舆地形势。记事至清咸丰年间。为辑录案牍而成,边围制度据此得传,亦属治方隅史之要籍。抄本,极为罕见,弥足珍贵。按舆地、城池、山川、坛庙祠宇、军台、河渡、堤堰、官制兵额、屯务、派防、营务、库储、粮入数、粮出数、饷入数、饷出数、红白赏恤、借办军装货物、封储钱两、实存银两、绿营采买、绸缎、回布、棉花、茶叶、铸钱、铝厂、铁厂、煤窑、木税、房租、杂税、厂务等等。
医余
《医余》三卷,东医尾台逸士超著,分命数、养生、疾病、治术四篇。自汉史至诸子百家、有言涉医者,分类选录,遇会意处,加以评语,附以笺注。不但为医家必读之书,亦系儒家参考之籍。曩昔医儒本不分途,即降至近世,如徐灵胎、陈修园辈,胥于文学具有根柢,盖胸无点墨者决不能读岐黄、仲景之书,不读岐黄、仲景之书,讵可悬壶问世?然则吾同道乌得屏儒家言而不寓目哉?
仿寓意草
医案著作。2卷。清李冠仙(文荣)撰于道光十五年(1835年)。此书仿喻昌《寓意草》之叙述体例撰写而成,共载病案34例,上卷16案,下卷18案。主要为内科杂证。书中亦采用先议病,后议药的形式,详述疾病始末、病因、病史及诊疗全过程,从中体现其审证求因、辨证施治的风格。学术上推崇仲景,善于权变,自谓“得古人法外之法者”。此书现存光绪十三年(1887年)刻本及《三三医书》本等。
光宣以来诗坛旁记
本书作者对古典小说、诗歌、目录学等都有深入的研究,尤其是光宣以来的近代诗歌是作者的研究对象。因此本书可称得上是专家之作。该书保存了当时诗坛上不少第一手材料,是广大学习者和研究者的必备之书。
春秋胡传附录纂疏
三十卷。元汪克宽撰。此书模仿孔颖达《左传正义》,专为胡安国《春秋传》作疏。其《自序》称此书“详注诸国纪年谥号,可究事实之悉;备列经文同异,可求圣笔之真;益以诸家之说,而裨胡氏之阙疑;附以辨疑权衡,而知三传之得失。”但其大旨终以胡传为宗。汪氏自称:“《春秋》传注无虑数十百家。至子程子始求天理于遗经,作传以明圣人之志,俾大义炳如日星,微辞奥旨,了然若视诸掌。胡文定公又推广程子之说,着书十余万言,然后圣人存天理,遏人欲之本意遂昭焯于后世……元统甲戌,教导郡斋,讲劘之暇,因阅诸家传注,采摭精语疏于其下,日积月羡,会萃成编。”汪氏认为,“《春秋》一事之笔削,一言之增损,一字之同异,无非圣心精微之攸寓,而酌乎义理之至当。如殊会一也,而会王世子则书‘及以会’,以卑会尊之辞也,所以尊储君也;会吴则书‘会以会’,以此会彼之辞也,所以外裔夷也。同盟一也,而新城鸡泽独于公会诸侯之下书某日同盟盖新城乃赵盾主盟而鸡泽单子与盟,故皆书目以采同盟之上,所以谨其渎君臣之分而异之也。楚成使宜申献捷、战泓、围宋皆贬书人,所以贱僭窃;而会盂书爵于陈蔡郑许曹君之上,以着其争霸之实,盖不书爵则疑非楚君。昭公失国,会陵、如齐、如乾侯,其返虽不告庙,皆书公至,所以存君;而必系居于郓,盖不言居郓,则疑于复国。通诸二百四十二年,于例中见法,例外通类诸如此者,遽数不能终。”可见其臆度不下胡氏。此书之惟胡氏为宗,前人已有讥之,如明陈霆《两山墨谈》讥其此以鲁之郊祀为夏正,又以周之烝尝为周正,是其迁就《胡传》,不免骑墙之证,明初胡广奉敕编《五经大全》,于《春秋大全》一书几乎全抄袭此书,有明二百余年之科举,于《春秋》则宗此书。此书撰成于元至元十四年(1277)。现存元至正八年建安刘叔简日新堂刻本。






